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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是股东情况说明什么影响吗

    1.股东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

    在国外是董事会成员,当然这样的股东需要有一定比例的出资额或者一定出资额的股东委托才行。而公司的运作并不一定要股东来管理,可以由总经理来经营。

    只有当重大问题出现时,才由这些有决策权的股东参与。这也就是所说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

    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股东都在公司中工作并参与了公司的经营。所以股东必须明确的是权限。

    如果没有权限的区分就难以有效的管理。比如一个小事,也要由全体股东商议,商场是多变的,而且人多嘴杂,意见很难统一,所以管理权应当集中,而不应当让全体股东都参与。

    2.股东违法会影响公司经营吗

    提问者提的问题“查核”,什么叫查核呢?是审计,检查还是什么?另外提问者的问题“大股东是否合法经营”,其实应该是公司是否合法经营,大股东可能是在公司担任一个什么职务,控制了公司,所以应该是公司是否合法经营。

    法律是很严谨的,我只能揣摩提问者的意图,做一些回答。提问者可能的意思是,自己作为一家公司的股东,权益受到侵害了,也不知道怎么办好,其实很多人也说不清楚自己的最终目的到底是什么。

    根据我多年从事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经验来看,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权利导致小股东无外乎有几种想法:1、退出公司,挽回损失。2、夺回公司的控制权。

    3、公司给自己分红。因为现在也不了解提问者公司的情况,比如做什么业务,公司的类型,小股东可能损失的大小,所以就更难回答这些问题了。

    无论是哪种想法,难度都特别高,概括性的分析,小股东要和大股东或者公司打官司,非常难,大股东或者公司和小股东打官司非常容易。这是因为我国公司立法时间还很短,尽管在前人的努力下,已经很好了,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而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也一直是法学界的大课题,难课题。提问者可以行使先行使一下股东知情权,看看公司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如果提问者是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33条行使股东知情权,如果提问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第97条行使股东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实践中,我经过统计全国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撤诉裁定中,有近30%的股东退出了公司(有工商登记档案股权转让信息为证)。

    也就是说,有近30%的股东实现了第一种想法,退出公司,挽回损失的目的。至于收益是否满意,就不知道了,总之,多少挽回了损失。

    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发起一个诉讼,还没开庭呢,大股东就要收购你的股份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效果,因为大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怕别人查账。

    试问中国有哪家公司的帐经的住查。当然有些略懂公司法的人会说,发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解散公司以后分配剩余财产,发起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的诉讼,不是也可以吗?根据我的经验来看,不太具有可操作性。

    因为小股东大多数对公司情况不了解,甚至有的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除了知道自己投资了一家公司以外,什么都不知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不能举证,你就败诉。

    所以小股东去打解散公司何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的诉讼,我一般都不建议。即便打,都要先打股东知情权。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33条和97条的规定,行使股东知情权,在我看来,仅仅是狭义的股东知情权,很多小股东也别期望值太高,因为公司法赋予股东知情权做了很多的限制。很多略懂公司法的人或者是小股东,都觉得,既然股东有知情权,那我要求审计公司的财务,那我要求复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要求复制公司合同,复制银行流水,这些在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中都会被法院驳回,为什么会被驳回呢,提问者可以仔细看看法条,没有法律依据,法官不敢给你判。

    但是,这些才是我理解的广义的股东知情权。要实现这些,就不是打一个股东知情权能拿到的,比如可以发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就是说,跳出股东知情权看股东知情权。

    在别的案由中,我就实现了法官带着法警复制了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流水、与公司有关的合同。记得在一次庭审中,法官说,你们申请司法审计是吧,那写个申请给我吧,我们没写,因为审计费需要几十万,官司还没打赢呢,我不能花当事人那么多钱。

    其他案由中,我还拿到了公司的纳税记录,这些都不可能在股东知情权纠纷的案由中实现,但是这都属于我理解的广义的股东知情权,在别的案由我都实现了,所以给律师讲课的时候,我都会说,要跳出案由看案由,跳出诉讼想诉讼,跳出股东知情权看股东知情权。如果小股东损失金额太小,就不值得操作,因为工作量太大。

    有一个案子,5拨人在打,4拨人都输了,就我们赢了,给小股东挽回了800万损失,打的第一个诉讼就是股东知情权。先了解公司的情况,然后再去制定拿到需要证据的策略。

    输了的4拨人,都是赤膊上阵,而我给当事人制定的是迂回包抄的办法,从当事人什么都不知道,到后来,证据材料用A4纸打印出来,有一米高。先回答这么多,不可能将我整个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思路全部写出来,因为那能写好几本书,有别的问题,可以私信告诉我情况,就具体情况来回答问题,就会容易很多。

    3.股东人数的多少有什么影响

    在总股本不变zhidao的情况下:

    公司股东人数增加,股东平均持股数量下降;平均持股量下降则意味着公司股票集中度分散,不利于股价上升。

    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股东平均持股数量上升,则意味着公司股票集中度增高,有利于股价上升。

    扩展资料

    票集中度或者叫筹码集中度用来观察一支股票是否有大资金吸筹。 如果主力反复买进一支股票那该股筹码集中度就会变高显示出股专东平均每户持股数增加、股东人数减少;反之如果一支股票没有主力坐庄或主力完成了出货属它筹码集中度就会变低显示出股东平均每户持股数减少、股东人数增加。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股票集中度

    4.公司不要了不注销有什么后果对法人 股东有什么影响

    后果:

    1、公司长期不经营,营业执照被工商局吊销。

    2、执照被吊销,税费照样还得缴。

    3、长期的税务零申报直接进入税务局的黑名单。

    对法人的影响:

    1、法人将进入法人黑名单,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

    2、法人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税务不去注销的话,所欠税一直存在,而且还会产生滞纳金。到达一定程度会影响银行贷款、个人出国等。

    对股东的影响:

    1、如果注册资本未实缴,导致强制执行的。股东的信用都有影响,特别是在出入境和办理贷款方面,工商、税务与公安、银行等多部门联合惩戒,就是要让失信者无路可走。

    2、2016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其中包括变更追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违规注销企业的清算责任人。

    扩展资料:

    公司注销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

    人民网-税收违法“黑名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百度百科-公司注销

    5.在公司中,股东有哪些权利

    一、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股东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鉴于利害关系,股东不希望在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时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查询。隐名股东不适用证件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

    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份。隐名股东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只有通过公司协助或者律师代理查询。

    二、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三、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四、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五、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六、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七、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八、提议召集权

    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扩展资料:

    股东相关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东

    公司是股东情况说明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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