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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聘请人员的情况说明

    1.什么是临聘人员

    临聘人员就是临时聘用人员:主要有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即所谓“同工不同酬”现象。

    临聘员工和正式员工有定义上、待遇上、合同上的不同: 1、定义上的不同: 正式员工:正式员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临时聘用人员:一个公司企业或单位因岗位或其他需要临时用人,就会聘请一些暂时性的职员,并双方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2、待遇的不同: 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规定的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签订的合同不同: 正式员工:通过试用期后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是一个正式员工了。

    临时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临时聘用人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式员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2.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劳动合同怎么填

    事业单位临时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说明: 1.本样式适用于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性质的安置单位; 2.合同相关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与相应人员协商确定。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一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具体要求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协议书为准。

    第四条 甲方将乙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违规违纪。

    第五条 乙方月工资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其支付项目 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所涉及的项目 执行。乙方的工资调整: 1.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调资政策相应进行调整;2.比照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由乙方自行申报并通过县人力社保局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且考试合格,经相关机构认定其技术等级后,甲方按照其相应的技术等级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对应调整落实其工资待遇 .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其他法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 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待遇执行 .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636f70797a686964616f31333361313232数按以下第 二 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资标准基数;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除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和乙方自己提出而外,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和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3.如果临时聘请人员出现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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