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外来用工情况说明
1.被调查如何写劳动用工情况说明
劳动用工情况说明
XXXX:
我单位成立于X年X月,注册地XXXX,注册登记号XXXXXXX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社保登记号XXXXX,用工登记号XXXXX。
现有员工 X人(其中劳务派遣 人、非全日制用工 人,全日制用工 人等),签订劳动合同 人,未签 人亥
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
一、员工基本情况:
应写明用人单位实有的员工人数,其中。 本地人员数、外地人员数、征地农民工人员数、残疾人员数等应该分别写明。
二、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三、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情况:
员工劳动合同需不需重新签订;变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无劳动争议。
四、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
补偿人员和标准,几人,累计补偿费用XX 元
2.企业用工情况说明怎么写
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
一、员工基本情况:
应写明用人单位实有的员工copy人数百,其中。 本地人员数、外地人员数、征地农民工人员数、残疾人员数等应该分别写明。
二、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度
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三、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情况:
员工劳动合同需不需重新签订;知变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无劳动争议。
四、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道补偿:
补偿人员和标准,几人,累计补偿费用XX 元。
3.外来劳动力流动就业证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外来人员就业证 文书要点 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是指由外出务工人员持有的一种就业证明文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来人员就业管理越来越重要。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部于1994年11月17日发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特别提示 填写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关于外来人员的招用。 当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①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确属因本地劳动力普遍短缺,需跨省招收人员;②用人单位需招收人员的行业、工种,属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的,在本地无法招足所需人员的行业、工种;③不属于上述情况,但用人单位在规定范围和期限内,无法招到或招足所需人员。
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条件和相应的生活条件。 用人单位跨省招收农村劳动力可采取以下方式:①派员前往应招对象所在地直接招收;②委托应招对象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介绍机构招收。
③委托本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介绍机构招收。 用人单位或其委托代理人从应招对象户口所在地招收农村劳动力,须向该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必要的文件,经核准后在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招收,并接受该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
须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署的招聘外省劳动力的许可证明;②经过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招工简章;③证明本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④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代理书。 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在本地直接招收外省的农村劳动力。
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在本地招收外省农村劳动力,须按 照本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力输出地县以上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符合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条件的其他就业服务组织,可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2)劳动力就业的条件。 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②具备必要的职业技术能力;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而影响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方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用人单位跨省招收的农村劳动者外出之前,须持身份证和其他必要的证明,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并领取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达用 人单位后,须凭出省就业登记卡领取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证、卡合一生效,简称流动就业证,作为流动就业的有效证件。 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可凭流动就业证享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服务。
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已领取流动就业证的农村劳动者,可按一定条件和程序,持证办理续延劳动合同手续或在当地转换职业。 (3)对劳动力的管理。
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招用外省农村劳动力的指导性计划和行业工种目录。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方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向本地用人单位招用的外省农村劳动者颁发外来人员就业证。
颁发数量应根据需招用外 省农村劳动力的数量确定。外来人员就业证由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劳动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名称 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输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应制定向外省输出农村劳动力的指导性计划。输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 构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方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被外省招用的本地农村劳动力进行登记,并签发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签发数量应与外省用人单位实际 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一致。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由输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劳动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按照劳动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名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出人员登记卡”。
输入地和输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导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多种方式的省际协作,并做好劳动力市场调查、统计、分析、预测和信息传 播、管理工作。输入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在输出地建立劳务基地,为本地区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提供定向服务。
输出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在输入地 设立派出工作机构,可称为“劳务工作处(站)”,负责协调本地区跨省流动就业劳动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可代理本地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所委托的服务事项。
4.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申请原因怎么写
一、原因写遗失就行,不过先在市级报纸上刊登 资格证遗失声明。
二、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申请范文: 1,抬头:补办劳动手册的部门 2,内容:本人因什么原因遗失劳动手册或公司因什么原因遗失劳动手册,然后希望申请补办。 3,结尾:请相关部门考虑实际情况,寓予以批准。
三、就业登记手续的部门是户口所在各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申请条件: 各地方的各类用人单位根据生产或者工作需要,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招用的劳动者,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2、所需要的资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劳动者证明; 2、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本地户口的人员还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4、外地户口的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同意接收劳动者的证明,连同劳动者本人的相关材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登记申请;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审查符合就业条件的,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并在《招用人员登记表》和《招用人员花名册》上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用印章。
属于当地户口的人员,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录就业情况,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外地户口的,女性需要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4、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5、属于本地失业职工,可凭《招用人员登记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失业保险科提取本人档案并转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增加登记手续,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拓展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