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户口情况说明
发布者:何同一2020-04-22
1.关于户口注销证明
不需要出具证明。
1、居民死亡后,医院会开具死亡证明,亲属拿着死亡证明原件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留下死亡证明原件中要给派出所的那部分,并在和户口本上写明注销户口的相关事宜。 2、办理死者后续事宜的时候,需要拿注销户口夜复印件和加盖派出所鲜章的死亡证明复印件记办理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3、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4、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办理时限:当场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