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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发放提成的情况说明

    1.提成申请书怎么写

    你好,以下是范本仅供参考,申 请 书领导 您好! 本人从毕业后一直在XXX工作,至今已经是第XXX个年头过半了。

    经过慎重的考虑,特向您提出加薪请求,理由如下: 1、目前我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有:业务跟单助理,对外辅料操作员,辅助办公室内勤工作。作为辅助跟单,哪里需要往哪上,这个忙完帮另外一个,众多的工作内容造成我目前的工作状态:业务员空时我不空,业务员忙时我更忙。

    2、XXX杭办是杭州市规模较大的外企杭办之一,但至今本人的薪水为XXX(税后XXX多点),远低杭州市平均月薪水平。而能给我带来额外收入的外单越来越少,今年至今的月均提成也只能达到¥XXX/月。

    两者相加,仍然低于杭州市平均月薪水平。3、以XXX内部员工薪水平做平行参考,比较的结果是:相同的薪水,本人从事更多的工作内容;或者相同的工作内容,而本人获得的却偏低的薪水。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恳请领导考察并同意给本人提高薪水。 此致 敬礼 望采纳。

    2.请问向公司申请业务提成怎么写书面申请

    申 请 书 领导 您好! 本人从毕业后一直在XXX工作,至今已经是第XXX个年头过半了。

    经过慎重的考虑,特向您提出加薪请求,理由如下: 1、目前我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有:业务跟单助理,对外辅料操作员,辅助办公室内勤工作。作为辅助跟单,哪里需要往哪上,这个忙完帮另外一个,众多的工作内容造成我目前的工作状态:业务员空时我不空,业务员忙时我更忙。

    2、XXX是XXX市规模较大的外企杭办之一,但至今本人的薪水为XXX(税后XXX多点),远低杭州市平均月薪水平。而能给我带来额外收入的外单越来越少,今年至今的月均提成也只能达到¥XXX/月。

    两者相加,仍然低于XXX市平均月薪水平。 3、以XXX内部员工薪水平做平行参考,比较的结果是:相同的薪水,本人从事更多的工作内容;或者相同的工作内容,而本人获得的却偏低的薪水。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恳请领导考察并同意给本人提高薪水。 此致 敬礼。

    3.提成申请书怎么写

    你好,以下是范本仅供参考,

    申 请 书

    领导 您好!

    本人从毕业后一直在XXX工作,至今已经是第XXX个年头过半了。经过慎重的考虑,特向您提出加薪请求,理由如下:

    1、目前我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有:业务跟单助理,对外辅料操作员,辅助办公室内勤工作。作为辅助跟单,哪里需要往哪上,这个忙完帮另外一个,众多的工作内容造成我目前的工作状态:业务员空时我不空,业务员忙时我更忙。

    2、XXX杭办是杭州市规模较大的外企杭办之一,但至今本人的薪水为XXX(税后XXX多点),远低杭州市平均月薪水平。而能给我带来额外收入的外单越来越少,今年至今的月均提成也只能达到¥XXX/月。两者相加,仍然低于杭州市平均月薪水平。

    3、以XXX内部员工薪水平做平行参考,比较的结果是:相同的薪水,本人从事更多的工作内容;或者相同的工作内容,而本人获得的却偏低的薪水。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恳请领导考察并同意给本人提高薪水。

    此致

    敬礼

    望采纳!

    4.关于提成的变动的书面申请怎么写

    合伙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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