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无危房情况说明
1.农村危房要出那些证明
申请人农村危房改造的,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
1,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
2,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
3,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
(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2.危旧房改造情况说明怎么写
房改造检查情况汇报
仁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建设局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现将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政府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规划站、国土所、财政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重点抓好危房改造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明确数量,细化任务。
按照县政府安排,2010年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为40户,结合对全乡农村危房摸底排查的情况,我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8个村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户重建14户、修缮加固13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户重建4户,其它贫困户重建和修缮加固9户。
三、落实措施。
1、宣传动员。为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我乡及时成立了定远县能仁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党政办、土地、城建等部门为组成单位,全面开展工作。同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定远县能仁乡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危房改造工作正常有序有效开展。
2、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完成申报程序,在危改对象确定上注重公开、公平、公正。首先是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登记簿,低保家庭、贫困残疾家庭证明,由村里进行第一步的审核,把较为符合要求的农户的以上相关材料报到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然后是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乡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立即组织人员挨家挨户登门核查、并对危房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留下影像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高度重视并大力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但由于是第一年开展这项工作,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需要改造的农户较多,而给予改造的很少;二是补助的资金偏少,困难农户改造能力不足。
3.农村家庭困难危房建设补助申请怎样写
危房改造是指政府部门对现在危房予以改造,消除住房危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工程。
凡是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有户主填写并提交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进行申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3、无居住房屋的。
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
属于2008年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
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
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调查核实。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
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家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三、一榜公示。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
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
五、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七、三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八、批准改造。公示期满列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
不予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危房改造申请书范本 xx村民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我系xx乡xx村xx屯农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
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
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
我全家(你还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写上去,还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等等),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
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
现欣闻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喜极而泣!所以我想请求补助,恳请村委及乡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4.五保户危房申请标准
五保户危房申请标准如下: 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评议公示。
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
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批准实施。
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
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档案管理。县、乡(镇) 都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档案内容包括:户主申请书、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住房情况调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5.农村房子怎么申请危房
农村房子的申请危房:
一、申请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调查核实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三、一榜公示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扩展资料: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财政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两部分。
第三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
第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