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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无职工安置需求情况说明

    1.企业职工情况说明怎么写

    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

    一、员工基本情况:

    应写明用人单位实有的员工人数,其中。 本地人员数、外地人员数、征地农民工人员数、残疾人员数等应该分别写明。

    二、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三、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情况:

    员工劳动合同需不需重新签订;变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无劳动争议。

    四、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

    补偿人员和标准,几人,累计补偿费用XX 元。

    2.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说明书怎么写,给个模版

    单位拖欠工资,一般是写劳动仲裁申请。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结构: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标题

    2、申请人信息

    3、被申请人信息

    4、仲裁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提交单位

    7、申请人签名、日期。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各部分写法:

    1、标题

    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

    2、申请人信息

    必须信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3、被申请人信息

    必须信息: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被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4、仲裁请求

    (1)仲裁请求必须一项一项的列清楚,最后计算出请求的总额。

    (2)每一项仲裁请求包括:1)请求的是什么内容,如是什么时候的加班费、是什么时候的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是补偿金;2)请求的数额,要写清楚到底请求多少钱。

    (3)若是恢复劳动关系的则写清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5、事实和理由

    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

    (1)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什么时候入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任什么职位、工资是多少、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是什么?

    (2)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为什么你会要求这个项目和为什么是请求这么多的数额,一定要写清楚。

    很多人会问,那理由要不要写上法律依据?我不懂法律怎么写法律依据?其实这里只是需要你写清楚自己认为的理由,这个理由是否有法律支持,你是不用理会的,这个完全有仲裁员依法确定是否支持。所以一句话,你只写自己觉得的理由就是了,不必法律依据。

    6、提交单位

    根据你发生劳动纠纷的地点和你单位的所在地,你确定自己是向哪个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的就写那个。如果不知道的,可以打12333咨询,或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7、签名、日期

    最后当然是可签名你的名和写上你提交换日期。

    3.企业无岗位安置员工,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企业无岗位安置员工,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企业无工会证明报告怎么写

    同志们:现在,我们召开集团公司2009年度工会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09年工会工作,动员各企业工会和广大员工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新一年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全面完成好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集团公司新的辉煌不断奋斗。一、2009年工作回顾2009年,在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工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总工会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工作中心,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模式,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生产经营、职工权益和工会工作带来的挑战,动员广大员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不畏艰难、同舟共济,开拓进取、共克时艰,在促进集团平稳较快发展中,增强了凝聚力,激发了向心力,充分彰显了工会的职能作用。

    2009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工会覆盖面不断扩大集团公司党委非常重视和关心工会工作,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明多次给予指导。

    一年来,集团工会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网络,强化组织管理职能,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在原有格盟、兆光、河坡、柳林、天石、漳山6个工会的基础上,先后组建了平朔、同舟2个工会,发展会员2349名。下一步在时机成熟时,我们还要做好其他基层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将其全部纳入集团工会管理范畴。

    (二)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深入推进“共同约定行动”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企业克服前所未有的困难,集团工会积极行动,转发了省总工会有关文件,向全体员工发出倡议,以保岗位、保工资、实现稳员增效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共同约定行动”,号召广大员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员工战胜危机的信心和决心。各企业工会在团结动员广大员工与企业和衷共济、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员工的普遍欢迎和热情拥护,在促进集团公司平稳较快发展中取得了凝聚共识、多方共赢的积极成效。

    广大员工积极开展各种旨在节能降耗、提高效率的技术攻关和岗位创新活动,勤奋工作,勇于奉献,为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降低成本,挖潜增效,实现扭亏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工人阶级顾大局、识大体的时代精神。(三)不断深化民主治理,有力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主渠道的民主治理制度,健全民主参与制度,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集体工资协商协议,及时表达和反映了广大员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促进了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平朔工会重大事项全部上网发布,方便职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保障职工参与管理企业的合法权利;河坡工会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加强企务公开,强化效能监察,建立健全和创新了燃煤管理机制;柳林工会以职代会为载体,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上情下达、下情上递的信息管理机制;天石工会大力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通过用工合同的跟踪、督促等形式,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同舟工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通过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公司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四)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工会依托自身优势,工作中情系员工、心系员工,想方设法为员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

    常驻集团公司的外方人员刚来格盟工作时,生活、饮食习惯不同、语言沟通困难,工作机制不流畅,为让外方人员安心工作,集团公司工会积极协调,帮助外方人员解决了吃、住问题,基本解决了相互之间的语言交流和沟通问题,从根本上解除了外方人员的后顾之忧,外方人员深受感动,双方之间建立了兄弟般的友情,工作流转机制更加通畅。各企业工会结合实际,向困难员工、贫困团体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帮扶工作,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兆光工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反映职工呼声,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河坡工会为患病员工解除后顾之忧,向困难患病员工发放困难补助;平朔工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积极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心贴心的关怀;柳林工会开展“扶贫助残”和“金秋助学”活动募捐,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漳山、同舟工会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解决员工实际困难,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五)营造争先创优氛围,职工素质工程取得新进展为切实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各企业工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集团公司整体规划,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和先进思想,注重培养和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他们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形成崇尚先进、学赶先进、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

    河坡工会坚持“做出去”的发展目标,采取自学和专家授课相结合,全面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河坡员工段彩霞在全省职工技术大赛维修电工比赛中获得好成绩,被阳泉市总工会记二等功;兆光工会以“安全文明月”活动为契机,举办安全征文、安全培。

    5.2017年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需要注意什么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6.企业破产,未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

    实际操作过程中,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应得工资的计算方式、工资标准、工龄长短、下岗待岗、劳动关系是否存续等问题千头万绪,下面我们通过在审理某厂破产过程中安置职工的几个现实的案例分别进行说明。

    该厂是一集体所有制企业,于2002年1月被宣告破产。在该厂申请破产过程中,我们共安置在职、离休、退休人员1400多人,各类型职工的安置方案均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1、劳动合同尚在存续期间内的安置办法。在该厂破产过程中,有近400名职工与破产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尚在存续期间,这些合同的期限或长或短,期限最长的劳动合同为期10年。

    以该厂职工张某为例,张某于1994年1月进入该厂工作,当月与该厂签订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在企业破产安置过程中,张某选择与该厂解除劳动合同并自谋职业的安置方向。

    在此情况下,职工张某可以取得的补偿除工资及保险费用外,还应包括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的计算方式,《北京市国有企业破产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的提取应依据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得而确定,但人均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在发给职工个人自谋职业安置费时,可考虑职工工龄长短确定发放标准。

    上述规定可以理解为,破产企业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变现收入确定职工安置费数额,但不能超过本市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6万元左右)。该厂土地使用权变现收入数额为4000万元,由1400名职工平均分配每名职工可得安置费2.8万元。

    即张某可以取得2.8万元的破产安置费。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土地变现所得作为安置费发放,可由清算组区别各职工工作年限、职务职级等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发放数额。

    同时,张某与工厂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为了加快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对三个月内分流安置的职工给予鼓励。

    根据《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职工自行调出给予一次性奖励,自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30日内调出的每人奖励2000元、60日内调出的每人奖励1500元、90日内调出的每人奖励1000元。如果破产企业没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变现用于发放职工安置费,则该职工张某可以自企业取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按照该工厂在破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乘以张某工龄年数。张某工龄为8年,如该厂前1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为1000元,则张某可以领取8000元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额外说明一个问题,职工安置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所适用的范围不同。职工安置费的产生是依据国务院1997年国发10号文件,其适用范围为全国兼并破产协调小组批准的计划内破产项目企业的职工;而给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依据是《劳动法》,其适用于非计划内破产企业的职工。

    对于计划内破产项目企业的职工,安置费与经济补偿金不得同时领取。北京市政府基于稳定的需要,制订了《北京市国有企业破产工作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提出以国有划拨土地出让所得、且参照计划内破产项目的标准安置国有破产企业的职工。

    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暂行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五十六条的关系如何予以把握?首先应当肯定的是,政府部门、企业上级单位、股东等处于多重考虑,以其所有财产安置职工,符合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要求,法院引导刚予以支持。在此前提下,法院应要求清算组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安置方案和安置工作。

    其中按照最高院规定应列入破产第一清偿顺序的补偿金部分,应列入破产第一清偿顺序。按照《暂行规定》安置职工不足 的部分,由政府或上级单位从划拨土地出让所得以及其他救济渠道解决。

    无划拨土地和其他安置费来源的,则只能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第一清偿顺序的,先支付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仍不足支付的,按比例支付。

    2、下岗、待岗人员的安置办法。下岗是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现象。

    特征为下岗人员自其所属企业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而不实际参与企业的生产活动,在两年的期限内,如下岗人员不能实现再就业则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2000年,北京市劳动行政主管机关已经发布文件,不允许企业对其职工做下岗安排。

    但在实际情况中,企业使其职工下岗、变相下岗的现象比比皆是,待岗就是一种典型的情形。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企业下岗、待岗人员只要尚未与所属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手续,均应视为企业在职人员,在企业破产中享受与在职人员等同的安置待遇。

    但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企业所属职工在下岗期满后没有重新上岗、也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破产时如何安置的问题。在审理某厂破产一案中,该厂职工李某不服安置方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安置方案作出裁定。

    经审查,发现李某在1998年1月与该厂签订协议,约定李某下岗两年,在下岗期间李某每月自工厂领取300元生活费。在2000年1月下岗期满后,李某书面请求工厂安置工作岗位,工厂以没有工作岗位为由没有对。

    7.公司没有给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在年检时劳动稽查要求写说明我公司有

    写这个说明倒是不会很难的,但是要弄清楚,劳动监察的目的,不要写了说明之后,对你们进行罚款就行了。

    建议写的时侯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不要写有四百人,就说只有二百人,万一查到不止这么多,就说新入职的的或临时工。2、然后就写有一部分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有一部分尚在试用期内,还没有签订合同,同时提供几份员工不愿签订合同的声明书,虽然这样的声明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是让劳动监察觉得你们也是有难处的。

    3、及时对全公司的员工进行补签合同。4、未签合同的风险是很大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给员工的。

    5、补签的时侯,合同签订的时间可以适当提前,2008之后入职的员工,建议提前到他们的入职当天。劳动合同双方签订之后,就可以的。

    不用给劳动局盖章也能生效的。

    企业无职工安置需求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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