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无负面报道承诺书

1.求药店责任状或者保证书,急
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明确甲乙双方权责,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义务:
1、应当提供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和符合药品经营法定资格的证明。
2、应当提供购销人员身份证明和购销业务合法性的授权委托书。
3、应当提供药品合法性和药品质量合格的证明,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规定和储运要求。
4、应当提供随货同行单和开具发票,票单所载内容应符合GSP规定。
5、为保障药品运输途中的质量,应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和交货方式。冷藏冷冻药品应提供冷藏储存药品运输记录,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6、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更改的证明和药品使用、不良反应的质量信息。
7、应提供所供药品电子监管必要的支持。
8、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乙方义务:
1、应提供具备药品购进法定资格的证明,并附购进人员的身份证明或是授权委托书,
2、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在验收之日后十五日内通知甲方。
3、应严格按照GSP规定储存药品。
4、应积极反馈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重要、特异的不良反应
三、违约责任及说明
1、甲方提供的药品如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但应暂时代为保管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处理后续工作。
2、甲方仅对所提供的药品质量(产品质量、包装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主动积极召回。
3、应严格按照GSP规定贮存,因乙方贮存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应以法定检验报告的报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
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的承诺书怎么写
无违法违规行百为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公司在近三年承揽的工程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公司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度标活动的处罚阶段。若在本次工程的招标投标的全版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权(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浏阳市五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3.无不良嗜好书面保证书
保证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表示决心、提供保证时的书信。保证书的内容要写得切实、具体,要实事求是,说到做到,不能说过头话。
(1)在第一行正中写“保证书”三个字,字体较正文大些。
(2)写接受或保证书一方的称呼。
(3)正文开头可简写对某项工作的认识。然后,写决心做到的具体事项或保证的具体内容,最好分条开列。
(4)结尾可写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语。
(5)写上写保证书一方的名称和日期。1.含义和特点
保证书是日常生活、日常工作或学习中,某集体或个人立誓完成某项工作或发誓不再犯某种错误而写的具有承诺性和保证性的一种应用文书。
这里所说的保证书,与法律文书类的保证书不同。它和决心书一样,是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而提出保证或表示决心所用的文书。做了错事、犯了错误,表示决心要加以改正或悔改所写的保证或表示决心的书面材料,也叫保证书或决心书。
保证书或决心书具有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约束人的行为作用,通过写保证书或决心书,可以发动群众想办法,定措施, 保证号召的落实,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保证书和决心 书虽然不是法律文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它是个人。集体或单位自愿订立,而且要求有关领导和群众给予指导、检查、监督,这就产生了约束力,保证书和决心书的提出者也会 自觉地在所定条款的范围内行动,保证条款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
保证书的主要特点是承诺性和誓言性。它是集体或个人向上级组织、领导机关或个人誓言性地承诺一定完成某项工作或者一定不再犯某种错误。保证的内容是一定能做到也一定要做到的。保证书的作用主要是受文的组织、机关或个人依此对立保证者进行监督、约束和限制;其次也有立保证者依此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督促的作用。
2.写法
保证书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及日期四部分构成。
(1)标题。保证书的标题一般仅写“保证书”三字,有时则在“保证书”三字前写上保证内容。
(2)称谓
保证书的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书写,写明保证书送达的上级组织、领导机关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3)正文
保证书的正文一般由缘由与内容两部分构成。正文第一部分为写保证书的缘由,应以简短的文字写明为什么写保证书。第二部分为保证书的内容,一般采用分条列出的写法,写明立保证者做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观自己的保证,或保证不再犯什么错误,怎样做到不再犯此错误等等。保证内容要写具体;可实行、可检查、可监督、以使保证书起到应有的作用。此外有的保证书有结尾,结尾为致敬语。结尾也可强调一下保证的主要内容,有的保证书没有结尾。
(4)署名及日期
在保证书正文的右下方,署上立保证书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再在署名下方署上成文日期。
4.药店质量保证书怎么写
给药店的?给药店的供货企业的?还是给顾客的质量保证书?
给你一张商对商的商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样张.如果是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只要把其中对应的法律名字等内容适当修改,把商品两字改成"药品"就是了
商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供货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条例,确保本公司经营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业务员委托书(标明委托的业务范围、委托有效期、委托的商品种类等项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提供药食同源类商品或食品(含保健食品)类商品时,应每次均随货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印章的真实有效《检验合格书》,检验合格书应由相关的政府检验机构或生产企业出具。
4、商品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如果该质量问题不是乙方保管或运输不当而造成,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等合格品标识,商品的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商品发生权利变更(延续、转让、放弃、失效)的,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更换商品上相应的权利标记;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首次经营品种,甲方应提供证照、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资质文件,以及该品种的批准生产文件、质量标准、《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样品、同批号厂检报告,以及物价部门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每页加盖甲方原印章。
8、甲方处理商品质量问题时应规范操作,不得擅自到乙方仓库进行调换货。对涉及下属连锁大药房各零售门店的商品,也不得擅自到各门店进行调换货。
9、甲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发生任何项目的变更,均应先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样品包装,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新包装商品的供货,以确保乙方经营商品的合法性。
10、本质量协议中,涉及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指定专人处理。
处理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经营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加盖原印章)。
2、乙方应提供符合商品包装要求的储存条件,并按要求合理储运。
3、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商品后,按照乙方相关商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验收,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货票不符、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食品类商品检验报告书未随货同行等情况,乙方可以拒收。
4、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双方有分歧时,以权威部门的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权威部门的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后,五日内未答复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可能采取扣除该批货款并销毁该批商品等措施)。
5、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切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双方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民事赔偿责任。
3、上述各条款中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均已明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经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供货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
(盖章) (盖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5.违反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整改措施和服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第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第四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第五条 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第七条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通知对方和参保人,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九条 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第十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服务及费用发生情况。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费用的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帐目清单。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结算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要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第十四条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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