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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办非企业承诺书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民办非企业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吗

    要负责

    任何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对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

    1.民事责任:

    (1)法定代表人因为经营过错,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典型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

    (2)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a.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b.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c.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2.行政责任:

    如果公司有违法情形,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不能以内部约定对抗。

    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主要是行政处分,罚款。其中行政处分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员的,普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就是罚款。

    下列情形可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民办非营利企业怎么交

    一般来说非营利组织不需要缴税,但也不是绝对的。

    具体要看什么收入。 在我国,一般来说,作为一个组织,可能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几种。

    下面具体分析社团即非营利组织需要纳税的情形。 (一)营业税: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需要缴纳营业税。

    其中应税劳务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行业提供的劳务。社团一般不会涉及,但是如果举办了培训等业务,并取得收入的,以及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的,就要缴营业税,税率5%。

    会费和捐赠收入不需要交营业税。 (二)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就要交增值税。

    社团一般不会有这些业务。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缴纳了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就要按这三种税的税额的1-7%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镇5%,其余地区1%)。

    (四)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需要交纳房产税。自用的,以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按1。

    2%的税率缴税;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税。但经政府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社会团体,以及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院等卫生机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可以免税,但是出租的部分,仍然要上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土地,其产权人需要缴税。免税的范围基本同房产税。

    (六)印花税:凡是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主要是各种经济合同以及营业帐簿、产权证等。

    税额一般不大,可以忽略不计。 (七)契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

    税率为3-5%。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七)企业所得税:按照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需要纳税的收入种类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但收入中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不需纳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新税法本身对此没有明确界定,是否符合免税条件,主要看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

    按照新税法出台之前(现在应仍为有效)的规定,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都免征企业所的税。 另外,如果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个人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会费和捐赠收入,属于社团的主要收入来源,其资金性质为社团集体资产,应按照省级财政、民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门的票据收取(不能使用白条、自制收据以及税务发票。

    4.民办非企业单位怎样做会计分

    1,2004年八月财政部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3,您所说的,一家幼儿园属民办非企业 ,是经民政部门审批注册的,虽然其名称带民办“非企业”字眼,但是,民间投资者一是有取得利润的目的,二是要参加学校盈利分配,三是本身就是学校的投资者,享有学校资产的所有权,所以办非企业性质的培训学校不具非营利性质,不能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而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 其经营性质为培训服务,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还应缴纳房产税、印花税,有车辆的还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如果你是新建的学校,建议你一步到位,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4,关于会计科目的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了162个会计科目,你校可根据业务需要选用。 会计科目的使用和账务处理方法,在指南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记账原理与一般的工业或商业会计一样,只是账务处理方法有所变动而已。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出资人怎么办理

    携带以下资料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即可。

    《公司法》第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26条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7a64e59b9ee7ad9431333431356136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方式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扩展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6.关于签合同公司要求签承诺书合法吗

    签合同公司要求签承诺书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1356564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事先签订承诺书,违背协商一致的原则,实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另加条件,涉嫌排除劳动者权利,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民办非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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