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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廉洁从业情况说明

    1.如何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内容

    企业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1)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

    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

    (2)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3)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

    (4)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

    (5)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事情。凡在公司以外的企业任职、兼职或收取报酬者,应向其所属的人力资源部门申报,证明与公司无利益冲突,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用公司的资产以个人的名义或他人的名义,在国(境)内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股票、购置不动产或其他经营活动(经董事长批准的除外);

    (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7)授意、指使、强令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

    (8)瞒上欺下,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经营成果和其他重要情况;

    (9) 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 公司将建立下列监督机制,以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1)设立投诉检举信箱,并在员工手册上公布举报投诉专线电话传真号码,接受内部员工投诉检举;

    (2)公司根据投诉检举资料进行检查和调查,听取被投诉检举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 各板块执行总裁、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为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各高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规定,同时抓好本规定的贯彻实施。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将作为考核、任免、升迁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第八条 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使员工知法守法、自重、自警,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其管辖员工承诺书的签订和存入员工档案的工作。

    第四章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九条 处理办法: 责令违规者退还其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但不限于以下处理决定:

    ⑴ 批评教育;

    ⑵ 降职或免职;

    ⑶ 解除劳动关系。

    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处理程序:由公司监察部提出处理意见。高级管理人员,由集团最高领导处理;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人同意以上规定)如何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内容。

    2.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哪些

    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为,自愿接受组织和员工的监督,本

    人郑重承诺:

    一、

    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损

    害企业利益,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践行员工行为守则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做到诚实守信和廉洁律;

    (二)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维护企业信誉;

    (三)坚守职业道德,自觉保守客户资料及公司秘密。

    二、

    遵纪守法,

    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下

    列行为:

    (一)以权谋私,向关联企业投资入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

    有偿中介活动,

    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财物;

    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

    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二)

    利用企业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和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

    从事牟利活动;将公司经济业务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

    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三)

    收受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

    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单位和个人等与行使职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股票等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

    在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

    将自办业务作为代办业务套取酬

    金,或虚列代办费、工程款、维修费、业务宣传费等套取现金据为己

    有,做假帐以及从事其它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

    在公司工程建设与物资采购等招投标活动中,

    利用职务工作便利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证性;泄露公司招投标信息、标的等保密内容。

    (六)

    参加与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

    及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单位和个人支付费用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

    动和应有自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

    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与本人所在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做有失公平、暗箱操作,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经济业务往来的企业的资助,供其家人旅游等。

    (八)

    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

    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在人力、资金、技术、场地、非公开信息、客户市场、业务资源分配等方面提供各种便利或优惠条件。

    (九)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

    (十)不注重作风建设和自身修养,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违反

    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3.国企领导人员该怎么廉洁从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二)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三)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四)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六)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七)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第八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

    4.党代会登记表廉洁从业情况怎么写

    作为一名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廉洁自律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以开展廉政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从严律己,认真履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及所作的承诺,努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现将20xx年上半年来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大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和政府为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半年来,除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外,还先后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廉政准则》一系列规定,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要理论和两个《条例》、《纲要》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自身做起,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断加强党性煅炼,以艰苦奋斗的精神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并认真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自觉纠正不良现象,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不断改进。二、严格要求,树立廉政勤政形象廉政勤政是对每一个干部的基本要求。

    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事事处处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优良作风”的要求,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始终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牢记“两个务必”,严把自身清正廉洁这一关,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努力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三、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在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对照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将责任目标分解到个人,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格工作制度。从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树立形象入手,要求分管每个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在工作中吃拿卡要。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全体人员定期学习政治理论和廉洁自律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使他们头脑中时刻敲响廉政警钟,从思想上自觉抵制腐败。

    四、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强化责任追究是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工作。

    在明确追究内容和形式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不履行岗位职责、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案件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市监察局、市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处理,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自己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落实荥阳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自身及有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做出贡献。2015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总结范文(2)沙发回目录2015-12-07 16:36 | 作者:经典1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党委的大力支持下,本人认真学习理论,提高素质,增强自身驾驭经济工作的本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为民办实事,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现将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努力提高政治素养。

    本人挤时间勤学习,努力掌握经济、法律等知识。特别是在今年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中,能够按照统一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读了学教读本,认真观看了相关学习光盘。

    通过学习,本人人生观、世界观有了很大改观,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不讲违反党的纪律的话,不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

    讲大局,讲奉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学习,思路更为明朗,眼界更为开阔,对全区的经济工作更为敏感,理清了全区经济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了发展经济的信心,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使我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二、讲求工作方法,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参与制定并实行了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并积极落实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

    本人遵守各项议事规则,注意发扬民主,凡是全区性的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等问题,都提交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与统一。

    在班子中能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对个人得失从不斤斤计较。在干部管理中,本人能坚持以无情的纪律约束人,以有情的领导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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