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竞选承诺书
1.村委员竞职承诺书
竞职承诺书
本人谨向全体党员、村民作如下竞职承诺:
一、严格遵守村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村选举办法参选规定的,主动退出竞选;若当选,则接受当选无效的有关决定。竞选期间做到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威胁、恫吓其他选民,不作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若发现配偶及其他亲属朋友等有干扰选民意愿的行为,本人及时予以制止。
二、认真履行村干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村务决策管理“五议”工作法进行研究和决策。自觉维护村“两委”班子团结,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
三、全心全意为党员、村民服务。坚持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载体,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村民的所想所盼所需,共同践行村级班子创业承诺,在为民谋福祉、办实事中积极创先争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实行“三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党员、村民的监督,绝不利用职务、权力谋取个人私利,不参与承包本村内任何工程,保证干干净净做事,公公道道办事,清清白白做人。
以上是本人竞选的承诺。如果能当选,必将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甘于奉献,努力兑现对全体党员、村民的庄严承诺。
承诺人(签名盖章):
2011年3月 日
2.竞选村副主任承诺书
竞选承诺书各位选民: 大家好!我申请参加竞选的职务是村委会副主任。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对我的支持和信任,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无论我这次竞选是否成功,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村两委会的工作。
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我叫***、今年54岁,中共党员,初中文化。2008年,我开始在村民委员会担任村副主任,将近3年的摸爬滚打把我锻炼成一位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农村基层干部,视野变得开阔,政治走向成熟,业务趋向精通,群众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参加今天的选举,我认为自己具备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有利条件:一是人品正直、工作踏实。“时时讲党性、处处重品行、事事作表率”是我做人、处事的一贯原则。
俗话说的好,做官先做人。二是多年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能适应当前农村科学发展的要求。
三是我怀有一颗坦诚之心,能坚持群众路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以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的,把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支持不支持、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
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四是我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空话、套话不但群众不满意,领导也不答应。说假话,说空话、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和党的形象。
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快科学发展、勇于开拓创新是我做农村工作的落脚点。这次如果继续当选,我将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带头完成村党支部、村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当好支部、村委会的参谋,发挥好助手作用。
三是在招商引资和发展村有经济上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不依赖,充分发挥人脉资源,多渠道寻找有用的投资信息。
四是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理顺发展思路,增强发展信心,彻底的从传统的农业和土地中解放出来,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五是协助搞好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要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加强对贫困村民和残障人士的社会保障,切实解决村民们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如果大家对我有信心,请投上信任的一票。
我愿意与大家一道,同舟共济、同甘共苦,不断推进我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最后祝愿大家心想事成,事业发达。
谢谢大家。竞选人:***。
3.当村干部向村民表决心书怎么写
各位村民!今天,我代表村干部向大家承诺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抓稳定创造和谐气氛。
我会主动向老干部 们学习,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广开回路,体民意,取长补短,不断充实调整,完善和提高自己,要把全村干部群众团结起来,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一致,按照法制有序的轨道开展工作,村干部身先士卒,一心为民,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把我的XX村建设成得更加美好。二、做表率建设务实班子。
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一切工作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想村民所想,办村民所需,当好广大村民的代言人和带头人,建设一个凝聚人心,务实求真的坚强班子。三、抓公开打造透明村务公开。
在村党支部的领导监督下,在全体村民的支持和监督下,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并真正落实好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制度,用干部自身的清白,给百姓一个明白。四、引资构筑多元经济。
积极筹划争取上级财政支农资金,力争在2010年6月以前创办一个以种养为主的股份制农业专业合作社,实现集体和村民收入双赢,确保全村经济增长有所突破。五、办实事建设美好家园。
借助09年国土项目落户我村的契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形势下,尊重全体村民意愿,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好国土项目资金,大力改善我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支持,协同CC村,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向人大提议,以得到县政府的帮助,尽最大的努力建设CC至 连接线之间的等级公路。
使我村村民来往县城更加便捷。六、谋发展坚持开拓创新。
认真落实各项文明创建,文化教育、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目标任务。硬化发展环境。
注重抓发展,各项事业争一流,营造文明、和谐、安定、活跃的良好村风。努力把我们福西村建成宽裕型小康村、文明村、教育先进村、综治达标村。
各位村民,以上打算只是我的一些想法和愿望,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我不想做太不切实际的口头承诺,也没有目标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什么样的村干部,我只想努力做好每一件事,只希望用实际行动把自己的愿望变为现实。
最后,我还想向全体村民说一句话,那就是:给我一个机会,还您一个满意。
4.村官当选兑现承诺每人分2万,您怎么看
昨日,记者走访龙门村,村民介绍,12月9日举行第七届村委会选举,村委会主任竞选在村民王文选和杨某之间进行,最终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选当选。
王文选竞选前曾对村民承诺,要把龙门村建成韩城第一村,为村里创办洗煤厂等经济实体,安置富余劳动力,在上任前两年每年为每位村民分5000元,第三年10000元,“为了让村民更快致富,如果我当选,垫资分配三年的两万元,让大家拿钱挣钱”。其当选后即兑现竞选承诺,村民按人头领到了存单。
在村委会办公楼,许多村民正拿着身份证兴高采烈地办理领取存单手续。记者看到一些单据,显示王文选在12月8日分三次在银行存入1300万元。
因多次联系王文选未果,记者向银行求证,当事银行负责人以商业机密为由表示不便透露,但并未予以否认。 据村民介绍,9日早上,王文选嘱托竞选工作人员将自己的公开承诺书送到每户家中,而杨某的承诺书则是8日晚就送达的。
杨某承诺的生活保障金是第一年5000元;第二年10000元,第三年15000元。有村民拿着领到的存单说,两人的竞选纲领都很吸引人,当日有五十余名警察维持会场竞选秩序,但相比较而言,王文选的承诺,以及他对龙门村明天的规划更吸引人,所以博得村民拥戴。
比如,他承诺抓好经济建设,走共同富裕之路,健全保障体系,保证给村里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金等。王文选还承诺,5年后的龙门新村将户户住单元房,家家有小汽车,人均收入2万元。
个人富裕感恩回报 据了解,王文选今年50岁,是韩城乡镇企业家、劳模,创办多家实体,在韩城是家喻户晓的民企老板。身价不菲的他,为何要参选?昨日,据村委会一工作人员说,王文选是想带动全村人致富。
他之前的一份竞选稿也表露自己“挺身而出竞选村委会主任”的缘由:我有自己的事业,完全没必要揽这份出力不讨好的差事。我为什么要竞选呢?因为我的事业发展,承蒙父老乡亲的支持,我一直无以回报……个人富裕不算富,只有全村人都走上小康才算富……人要懂得感恩,要充分体现自己的价值…… 市民政局派员调查 村官上任就兑现承诺,成为当地街谈巷议的焦点。
但也有人认为,这样做是哗众取宠,拉拢人心,有拉票舞弊嫌疑。村委会委员郭某对此予以否认,一些村干部认为当村官就得立军令状为民办实事。
韩城市民政局局长张永强表示,村委会选举具体由选举办负责,其主要监督选举程序是否合法,局里将派员对该村选举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5.张贴选举村主任承诺书违法吗
张贴选举村主任承诺书的行为是不是违法取决于承诺书的内容,题目中张贴的选举村主任承诺书不违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