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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植被恢复承诺书

    1.林地植被恢复保障金退款申请

    根据《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征用或占用防护林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低于10公顷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低于35公顷的,其他林地面积低于70公顷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确需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用地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林地申请,经逐级核准报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审核同意后,用地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第三十八条规定:“森林植被恢复费应当专款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挤占、截留。”

    2.什么叫森林植被恢复费

    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费用。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限要求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确保及时、足额征缴到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或缓征森林植被恢复费,不得自行改变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要向社会公开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及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情况,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上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按规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行为。

    扩展资料

    制定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限制无序占用、粗放使用林地。

    (二)反映不同类型林地生态和经济价值,合理补偿森林植被恢复成本。

    (三)充分体现公益林、城市规划区林地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突出加强公益林和城市规划区林地的保护。

    (四)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控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五)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森林资源禀赋和恢复成本差异,适应各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作需要。

    (六)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并建立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

    (七)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对中央和地方企业不得实行歧视性征收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

    3.林业部门与绿化企业签订《森林植被恢复合同》,林业局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免税规定:一、条例规定的免税凭证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凭证; 二、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凭证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组织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三、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凭证 1、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的修理单,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2、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 3、对与受授国签订的经援项目合同; 4、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凡有规定的证明和专用运输结算凭证的,可免纳印花税; 5、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者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6、对农业发展银行办理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储备贷款及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财政贴息贷款合同; 7、银行同行拆借、人民银行向专业银行发放的日拆性贷款合同; 8、军队企业化管理工厂向军队系统内各单位(不包括军办企业)和武警部队调拨军用物资和提供加工、修理、装配、试验、租赁、仓储等签订的军队企业专用合同; 9、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部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 林业部门好像不在上述免税规定之内吧,那就照常征收呗。

    《森林植被恢复合同》属于哪类合同呢,是不是印花税征税范围啊,如果是,双方都征印花税。

    4.林业部门与绿化企业签订《森林植被恢复合同》,林业局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免税规定:

    一、条例规定的免税凭证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凭证;

    二、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凭证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组织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三、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凭证

    1、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的修理单,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2、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

    3、对与受授国签订的经援项目合同;

    4、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凡有规定的证明和专用运输结算凭证的,可免纳印花税;

    5、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者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6、对农业发展银行办理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储备贷款及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财政贴息贷款合同;

    7、银行同行拆借、人民银行向专业银行发放的日拆性贷款合同;

    8、军队企业化管理工厂向军队系统内各单位(不包括军办企业)和武警部队调拨军用物资和提供加工、修理、装配、试验、租赁、仓储等签订的军队企业专用合同;

    9、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部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

    林业部门好像不在上述免税规定之内吧,那就照常征收呗。

    《森林植被恢复合同》属于哪类合同呢,是不是印花税征税范围啊,如果是,双方都征印花税。

    5.森林植被恢复赔偿费,应该放在哪个科目下核算

    一、森林植被恢复赔偿费,属于房地产开发的,可以计入“开发成本”科目知,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道等

    属于占用林地发生的,金额较小的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是回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答纳的,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

    6.筹建期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国家林业局通报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检查情况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2003—2005年,全国共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80。

    44亿元,这部分资金已经成为我国林业建设的又一个重要资金来源,对推动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掌握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使用管理,依法保护林地资源,切实使用好森林植被恢复费,9月1—10日,国家林业局对吉林省林业厅、内蒙古、龙江森工集团公司及所属16个林业局以及相关单位2003—200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1月22日,国家林业局向全国通报了检查情况,并对各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检查发现,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有关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按《森林法》“不占或者少占”的原则,依法认真审核征占用林地项目。

    对确需征占用林地的项目,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对不按规定少交、缓交或者不交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核审批,确保征占用林地单位及时交纳恢复森林植被费。吉林省林业厅,内蒙古、龙江森工集团公司结合本省(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下发文件,重申森林植被恢复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实行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所抽查的16个林业局基本能够做到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检查也发现,个别单位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使用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责权不清,缺乏有效监管,管理程序不规范、使用重点不明确。

    二是占地承诺的森林植被恢复措施多数没有落实,没有起到新增森林面积的作用。 三是森林植被恢复费会计核算不统一、不规范。

    根据日常管理工作掌握的情况分析,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在其它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甚至还很严重。针对这些情况,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对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摸清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限期上报国家林业局。

    同时,要求各地财务部门和森林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责,财务部门在分配森林植被恢复费时,要征求森林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森林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对森林植被恢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森林植被恢复费措施得以落实。禁止森林经营单位用年度计划内的造林面积抵顶必须完成的森林植被恢复面积。

    禁止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进行林冠下造林和更新造林。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国家林业局还要求吉林省林业厅、内蒙古、龙江森工集团公司要对本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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