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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员关系无法转出情况说明

    1.党员关系迁出证明如何写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流程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原则上一律从学校转出(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除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您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1、请您主动与就业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问清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对于省外就业的同学来说,需要持我校党委组织部代理开具的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的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省委、市委、县委等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部或省级各种工委(如教育工委、企业工委、直属机关工委、国资委等等)的组织部(处)。对于在铁路、部队、民航、金融等系统就业的同学来说,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厅(局、师)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政治)部门。对于省内就业的同学来说,需要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县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

    2、在确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无误后,请到数学学院学院党委办公室(世纪楼1411房,0731-82655712)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党员信息库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迁出手续。

    3、凭学院党委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校本部一办公楼410,0731-88836142)换开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迁出办理完毕。

    您在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检查一下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预备/正式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请持本院党组织的证明尽快到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更正。如没有,请您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的时间)及时到介绍信抬头指定的党组织去办理转接手续。千万不要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揣在身上,这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容易造成自动脱党(或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的事实,应注意避免。

    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唯一凭证,您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那就请您在上次介绍信开具之日起3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时所在学院党组织的证明,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给予重新办理。超过3个月提出补办申请但无正当理由的,党委组织部将不予办理。

    如果您在组织关系开出以后,又因改派等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您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经原所在的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到校党委组织部退回原介绍信,重新办理。

    2.党员不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1.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哪些党组织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1)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

    (2)中央直辖市(京沪津)的区委组织部。(3)党中央各部委的机关党委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政治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解放军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军队的旅。

    (6)各铁路局政治部。(7)中国民航局政治部组织部、局直属机关党委。

    3.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不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

    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4.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怎样处理?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

    如查明确实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补转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单位应立即发函给接转单位党组织,通知原介绍信作废。

    接转单位的党组织在接转关系时,对介绍信应进行认真地审查核对。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5.合同工、临时工党员要不要把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临时工作单位? 合同工、临时工党员,一般不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应开写党员证明信;如果工作时间较长,也可以转移党的组织关系。这样有利于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恢复党籍的同志怎样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一般可分三种情况办理: (1)被恢复党籍的同志仍在原单位的,应让本人参加组织生活,不必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不在本单位的,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单位,出具盖有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公章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送给该同志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3)本人已经死亡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将恢复党籍的决定通知其生前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其家属,不必转移组织关系。 7.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调动工作,其组织关系怎样填写? 一般情况下,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不要调动工作,因为原单位党组织和群众对犯错误党员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监督和帮助犯错误的党员改正错误。

    如确因工作需要而必须调动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格式填写,但是应将该同志受处分的情况和留党察看的起止时间另行通知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以便继续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8.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这些人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其组织关系一律由原单位党组织保存。 9.党员证明信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何区别?在什么情况下可出具党员证明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后,其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人才流动是必然的,部分共产党员参与到人才流动中去,也是自然的。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只要符合人才流动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

    为这部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上级单位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3.党组织关系转出证明材料要怎么写

    一、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材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员(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三、转接要求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

    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

    4.关于党组织关系转出转入问题

    关系组织关系的迁出原则是必须有党组织存在,你公司没有成立党支部,是不能转出的。

    组织关系的迁移程序是,在本县市流转,有所在党支部开出转出证明,经过上级(乡镇,局)党委开具转出通知,由接收的主管(乡镇,局)接收后,开出通知所在公司支部接收,公司接收后编入本支部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如果转出跨省,县市要经过当地县市组织部开出转出通知。

    像你这种情况可以跟社区说明你公司没有党支部无法转出,并要承诺积极参加社区党支部的活动,会议学习,按时缴纳党费,社区是不会强行将你的关系转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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