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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1.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丢了怎么办

    各旅行社: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的有关规定,规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取,确保我市旅行社经营和旅行社监督管理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根据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从今年5月1日起,不再收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二、为方便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储和监管,根据我市旅行社分布的现状,我局在比较银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承诺和服务方案的基础上,在省旅游局推荐的4家银行中重点推荐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作为我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储银行。

    三、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选择一家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并在存入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旅游局提交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及旅行社与银行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签署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由银行提供担保的要提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四、根据国家和省旅游局《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渡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我省暂退60%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至2010年12月31日的规定,此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储按照国家旅游局“老社老办法、新社新办法”的原则,即2008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旅行社存入8万元保证金(其中4万由市旅游局直接转到指定银行),此项工作在10月31日前办理 完毕;2009年1月1日以后批准的旅行社足额存入20万元保证金。

    五、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指定作为旅行社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商业银行,应当提交符合《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的承诺。按照国家旅游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与旅行社共同签署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并由旅行社提交市旅游局备案。

    六、申请设立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储办法可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

    附件: 1、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承诺书》2、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管理服务方案》。

    2.注册旅游公司缴纳的质量保证金是要一直放在旅游局吗

    不是的,这笔钱是要存进银行账户的。因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

    旅游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一、注册旅行社及旅行社资质办理的条件

    1、有实际办公地址,有基本办公设施,如电脑、电话、复印机等;

    2、申请国内旅行社资质,注册资金最低30万(商事改革后是认缴制),国际旅行社的注册资金为150万以上;

    3、办理旅行社资质,需要至少三位导游(一般要求导游人数必须超过旅行社总人数的五分之一,最低要求三名),并提供导游证、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证明。

    4、取得旅行社资质后,旅行社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旅游局制定银行账号内缴纳20万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除非注销旅行社,否则是取不出来的。

    扩展资料:

    注册旅行社流程:

    1、名称核准,比如XXX旅游有限公司;

    2、填写《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1 )提交设立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3 )财务人员的资格证书。

    4 )导游不低于公司人员的20%且不少于3名。公司审批后保证两个月内和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

    5 )经营性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明或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

    6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联网的条件。

    7 )提供《旅行社优质服务承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游公司

    3.旅行社所缴纳的质量保证金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缴纳额度不等的质量保证金: (1)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人质量保证金的额度为20万元; (2)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3) 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 (4) 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5) 旅行社自缴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 (6) 旅行社在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 证金。

    4.旅行社为什么要缴纳质量保证金

    你这个问题,问到一个制度的问题,我从一个现实的侧面来告诉你保证金为什么需要交

    1:国内从95年前后开始,旅游市场进入了一个市场经济体制,说白了以前很多都是以老带新方式在培养旅游从业人员的,95开始全国旅游市场开始进入了一个无序竞争状态,原因就是人们逐步开始有钱,旅游行为不是一个“奢侈品”稍微有点闲钱的个人,尤其以很多党政机关非清水衙门为首,开始陆陆续续由一把手牵头,财务随身带方式游山玩水了,市场从业人员只有那么多,但是出来玩的人却变多,说白了市场开始出现真正的“供大于求”的情况了,这种情况下有市场必然就会有接待相关从业人员新入行。

    2:花钱出来玩的人,意识上没一个人有错,从市场原则上讲,出钱的人就是上帝,因为整个旅游行为包括了6要素“食宿行、游购娱”,这一切要素都是围绕以花钱的人为主体来运作的,这谁出钱谁就享受这个过程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总不可能你花了钱,我赚了你钱还要你来受罪,这就不符合事物逻辑性了,对吧~?

    3:有时候逻辑性的道理很多人想是完全想的明白,但做的时候矛盾就出来了,那么这个矛盾出现在哪里呢?就是发生在“出钱玩的”和“提供服务的”之间的这对儿身上。公平的讲,出钱的人出来玩并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你出的钱是有一定范围值的,这个值的范围大小是由“提供服务的”来划定的,提供服务的也不是完全随意来划定你的服务范围的,因为你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和花钱数目能达到等值交换,这才合理。这个过程在95年开始就经常上演闹剧,国家旅游局发现这里面还有这么多可笑而可怕的情况,于是就定了个规矩,以后出门旅游必须双方来签订一个协议,这就是96年开始出现了由国家旅游局正式颁布的《旅游合同》基本而言这是个统一的制式版本,全国各省都是按国家旅游司的相关文件来草拟的内容走到哪基本都大同小异

    4有了合同后,双方很多人就觉得好了,既然有了国家统一制定的版本合同,这下那么就不该再有麻烦了吧,运转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问题还是出来了,什么原因呢,这就是随着旅游大量的方兴未艾,人数越来越多,很多服务人员发现旅游这行饭很香,并且技术门槛、资金门槛都并不高,花个1.2万搞个游记队的办公地点,扯面小旗,打出XXX旅行社就可以大量的做生意了,而且短短几月内发展的神速,资产什么也都有了,这个过程发生了很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有些人呢赚到钱了,发现在行政手续上并没太大的约束,于是打起了小算盘,既然空子这么多,何不利用这些空子呢,于是发生了很多坑人、毁人的事件

    (1)签了旅游合同,收了旅游钱转身就消失了,行业俗称“仙人跳”

    (2)告诉游客这次出门住的凌霄殿,吃的蟠桃宴,玩的是仙境,结果客人到了以后,发现住的是猪窝,吃的是猪食,玩的是猪打架,一切比浮云还让人感觉窒息,最终导致很多恶性刑事事件发生,这一切起源就是一个起因,游客被骗了

    (3)98年前,保险公司和旅游企业没全面搭手,旅游企业都是只管提供玩和乐,至于说人生安全之类的保障,基本玩的江湖名气大,司导体魄强壮等手段(感觉像过去的镖局,游客就是押的镖,而且是“活镖”)一旦去了类似山高皇帝远的地儿,人财两空只能算认赊了!且那时运输工具很落后,掉一轮缺一零件常有,造成“连人带马”滚落山涧,满目凄惨,相关的旅游企业最终被死伤者家属追到单位,逼的跳楼打算都有了,可根本拿不出钱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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