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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工资清结承诺书

    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怎么写

    承诺书

    致: (招标方)

    我 (投标方)如成为 拉菲公馆三期(Ⅱ标段)工程 的中标人,我公司愿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我公司绝不拖欠我方参建施工人员的月工资或劳动报酬。

    2、我公司无条件接收招标人对我参建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察,并积极提供工资单等相关资料。

    3、我公司承担由于未及时发放或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而引起的一切相关事宜费用及责任。

    4、我公司保证与每个参建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特此承诺。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收到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怎么写个结清的条子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农民工工资证明怎么开

    去所在单位的财务开就行,收入证明上必须有单位公章。

    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___是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在我单位工作___年,岗位为____,年收入__万元(人民币)。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日 期:___年__月__日

    具体如下图所示: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第一: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第二: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第三: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用途

    在申请信用卡或者办理其他银行业务的时候,收入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许多人在要求单位开具收入证明的时候并不知道标准的收入证明是什么样的格式,导致很多收入证明无法使用。 它是在信用卡审核时初始信用额度的主要参考内容之一,直接反应办理人的还款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入证明

    4.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有没有范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威海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7a64e59b9ee7ad9431333332613730>>;,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入场前公司应与每个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书,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培育教育、劳动纪律及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项目部负责每个入场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将考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对于承包工程量的,由预算科算出当月工程量,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制定每月农民工工资花各册。

    第四条:每月项目部要将农民工出勤记录张贴公布,如农民工有疑问,及时查对考勤记录,如属项目部错误,公司更正后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工资发放以季度为单位,便于农民工现金保管及人员流动管理,但财务部应每月制定工资表,最晚于每个季度末发放不低于工资全额的80%。

    第六条:工资发放形式以公司财务部到施工现场发放,并要求项目部负责人、及考勤记录人员到场,发放以农民工实名制形式,不准代领,严禁将工资发放到施工班组长及专项承包人手中。

    第七条:工资发放过程中,要求每个农民工签字领取工资,如本人有其他情况不能领取工资者,需本人尽快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不得让别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者,要求有五人以上同地区其他农民工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司工资代领证明上签字、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要及时处理质量相关问题,不得在工资中扣除维修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

    第九条: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用工告示牌,注明投诉地址、注明项目经理、公司经理、监管员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电话,做到农民工投诉有序。

    第十条:对农民工工资有疑问时,公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调、处理,对恶意损害公司总裁形象,散布不真实言论的农民工公司要对其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建筑管理部门举报:

    (一)企业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三)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五)侵害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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