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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生育诚信承诺书

    1.已婚未育承诺书怎么写

    初婚未育证明: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女)

    出生日期:

    XXXX

    X

    X

    日,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

    与配偶

    XXX

    ,

    女(男)

    出生日期:

    XXXX

    X

    X

    日,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

    系初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

    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特此证

    单位名称(盖章)

    居委会或街道(盖章)

    年、月、日

    2.什么是计生“双诚信、双承诺”

    “双诚信、双承诺”是指以村规民约为依据,村委会和群众互相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向诚信互相守信,互相监督。

    1、村(居、社区)向群众承诺内容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保障、扶助、优惠和优质服务。 2、群众向村承诺内容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依法结婚,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扩展资料: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划生育。

    3.什么是计生“双诚信、双承诺”

    “双诚信、双承诺”是指以村规民约为依据,村委会和群众互相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向诚信互相守信,互相监督。

    1、村(居、社区)向群众承诺内容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保障、扶助、优惠和优质服务。

    2、群众向村承诺内容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依法结婚,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扩展资料: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划生育

    4.诚信承诺书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

    “立身之本”即处世之根基。 中华民族历来把诚实守信作为立身处世之本。

    在许多经典著作中都谈到“信”的重要性。《论语》中有“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礼记》中有“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些珍贵的论点都说明为人处世必须守诺言、讲诚信。

    诚信问题已是中国所必须面临的重大国情之一,它与农业问题、环保问题、人口问题、失业问题、腐败问题等相比,好像并不直观显露,但它在社会经济生活各个层面已曲折凸显出来的破坏性是如此触目惊心。最近发生的震撼全国的阜阳假奶粉事件,其深层原因就是诚信在市场中的缺失与缺席。

    诚信问题已经危机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 中国市场信用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经济学博士邹建平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之上,撰写了《诚信论》一书,对诚信问题作了全面深刻而现实的论述。

    在《诚信论》即将出版前,本刊征得邹建平的同意,摘编了《诚信论》的部分观点以飨读者。 因正在修改中《诚信论》近40万字,所以摘编过程难免挂一漏万,在此向读者与作者谨表歉意。

    邹建平是市场信用学方面的著名专家,他先后编著及翻译的著作有:《中国金融问题报告》、《证券评级概论》、《日本债券评级》、《国外证券评级》、《中国资信评估实务》、《中外信用评估比较研究》、《美国信用评估理论与方法》等。 其中以他作为课题组长的《证券信誉评估系统》与 《企业信用评估系统》为国家级科研成果。

    下文是《诚信论》一书部分观点的摘编。 诚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诚”和“信”是中国古代两个重要的哲学和伦理学范畴。

    “信”与“诚”可以互训。 汉代许慎编撰的《说文解字》中说:“信,诚也。”

    又说:“诚,信也。”孔子认为,“信”是“仁”的体现。

    信既是君子立身、进身的根本,也是为政者治理国家的根本。因此,他强调做人要“言而有信”,要遵守自己的诺言,守信用。

    他指出:“信则人任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孟子也对诚信这一道德范畴作过深刻的阐述。

    他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到汉代,“诚”成为儒家人生哲学的核心概念。

    《礼记·中庸》中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宋代理学家周敦颐说得更透彻:“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明清之际的思想家王夫之则说:“‘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衬,尽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谓也,通吾身、心、知而无不一于善之谓也”。

    中国儒家诚信观具有丰富的内涵,是传统文化宝库中的珍品和精华。 传统诚信思想强调的是一种身份伦理,其基本内涵就是要求人们诚恳老实,有信无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现代诚信观是一种契约伦理,它是在推行市场经济的过程发展起来的,是对传统诚信伦理思想的一种扩充和完善。 明清时期晋商、徽商以诚信经商乃至“称雄天下”的故事,说明了传统诚信与现代诚信在本质上是一脉相同的。

    诚信是人类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石 诚信作为有其自然基础和社会基础的人的本性,决定了反映它的相关内容必然是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础和根本。现代科学证明,人的本性是一个系统,是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统一。

    诚信作为一种精神因素,属于人的本性的基本内容。 诚信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客观的基础。

    一方面,诚信的存在和发展有其自然基础;另一方面,人类社会化机制及其日益强化是人的诚信本性形成的社会基础。人的本质在于社会性,社会的本质在于实践性。

    人类社会实践过程的存在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协作配合或社会联系的强化。 而人与人之间的配合协作,当然少不了彼此间的利益认同、关系认同、命运认同等基本条件,它们的综合表现就是彼此的信任、信赖、信托、信用,就是彼此相互承诺和践诺的诚信关系的确立。

    另外,教育也是人的社会化和诚信化的重要机制,任何人生来接受的第一教育内容一定少不了诚信,此后的家庭教育、团伙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更是如此。 这种全面系统和强制化的教育机制,就不得不使诚信在人的素质系统中占有基础的根本的地位。

    这种社会诚信化机制,就必然使由自然遗传机制导引而来的诚信,从其可能的或潜在的形态,转化为具体显化的现实形态,成为人的本性。 道德本身就是一种关于人的善恶本性及其外化的规范体系。

    既然诚信属于人性的本来内容之一,那么反映它的道德内容,就当然的属于整个道德体系的根本和基础。 诚信还以集合的形式反映了人的基本需求,这也是决定它成为社会道德的基础和根本的重要因素。

    这从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中就可以看出来。总之,诚信作为人类道德体系的根本和基础,其根基于人和社会的本性、基本需要以及道德人格的形成等基本因素,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和发展的必然。

    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最深刻的精神资源 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表明,市场本身乃是一种制度化的交易场所,一方面有一整套的法律,用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系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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