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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资月报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

    1.资产情况表在国有资产信息报告中存在问题有哪些呢

    报表编制说明中明确规定,该表不包括基本建设的资产。

    作为部门决算报表中唯一一张用于全面、详细地反映单位各项资产情况的报表,却不包括基本建设账上的资产,而《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所称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明确指中央级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因此,用于报告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的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并不能对单位国有资产状况做出完整的报告。

    基本建设账中大量的以在建工程、货币资金、预付及应收款等形态存在的资产并未包括其中,这明显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进一步加强。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怎么填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填报说明

    封面 企业集团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核人:填写具体负责年检工作的人员;年检企业经办人:填写被年检企业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人员;日期:统一填写2009年4月15日;企业名称: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由本人签字;企业集团或主管部门: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第一页 填写被年检企业的基本信息(不能填成上级单位的基本信息)。组织形式、注册号、注册资本等未变更的按原登记内容填写;产权登记机关码:填写“3”;企业隶属关系码填写“5”;企业组织形式标识码、所属行业代码等:未变更的按原登记内容填写;企业级次标识码:按企业实际级次填写“1、2、3、4”等级次;企业所在区域代码:按工商登记区域的行政代码填写。

    第二页 年检情况(一):根据原登记和目前变化的情况填写;年检情况(二):企业申报数填写2008年底的财务决算数。

    第三页 备案表(一):按2008年底的决算数填写;备案表(二):按房屋土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上的内容正确填写。

    第四页 企业长期投资情况备案表(三):按企业长期投资账户明细账填写,必须与“备案表(一)”中的长期投资合计数据相一致,项目中的“(代码)”提示,填报时可忽略。

    第五页 出资人情况表:填写企业实际出资人情况,如未办理出资人变更手续应予以说明;项目中的“(代码)”提示,填报时可忽略。

    注意事项 该表金额单位为千元;年度检查表需加盖骑缝章。

    3.财务报表的填报说明

    财务报表主要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对财务报表可以从六个方面来看,以发现问题或作出判断。

    一、看利润表 对比相邻两年收入的增长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像银广夏事件,利润表上现年636f7079e799bee5baa631333431356636比上年增加几百个百分点,这就是不可信的,问题非常明显。

    那些增长点在50%-100%之间的企业,都要特别关注。 二、看企业的坏账准备 有些企业的产品销售出去,但款项收不回来,但它在账面上却不计提或提取不足,这样的收入和利润就是不实的。

    三、看长期投资是否正常 有些企业在主营业务之外会有一些其他投资,看这种投资是否与其主营业务相关联,如果不相关联,那么,这种投资的风险就很大。 四、看其他应收款是否清晰 有些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其他应收款很乱,许多陈年老账都放在里面,有很多是收不回来的。

    五、看是否有关联交易 尤其注意年中大股东向上市公司借钱,到年底再利用银行借款还钱,从而在年底报表上无法体现大股东借款的做法。 六、看现金流量表是否能正常地反映资金的流向 注意今后现金注入和流出的原因和事项。

    扩展资料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长期投资的项目有以下几个: (1)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各种股权性投资的价值; (2)“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能变现或不 准备变现的债务和其他债权投资的本金利息和尚未摊销的溢折价金额。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4)“长期投资净值”项目反映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的合计数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项目后的余额填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报表(报表说明)。

    4.国有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如何完成填写

    一、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在本市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 2、有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含1000万元); 3、有具备与开发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师、会计师、土建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名以上持有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工程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4、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二、企业如何进行备案及核定房地产开发资质? 1、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到公司注册住所所在区、县建委进行备案(超过30天的不予备案),备案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 (3)企业章程原件; (4)企业验资报告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原件; (7)中外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市商务局与市发改委的有效批准文件。 2、备案后30日之内到市建委办理暂定资质证书,超过30天的不予办理暂定资质证书,核定暂定资质证书须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已在区备案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8)中外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市商务局与市发改委的有效批准文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须提交如下材料(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同):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4)企业(公司)章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的验资报告和上年度及上月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9)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报表主管部门公章); (10)近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有效证明材料;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2)违章、违纪及纠纷情况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等级条件,详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企业如何在“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应资料? 开发企业取得开发资质后应及时登录“北京开发网”( ),填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管理系统”的相应报表。系统包含五个部分:《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资质情况表》、《企业经营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和《项目手册月报表》。

    其中,《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资质情况表》中的“企业资质情况”应在取得开发资质后立即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按实际情况填写,以上三部分内容若有发生变更的,应在该季度内及时变更报表内容;《项目手册月报表》为每月填报,应在每月末的后5日至次月的前10日之内及时填报;《企业经营情况表》和《企业资质情况表》中的“项目近三年累计完成情况”为每季填报,应在每季度末的后5日至下季度的前10日之内及时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见“北京开发网”。)

    凡在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开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所有报表。报表数据将作为考核开发企业经营业绩、评定资质、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

    四、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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