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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事处燃油补贴发放情况说明

    1.渔船燃油补贴给渔民带来了什么

    为了化解因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上涨,给渔业生产造成的成本负担加重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一五”出台的渔业油价补助政策,是国家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解决部分群体和公益行业困难而实行的一项普惠性民生政策,也是迄今为止渔业领域覆盖范围最广、渔民受益最直接、资金规模最大的中央财政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包括使用机动渔船从事捕捞和养殖生产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惠及全国上千万渔民群众,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因燃油价格大幅上涨给广大渔民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 政策实施以来,在降低渔民生产生活负担、推动落实渔船管理制度、增强渔民依法生产意识、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保持渔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渔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笔者结合近几年基层渔船燃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探讨渔船燃油补贴效用,以期对后续渔船燃油补贴工作有一些指导和实践作用。 缓解渔业生产困境减轻渔民负担 众所周知,海洋捕捞业是消耗柴油的主要产业之一,全国年消耗量达800万吨。

    对广大渔民来说,国家实施的油价补助政策是一场“及时雨”,大大缓解了油价上涨带来的巨大压力,对改善渔民生活、稳定渔民情绪、拉动渔区经济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实施油价补助后,全国渔船生产成本平均下降10% ,增加了渔民收入,稳定了渔区民心,维护了渔民利益。

    油价补助政策的实施,还使广大渔民感到政治待遇有了提高,特别是在种田农民不仅免了税还有各种补贴的情况下,渔民也有油价补助,从情感上感觉受到同等待遇,从内心里感激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自尊和自信,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深远。 渔船燃油补贴降低了渔民生产成本,缓解了渔业生产困境。

    近几年,渔用燃油不断涨价,水产品价格却滞涨,成为制约渔民增收的关键因素。据了解,目前渔船燃油费用占渔船捕捞成本约50%~60% ,扣除船员工资、渔船维修、加冰、加水、饮食及各种费用等,大多数渔船保本经营或略有盈余;遇上渔业资源不景气的年份,大多数渔船亏损,不得不停港歇业。

    许多渔民深有感触地讲,没有政府的燃油补贴,不但渔业生产受影响,自身生活都困难。实践证明,燃油补贴政策深得民心,为维护渔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年年领取燃油补贴,渔民维修渔船的积极性提高了,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渔船安全隐患。实施渔船燃油补贴政策,渔民得到了实惠,格外重视渔船的维修、加固,把渔船保护得很好;部分老旧渔船该更新的更新,船用设备该替换的替换,确保了渔船安全生产。

    发放燃油补贴,渔船买卖、“船证”不符现象减少,抑制了“三无”船舶泛滥。渔船合法、船舶证书、证件齐全有效,是渔民领取燃油补贴的重要凭据,因此渔民擅自改变船舶结构、更换主机功率等,和“船证”不符现象逐步消失。

    同时,由于“三无”船得不到国家补贴,而燃油价格上涨,渔业资源不景气,一定程度上抑制“三无”船的生存,维护了海上良好的生产秩序。 实施燃油补贴后,渔民守法生产,服从管理,促进了渔区稳定。

    实施渔船燃油补贴政策,改善了政府形象,提高了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化解了以往渔船脱审、抗拒检查、收费困难等问题,推动了各项管理工作(安装船用消防、救生、安全、通讯设备,参加渔业保险)的开展,既降低了渔业管理成本,又为构建和谐渔区创造了有利条件。 实施燃油补贴初期,也有人担心是否会对现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造成冲击,影响原已实施的减船和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的执行。

    但实践证明,实行油价补助政策,不但缓解了渔民生产生活困难,而且客观上也使一些原来逃避管理的渔船主动申请纳入监管,使渔船的管理更加规范,资源养护措施得以顺利实施。 渔业主管部门多管齐下,配套实施,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一方面,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农业部继续执行减船转产转业政策,大幅提高减船补助标准,引导渔民依据自愿原则,依法拆解老旧和不适宜作业的渔船。另一方面,继续实施增殖放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也为渔民的增收创造了条件。

    通过多项政策合力推进,既维护了渔民这一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又有效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 租用渔船买燃油者却远离补贴 同为渔民,却不能一同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

    实施燃油补贴政策,有证渔船船主可以年年领取燃油补贴。有的渔民即使年龄大了,不适合出海作业了,将渔船租给他人从事渔业生产,自己可以继续享受燃油补贴。

    在国家严格控制新增渔船的背景下,大多数新生代渔民、无船渔民只能以打工者的身份从事渔业生产,却无法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同样是渔民,有渔船的渔民每年只是补贴多少的问题,而没有渔船的渔民却一分钱也享受不到。

    对此,渔民反应很大。 部分实际从事渔业生产、使用燃油者没有享受到燃油补贴政策。

    国家实施燃油补贴政策的初衷是减轻因油价上涨给渔民带来的负担,而发放油贴时又明确规定:领取油贴的必须是合法渔船所有人。这就造成部分渔船承包人、营运者实际从事渔业生产,而燃油补贴却被船舶所有人领取。

    即船主(出租渔。

    2.渔船燃油补贴给渔民带来了什么

    渔船燃油补贴对渔民的影响有:

    1. 直接补贴给渔民的燃油补贴逐年减少。

    2. 以我市2014年的30984万元为基准,从2015年按补贴标准上限的补贴数约19698万元,到2019年降到2014年的40%,即约12394万元。

    3. 捕捞渔船补贴标准将按船长确定,如8米以下(不含)的海洋捕捞渔船补贴上限为9000元;养殖渔船补贴标准按“养殖面积和功率”进行补贴,如确定内陆养殖渔船补贴上限为380元/千瓦。

    4. 因渔船油价补贴不再与用油量挂钩,主要与船长挂钩,以至于渔船油价补贴大幅度减少,特别是双拖网渔船由于功率大、船体小,油价补贴调减幅度更大。

    5. 直接补贴给渔民的燃油补贴减少后对渔民生产生活都有一定影响,请渔民朋友理解、支持国家渔业油价补贴调整政策。

    6.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行渔船更新改造(即“木改钢”),淘汰残旧木质渔船,发展钢质渔船,优化渔船结构,实现转型升级,有力推进了我市海洋渔业持续稳定发展。

    7. 缓解渔业生产困境减轻渔民负担,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保持渔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渔船燃油补贴何时下发

    日前,农业部、财政部正式批复烟台市10770艘渔船(含远洋渔船10艘)2013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3.88亿元,其中近海渔船3.55亿元,远洋渔业0.33亿元,近海渔船补助标准为3781元/吨。

    目前,补助资金正在测算分配中,近期将拨至各县市区,待各县市区按程序公示后,将尽快发放到渔民手中。另外,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2014年度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申报工作也将并入系统,网上申报,届时,养殖证信息和渔船信息将直接从农业部信息库导入,不能更改。

    在此提醒广大渔民注意,养殖证快到期时,提前办理换证手续,以免新旧证有间断期,导致少领油价补助。

    4.渔船燃油补贴的简介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油价补贴。

    渔船年油价补助价格=主机总功率(千瓦)*补助用油系数(视国家给出数据而定)*作业时间(以证件时间为准)

    示例:625(千瓦)*1000(元/千瓦)*1(年)=62.5万

    5.国家发放的燃油补贴是怎样计算的

    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在车票价格不长的前提下,增加燃油税补贴每公升汽油1.00元,每公升柴油0.80元。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车型燃油标准落实补贴。

    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建【2009】1008号文的规定,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的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的测算和补贴标准如下:

    一、确定补助用油量和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补助用油量由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按补贴年度内实际消耗量申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并由交通运输部门核定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油料消耗情况计算各单位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

    二、补助资金的补贴标准。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省级下拨的补助资金总量,按照公交车辆每标台(每标台工作车日)分配额,计算公交企业的应分配额,经公示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发放。

    为规避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虚报冒领现象,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不走样,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文件,规范燃油补贴发放程序。

    一是合理制定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根据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科学测算,制定了城市公交车按标台补贴、城市出租车按辆补贴、农村道路客运按座位补贴、岛际水路客运按功率补贴的分配方案。

    二是建立严格的申报机制。对属于补贴范围内的经营业主按要求将车、船和经营者的信息填报汇总后以文件或书面形式申报。

    三是建立严格的审查复核机制。建立了主管单位初审、主管科室复核、局办公会审批、市财政局审查的四方审查复核机制。审核内容包括:应享受补贴对象的营运证和登记备案信息是否相符;补贴年度车船增减、过户变动情况;客座位、船舶功率变动情况;享受补贴对象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等个人信息。

    四是建立公平透明的发放机制。将审批确认的燃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公示一周,经车船主签字确认后,直接将补贴资金转入个人的银行账户。

    燃油标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于2012年5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北京市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此次《通知》表示,从2012年5月31日零时起,北京市将实行新的车用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即“京Ⅴ”燃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总体严于国家第五阶段建议指标,与欧洲同阶段标准基本接轨。

    成品油: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四条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成品油是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标台折算方式主要为车辆长度,铰接车与双层车折合标台数较高,而中巴车较低。

    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6.渔船燃油补贴给渔民带来了什么

    为了化解因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上涨,给渔业生产造成的成本负担加重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一五”出台的渔业油价补助政策,是国家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解决部分群体和公益行业困难而实行的一项普惠性民生政策,也是迄今为止渔业领域覆盖范围最广、渔民受益最直接、资金规模最大的中央财政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包括使用机动渔船从事捕捞和养殖生产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惠及全国上千万渔民群众,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因燃油价格大幅上涨给广大渔民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政策实施以来,在降低渔民生产生活负担、推动落实渔船管理制度、增强渔民依法生产意识、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保持渔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渔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笔者结合近几年基层渔船燃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探讨渔船燃油补贴效用,以期对后续渔船燃油补贴工作有一些指导和实践作用。 缓解渔业生产困境减轻渔民负担众所周知,海洋捕捞业是消耗柴油的主要产业之一,全国年消耗量达800万吨。

    对广大渔民来说,国家实施的油价补助政策是一场“及时雨”,大大缓解了油价上涨带来的巨大压力,对改善渔民生活、稳定渔民情绪、拉动渔区经济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实施油价补助后,全国渔船生产成本平均下降10%,增加了渔民收入,稳定了渔区民心,维护了渔民利益。

    油价补助政策的实施,还使广大渔民感到政治待遇有了提高,特别是在种田农民不仅免了税还有各种补贴的情况下,渔民也有油价补助,从情感上感觉受到同等待遇,从内心里感激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自尊和自信,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深远。渔船燃油补贴降低了渔民生产成本,缓解了渔业生产困境。

    近几年,渔用燃油不断涨价,水产品价格却滞涨,成为制约渔民增收的关键因素。据了解,目前渔船燃油费用占渔船捕捞成本约50%~60%,扣除船员工资、渔船维修、加冰、加水、饮食及各种费用等,大多数渔船保本经营或略有盈余;遇上渔业资源不景气的年份,大多数渔船亏损,不得不停港歇业。

    许多渔民深有感触地讲,没有政府的燃油补贴,不但渔业生产受影响,自身生活都困难。实践证明,燃油补贴政策深得民心,为维护渔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年年领取燃油补贴,渔民维修渔船的积极性提高了,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渔船安全隐患。实施渔船燃油补贴政策,渔民得到了实惠,格外重视渔船的维修、加固,把渔船保护得很好;部分老旧渔船该更新的更新,船用设备该替换的替换,确保了渔船安全生产。

    发放燃油补贴,渔船买卖、“船证”不符现象减少,抑制了“三无”船舶泛滥。渔船合法、船舶证书、证件齐全有效,是渔民领取燃油补贴的重要凭据,因此渔民擅自改变船舶结构、更换主机功率等,和“船证”不符现象逐步消失。

    同时,由于“三无”船得不到国家补贴,而燃油价格上涨,渔业资源不景气,一定程度上抑制“三无”船的生存,维护了海上良好的生产秩序。实施燃油补贴后,渔民守法生产,服从管理,促进了渔区稳定。

    实施渔船燃油补贴政策,改善了政府形象,提高了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化解了以往渔船脱审、抗拒检查、收费困难等问题,推动了各项管理工作(安装船用消防、救生、安全、通讯设备,参加渔业保险)的开展,既降低了渔业管理成本,又为构建和谐渔区创造了有利条件。实施燃油补贴初期,也有人担心是否会对现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造成冲击,影响原已实施的减船和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的执行。

    但实践证明,实行油价补助政策,不但缓解了渔民生产生活困难,而且客观上也使一些原来逃避管理的渔船主动申请纳入监管,使渔船的管理更加规范,资源养护措施得以顺利实施。渔业主管部门多管齐下,配套实施,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一方面,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农业部继续执行减船转产转业政策,大幅提高减船补助标准,引导渔民依据自愿原则,依法拆解老旧和不适宜作业的渔船。另一方面,继续实施增殖放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也为渔民的增收创造了条件。

    通过多项政策合力推进,既维护了渔民这一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又有效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租用渔船买燃油者却远离补贴同为渔民,却不能一同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

    实施燃油补贴政策,有证渔船船主可以年年领取燃油补贴。有的渔民即使年龄大了,不适合出海作业了,将渔船租给他人从事渔业生产,自己可以继续享受燃油补贴。

    在国家严格控制新增渔船的背景下,大多数新生代渔民、无船渔民只能以打工者的身份从事渔业生产,却无法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同样是渔民,有渔船的渔民每年只是补贴多少的问题,而没有渔船的渔民却一分钱也享受不到。

    对此,渔民反应很大。部分实际从事渔业生产、使用燃油者没有享受到燃油补贴政策。

    国家实施燃油补贴政策的初衷是减轻因油价上涨给渔民带来的负担,而发放油贴时又明确规定:领取油贴的必须是合法渔船所有人。这就造成部分渔船承包人、营运者实际从事渔业生产,而燃油补贴却被船舶所有人领取。

    即船主(出租渔船)不。

    海事处燃油补贴发放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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