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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本研修考核表自我评价

    1.考核表自我评价

    本人在校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我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喜欢和同学讨论并解决问题,经常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

    在家尊老爱幼,经常帮爸爸妈妈做家务是家长的好孩子,邻居的好榜样。

    初中三年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思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以后能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的人,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做出自己的努力。

    当然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字写的不是很好,有时候做事情会只有三分钟热情,我相信只要克服这些问题,我就能做的更好。

    2.综合素质自我评价记实

    ★在思想方面:我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乐于助人,关心同学,与同学相处融洽

    ★ 在社会工作方面:我曾任班长管等职务,长期为同学们服务,参与组织了各项有益活动,培养了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管理和创新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

    ★ 学习方面:我以“勤奋务实、永争第一”作为自己的座佑铭。现实生活中我也以此来鞭策自己,学习态度严肃认真,学习目的明确。每个学期,我都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周密地安排时间,从不偏科。因此,我在上初中以来的每次考试中都能取得骄人成绩。

    自我评价: 为人诚恳,乐观开朗,富拼搏精神,能吃苦耐劳。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踏实,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有较强的学习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求知欲望强烈; 进取心强,乐于助人,爱交际,人际关系好。

    3.考核登记表中,学生自我评价怎么写

    本人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乐于助人,关心同学,与同学相处融洽;学习上刻苦努力,思维活跃。是一个正直诚恳,听话懂事,诚实质朴的学生。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我。学习上虽然很努力,但学习方法不是最佳,所以成绩还不够理想。希望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能探索出适合我自己的高效的学习方法。

    我能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基本上能遵守校纪校规。本人自控力还可以,但是也要提高自身的分析识别能力。以后我会在各个方面能够独立自觉,自己管理自己。

    在学习上,我有提高各科成绩的良好愿望,但这不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我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表明我的决心,迎接每一个崭新的明天!

    4.自我鉴定

    时光如梭,转眼即逝,回首一年学习生活,历历在目: 一年来,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摸索适合自己情况的学习方法,积极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

    我遵纪守法,尊敬师长,热心助人,与同学相处融洽。我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努 力为班为校做好事。

    作为一名团员,我思想进步,遵守社会公德,积极投身实践,关心国家大事。在团组织的领导下,力求更好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 ,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一年的高中生活,使我增长了知识,也培养了我各方面的能力,为日后我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通过一年的学习,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也就是吃苦精神不够,具体就体现在学习上“钻劲”不够、“挤劲”不够。

    当然,在我发现自己的不足后,我会尽力完善自我,培养吃苦精神,从而保证日后的学习成绩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5.请提供一篇教师年度考核自我评价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淮师办[2001]183号 附件1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学要求,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第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由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各系(部)评价小组组织实施,教务处作为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教务处、高教研究中心、宣传部、人事处负责人参加,负责审批评价结果和解决评价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系(部)评价小组由5-7人组成,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的名单须报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评价办法与程序 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四部分内容:系(部)评价小组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视导组评价。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系(部)评价小组、学生、同行评价的权重分别为40%、40%、20%;对高校教龄三年及以下的教师,系(部)评价小组、学生、同行、教学视导组评价的权重为30%、30%、20%、20%。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内涵主要是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五个方面。 第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其中学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两学期的平均分纳入综合评价。

    系(部)评价小组、同行评价、教学视导组的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 第六条 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结果根据得分分为四级: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89分-76分为良好,75分-61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最终评价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结果按降一级处理。 1、出现教学事故一次(含一次)以上者; 2、具有五年高校教龄的教师,每一年开设课程(含选修课)不足两门或未开设必修课者(跨学期课程按学期计算课程门数)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出现Ⅱ、Ⅲ教学事故两次者,或出现Ⅰ级教学事故一次者; 2、参与测评的学生中有半数以上学生对其教学效果的总评价为不满意及其以下者。

    第九条 学生评价 1、学生评价必须在课程考试前进行。 2、参与评价的学生不得少于该教师授课学生总数的2/3。

    3、学生评价由各系(部)安排人员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测评表,并及时回收与统计,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 4、系(部)在进行测评前,首先要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认真学习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内涵,认真对待评价工作,严格掌握评价标准,客观地反映教师教学情况和质量,使评价工作真正起到对今后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

    第十条 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应侧重于教学内容的规范性和先进性、教学方法和方式的适用性和科学性以及作业批改、论文指导、试卷批改的准确性和认真程度等,在听取教师个人自我评价以及听课、查看作业、学生论文、试卷等基础上,填写同行评价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 第十一条 系(部)评价 各系(部)评价小组根据平时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学生作业、学生试卷、教师教案以及了解教师教学方法的改革情况等,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并进行测评,计算出平均分。

    第十二条 教学视导组评价 教学视导组主要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下的教师评价,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教学规范程度的评价,评价结果记入总分。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评价结果,记入系(部)教学工作总体评价结果之中。

    第十三条 系(部)评价小组要根据评价的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各项评价分数进行综合折算,确定相应的等级,并通知教师本人,听取教师意见,受理教师本人的申诉与重新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表》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系(部)存档,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所有考核结果均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输入淮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数据库,以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的依据。实行教学工作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各系(部)在年度考核前,以适当的方式公示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十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为“优秀”等第者,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 第十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为“不合格”等第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第十六条 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上一年度教学工作评价结果须在“良好”等第以上,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者,其任现职期内教学评价结果必须有1/2以上为“优秀”等第。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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