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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民共建总结

    1.警民共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警民关系一向被称为“鱼水关系”。

    这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意在说明警民关系之密切、之重要,犹如鱼儿离不开水。但从学术观点看,这种形象化的“鱼水论”,并没有揭示警民关系的具体内涵。

    在倡导民主、推进法治的今天,以民主、法治为视角,深入阐释警民关系,对于指导公安实践、构建警民和谐,已属十分紧迫。在笔者看来,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警民之间至少存在着三重关系: 一,从权力来源看,警民之间是“委托——责任”关系。

    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警察权亦不例外。但在任何国家,人民都不可能直接行使全部国家权力,而必须通过宪法和法律,委托给政府机关及公务员行使。

    在我国,警察权源于宪法和法律,归根结底源于人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因而必须忠于人民、尽职尽责。

    这样,警民之间就形成一种“委托——责任”关系,人民是主,警察是仆。 二、从权力目的看,警民之间是“需求——服务”关系。

    任何公共权力的设立,均是为了满足一定社会需求。警察机构和警察权的出现,首先在于满足人民对安全和秩序的需求。

    根据公共管理理论,警察机构是一种社会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安全、秩序等公共产品。随着服务行政理念的普及,各国警察机构无不强化其服务功能,积极回应公众需求。

    在我国,随着经济发展、法治进步,社会公众的需求结构在发生重大变化,温饱、安全等基本需求得到解决,而对自由、人权、尊严的需求却与日俱增。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加强人权保障。

    否则,就会在公众需求与公安工作之间产生落差,人民群众就会产生失望和不满。 三、从权力运行看,警民之间是“执法——支持”关系。

    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权力赋予警察,警察亦应严格执法、为民服务,在此基础上,人民就有服从和支持警察执法的义务。这种服从和支持,在本质上,是对代表其意志的宪法和法律的服从与支持。

    在法治社会,树立警察执法权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当然,人民服从和支持警察,必须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警察权来源及行使合法,为人民认可和信赖;二是警察机构尽职尽责,能够积极满足公众需求。

    这两点是公民自愿服从、支持警察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反之,如果警察滥用职权、执法犯法,或者由于不称职而导致犯罪肆虐、治安混乱,人民就会对警察不满,从而导致不服从、不支持,甚至反抗,警察执法权威也就无从树立。

    这一点,可用来解释当今社会袭警多发的现象。

    2.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综合分析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社会秩序井然。

    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边防官兵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警民之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谈谈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理解互信,健全和畅通警民之间的沟通渠道。架起警民理解互信的桥梁,是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

    作为公安边防部队,要通过“爱民固边”战略,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听民声、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进一步拉近公安边防部队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二、勇于探索公安边防工作方法。

    警力不足、经费困难是当前制约公安边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要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就要实行警力、物力、财力向一线单位倾斜,坚决充实边防派出所等一线单位。

    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切入点,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依托,进一步完善边防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好联防队、治保会等群防力量作用。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治安巡逻防控体系,确保安全稳定的治安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

    进一步加强大练兵,以公安边防警察“三懂”、“四会”为标准,使官兵提高军事、业务素质。要加强科技强警,向科技要警力,使官兵执法效率有明显提高。

    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从严治警,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安边防队伍。

    边防官兵要想赢得群众的信任,首先得从自身做起,“打铁还得自身硬”,这就要求广大公安边防官兵在实际工作中,在执法过程中,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群众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能做的,自己要带头不做;要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执法对象和自己有某种关系而枉法,更不能因为自己是边防警察就赋予自己某种特权。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践行边防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公安边防队伍。

    四、严格执法,确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让广大群众感到在边防警察的保护下有安全感。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公安边防机关就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声势。

    要热情服务,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的最低标准,不能仅仅满足已经做了多少工作,至于群众是否满意、对工作还有什么要求则不理不问。

    如:在办证中,不能让群众因为不知道办证材料而跑上两、三次。在群众第一次相关资料不齐全时,要详细、全面、耐心地告诉他们所缺的材料,再来办证时就能办好。

    对孤寡老人、行动不便者,要力争上门服务,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需求。 五、因势利导,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

    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逐渐被打破,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出来,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成为政府的工作重点。

    公安边防机关要正确对待群体性事件,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区分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性质,区别对待,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把群众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因势利导,及时处理。

    对事件中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权限依法处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决不姑息,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的政治和治安稳定。

    3.关于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作文

    警民关系是泛指警察与公众的关系,在我国则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活动中,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通过一定的途径与相关团体或公众个人建立的权利、义务和人际关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心得体会[智库|专题]。

    和谐警民关系就是指人民警察在实施打击、预防犯罪和服务群众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人民群众形成的平等协作、互动互惠、共同发展的关系。警民关系的善恶和情感的浓淡都将直接关乎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群众享受人民警察创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人民警察工作处处得到群众的支持配合,二者之间相互默契的一种状态。在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服务大局、夯实公安工作、提升警察形象、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要途径。在公安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理论上研究,在规律上探索,在实践上创新,大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和谐警民关系是服务大局的重要支撑。当前,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

    实现田阳经济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只有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充分调动基层警民之间的积极性,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真正发挥公安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实践证明,警民关系越融洽的地方,社情民意越好掌握,矛盾纠纷越容易调解,公安工作也越好开展。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不仅要有硬实力,更要注重和谐警民关系这个软实力,发挥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这一政治优势和强大法宝的作用,把公安工作的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复杂情况、驾驭各种复杂局势上,维护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和谐警民关系是提升警察形象的重要载体。

    警民关系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一样,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是鱼水情深的关系。但是,由于受执法环境和少数民警自身素质的影响,当前群众对公安工作还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

    因此,必须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使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五)和谐警民关系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求和谐、盼安宁"的愿望日益强烈,对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期盼日益增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实现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建设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警民之间的人际关系,是公安工作体民情、顺民心、聚民智的重要举措。

    二、当前制约和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健康的、融洽的,但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模式的变革,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不少不和谐的音符,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来自社会环境方面。一是部分基层组织弱化,对警民关系造成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转型而诱发的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但由于一些基层党政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弱化或处置不力,而使一些矛盾长期得不到及时解决,最终导致群众上访告状,甚至引发治安、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往往充当"消防队"角色,但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久而久之在群众中形成积怨。

    二是社会舆论存在偏差对警民关系造成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传播媒介为了吸引大众眼球,对"涉警"问题喜欢以偏概全或推波助澜,无限放大公安队伍中的负面因素,甚至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捕风捉影,利用新闻媒介歪曲事实进行炒作,直接危害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

    三是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对警民关系的影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局势日益复杂,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屡打不止,从而影响到群众的安全感,也造成了一部分群众对公安机关信任度降低,心得体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心得体会》()。

    (二)来自公安机关自身方面。一是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不高,少数民警在执法活动中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

    二是管理工作中的便民利民措施不够,衙门作风还没有很好地克服,群众办事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导致一些群众对公安机关产生不满情绪。三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滞后,群众对公安工作缺乏足够的认知和理解。

    一些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新闻发布机制、警务公开机制、舆情引导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对社会宣传工作力度不大,公安工作中应当完全公开的内容仍处于半封闭状态,群众尚未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浅谈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警察是国家机器,是社会管理的专政工具。

    所谓的社会管理就是对发生的社会矛盾的化解,对社会秩序的管理,最终也是对人的管理,是运用法律手段对人的行为约束。和谐就是有序和融洽的状态。

    和谐警民关系,就是警民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关系,民警的工作处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民警全心全意地服务人民群众,二者间相互默契,水乳交融的一种状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对融合与对立的统一平衡。

    和谐警民关系不是恃强凌弱的单方面的安宁,也不是一味无原则的忍让一团和气,不能因为讲和谐而忽视公安机关专政职责,打击犯罪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手段,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当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要想真正做到警民关系和谐,就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 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亲民、爱民、助民,建立相互信任。

    真正为民所想,制定出符合群众根本利益的便民措施,才能感动群众。改变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改正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做法,善于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矛盾激化。

    对弱势群体要给与同情,关心和帮助,不能以“坏人”“刁民”进行歧视和压制。要真正了解他们心中想些什么,解决反映的问题,转变对立情绪,建立平等互信,似兄弟姐妹一样的关系。

    (二)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是创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严格执法不等于耍特权、抖威风、辱骂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

    更不能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让群众不满意,不信任。增强依法办案的理念,尊重客观事实,工作要有规范,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假借办案收受贿赂,不吃拿卡要,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理念。

    讲正气,树威信,以高压态势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逸、祥和、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的一种承诺,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相信和依靠的基础。

    警察要有能力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化解一些矛盾,这样才能拉近和群众的距离,用真情换得真心。虽然有些问题不在公安职责范围,只要能够真真切切用心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就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

    要想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必须到群众中去,坐下来、谈起来。经常征求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的事情,是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步骤。

    (四)落实“从优待警”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斗争形势的需要,公安干警从事着超负荷工作,超时的工作。

    有多少干警因劳成疾而不能及时的救治,有多少干警因没有良好的保护措施只能凭借一腔热血和忘我的斗志面对凶恶的罪犯。警察也是人民群众中的一份子,也有或多或少的困难,也需要别人的理解和帮助。

    从优待警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句安慰话,要切实关心干警的身体健康和心里健康。从装备、医疗保证、政治待遇、子女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解决实际困难,这样干警才能干好本职工作,用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心情愉快。

    放弃沉重的负担,没有不平和的情绪。才能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才能更好的完成所担负的使命。

    (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的讲座,业务技能的培训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理论保证。一个知识面全,政治水平高,业务技能强,适用法律得当的公安干警,就能做到公正、严明,就能灵活的解决一些问题,化解一些矛盾,就能够在群众中树立一些威信,让群众相信公安机关,相信民警。

    从内心能够接受干警的言与行,就能够更好的支持干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真正创造和谐的警民关系奠定基础。(通讯员陈军 周松万)。

    5.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维普网 探索争鸣2014年8月(上)论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谭震张肖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摘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同时,它对于强化公安职能作用、提升公安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警民关系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能否正确解决警民矛盾,和谐警民关系对于和谐社会的顺利建设与否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警民关系的现状进行总结分析,综合影响警民关系的原因要素,对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关键词:警民关系;现状;改善方法一、目前我国警民关系的现状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提升,人们对自身权利和利益的认识越来越深入,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瞀民关系也就在渐渐发生变化。虽然在和谐稳定的社会里警民关系得到了很好地缓和和改善,但是仍然有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从目前社会情况来看,部分警民之间还存在或大或小的矛盾,但是总体来看,可以主要归纳为几个方面。(一)部分民警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思想保守落后,因循守旧,存在特权思想,不能严格要求自身,例如:驾。

    6.如何加强警民和谐关系

    警民关系是当今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是做好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根基。

    在当前社会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各类矛盾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交织凸显,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增加。认真分析并逐步消除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努力提高群众对警察的满意度,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大局,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表现(一)、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信任度下降。一些地区的群众见到了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自身受到了不法侵害,不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控告,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或者积极寻求社会上的一些非法途径解决,如找哥们“摆平”,与不法分子“私了”等。

    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过程中,有的群众知情不报。个别人受经济利益驱动,与公安机关谈条件,提供价值很小的信息,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很大的“悬赏”,否则拒绝提供情况。

    有的地区,派出所民警到辖区走访,一些群众不给民警开门,不让进屋,对自己没有好处,就拒绝回答民警的了解情况问话等;有的地区,发现亲属朋友有违法犯罪行为,就持纵容包庇态度,与公安机关巧于周旋,消极抵抗,或者托关系、走后门,极力疏通,梦想逃脱法律处罚。(二)、群众对警察的非议责难增多。

    有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受个别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的蓄意蛊惑、造谣煽动,在街谈巷议中时常流露出对警察的不满情绪。对发生在个别民警身上的不良行为,以偏盖全,甚至上纲上线,无限夸大。

    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便捷媒体,把一些个案加以歪曲事实,进行非法传播、炒作,利用媒体先入为主的特点,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并陷入被动局面。(三)、群众参与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性日益衰弱。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社会侵财性案件呈上升趋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日益严峻。随着经济浪潮的冲击,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激情日益高涨。

    有一部分群众注重自身价值利益,注重个体现实既得利益获取,对社会稳定工作缺乏关心参与意识,法制观念日益淡化。认为维护治安是警察的事,与己无关,遇到警察打击犯罪,持冷眼观望态度。

    敢于挺身而出,协助警察,制止犯罪的可谓寥寥无几。而一旦发生财物被盗,自身安全受到威胁,首先想到的还是人民警察,如果警察处置不当,就抱怨警察无能,或者怨天尤人,憎恨社会。

    (四)、警察执法办案,阻力越来越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找关系疏通或者故意刁难的人越来越多,理解、支持、主动配合的人越来越少。

    这些人认为,警察办案执法,人情、关系、感情甚至金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法律规定。这些人过高地估计警察的自由裁量权,觉得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用感情打动、关系网络、金钱疏通的方法肯定奏效。

    一些意志薄弱的警察在这些糖衣炮弹面前,立场不稳,宗旨思想观念发生动摇,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从一定程度上践踏了法律权威,使法律丧失了应有的威力和尊严。同时,伤害了大多数群众的感情,降低了警察的威信。

    由于人为的干扰,致使一些简单案件复杂化,正常执法神秘化。有的人总觉得警察执法办案都在搞暗箱操作,致使群众应当正常办的事情也要托关系,走后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警民的正常关系。

    二、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一)社会矛盾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据世界粮农组织公布,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全球有10.2亿人口在挨饿。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尚有4800万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经济运行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碰撞加剧,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各类新型社会矛盾冲突加剧;各类邪教组织、境内外反动势力对我国的颠覆破坏活动变本加厉。

    尤其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因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类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并呈蔓延趋势;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社会保障、分配不公、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破产转制、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一旦发生了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生力军,就要首当其冲,被直接推到了“前沿”或“第一线”,处在了众目睽睽之下和矛盾的风口浪尖,这就给警察出了一道非常大的难题。

    处理好了,政府、群众、社会皆大欢喜。稍有不慎,情绪激动的群众难免出现过激行为,使维护秩序的警察骑虎难下,进退维谷,只能充当这些上访群众发泄不满情绪的“替罪羊”和“出气筒”,还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忍辱负重。

    既要苦口婆心地规劝,又要晓之以法律条文,晓之以真情实感,决不让警民关系因此而受到影响。个别人把警察的这种忍让当成了软弱,以至于出现过激行为,如果对其依法处理,极易引起事态进一步扩大,使警民关系骤然紧张。

    可以说,在全国一些地区因群众上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警民关系的重要因素。(二)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形象亟待提高。

    近年来。

    7.军警共建标语怎么写

    1、坚持双拥活动 搞好军民团结2、军事训练不放松,城市建设立新功。

    3、人民武警爱人民,安居乐业享太平.4、战士学生鱼水情,警营学校共育才。5、献给最可爱的人。

    6、人民卫士,祖国长城。7、党的光辉照四方 维护地方保太平8、警(军)民共建文明会 共建和谐全社会9、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发展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10、富裕不忘拥军 居安更思卫国11、夯实双拥基础 军地共谋发展12、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13、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14、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15、拥军优属 人人有责16、国泰民安须思危,富国强兵防未然17、关心国防、支持军队、爱护军人、优待军属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18、军民鱼水情谊深,双拥共建花儿红。

    8.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调查 心得

    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在提供治安服务过程中与人民群众间形成的特殊互动关系。

    现今的社会现实中,由于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警民关系存在一定裂痕。 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对司法机关工作的本质要求,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不单纯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具体的业务要求,更是公、检、法、司工作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推进,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我们看到,警民关系的失谐现象日益凸显出来并阻碍了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为此市政协将警民关系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采用有关部门座谈会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

    座谈会的主要内容: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情况汇报(含对警民关系状况的整体感受及评价的主要依据、改善警民关系主要应采取哪些措施)。调查问卷主要请被调查者选出对警民关系影响较大的选项。

    本次调研由***和办公室共同完成,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30份,调查公检法司工作人员400名、群众1600名。为了使访谈民警的警龄和岗位分布比例与警察队伍实际情况尽量一致,调查民警时采用的是抽样调查法,调查群众时采用的是随机调查法。

    调查数据基本能够反映客观事实,具有一定的说明力。 根据调研方案将警民关系整体感受的结果归纳整理为和谐、基本和谐和不和谐三种评价,并将和谐和基本和谐视为警民关系 2 正常状态,不和谐视为警民关系异常状态。

    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发现,民警认为警民关系和谐和基本和谐的占 85.9%,而群众认为警民关系和谐和基本和谐的仅仅占 61.4%。这说明民警对警民关系的评价相对乐观,而群众对警民关系现状并不十分满意。

    一、警民关系现状 目前,我市现有干警848名,市民人数58万,城区下辖15个镇(街道、区),辖77个住宅小区,辖区内共有17个派出所、4个基层法庭、4个基层检察室、13个司法所。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 我市警民关系总体和谐、融洽,然而,由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各种矛盾凸显,警民关系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干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逐步增大。

    由于社会人财物大流动的客观原因和一些群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求太平思想的影响,与以往相比干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在逐步增大。一是群众面难见,基层民警工作时间来到辖区,一般很难找到需要熟悉的群众,找人难成为基层民警的一件头疼事;二是群众门难进,不少群众普遍认为警察找上门来没好事,因此民警经常碰到这样的尴尬事,人民群众躲起来不愿见民警,有时将民警拒之门外。

    三是找群众了解情况难,不少群众因怕打击报复不敢或不愿提供情况,在场的证人不肯提供证据,甚至有些受害人自认倒霉不愿吐露真实情况。为了改善警民关系,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措施有很多,办法也不少。

    但做来做去能够得到群众拥 3 护和理解的廖廖无几,每出台一项措施群众要么说司法机关想搞钱,要么说司法机关在作秀,下去做工作的民警很难被群众认同。例如,在“治理超载”、“严查酒驾”期间,为了取得实实在在的行动效果,市公安局派出了大量的警力上街巡逻、设卡、清查。

    整个行动期间取得了一些令人满意的战果,交通事故率也大幅度下降了,但群众说是公安局要发奖金,所以出来抓人搞罚款。 (二)执法的不规范影响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

    司法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力量,其警务活动都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执法并维护法律的权威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重要职权。 因此要求司法工作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以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为目的。

    近年来,一些地方因执法不规范引发了不少问题,甚至导致了群体性事件,使警民关系十分紧张。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少数警察违法违纪、执法不公是造成目前警民关系紧张的最突出原因之一。

    (三)警察队伍老化、干警素质与形象低差。当前,警察队 伍出现严重老化现象。

    经调查,全市公安队伍平均年龄44岁,平均工龄21年,其中35周岁以下的民警仅有36人,仅占总警力的5.9%。干警的个人素质,特别是执法的素质、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使我国执法环境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也使得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从而对警察的执法活动与个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警察形象与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调研中了解到,法院的个别干警吃了被告吃原告,有的干警存在着服务不到位、态度蛮横、吃拿卡要等现象,不仅影响了警察形象,也严重影响到警民之间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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