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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局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说明

    1.如何做好文化志愿者服务记录情况说明

    按照群众文化辅导工作的要求,凡具有一定文化专业技能,热心文化事业,自愿奉献时间和精力,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性、经常性文化艺术服务,按照“自发自愿、规范引导、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自愿经常性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辅导活动,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各类群众文化辅导任务,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志愿者,按照一定程序,在文化馆申请注册登记,均可加入群众文化辅导员大队。

    根据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特性,芜湖县在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员工作中,严把专业素质关。对自愿加入群众文化辅导员大队者,首先强调其专业性,即必须具备一定文化专业技能,在音乐、舞蹈、戏曲、书法、美术、摄影以及艺术编导、手工技艺等方面有一定专业特长和艺术水平。

    针对本县群众文化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群众文化辅导员工作由县文化馆和各镇文化站负责牵头,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带头报名积极参加,由此带动各有关单位和社会上的文艺骨干踊跃加入。目前,群众文化辅导员大队有队员169人,其成员除文化馆、站的专业人员外,其他都是来自中小学校和县直有关单位音乐、舞蹈教师、文艺骨干以及社会上的文艺爱好者。

    加强业务培训群众文化辅导员虽然都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某一方面特长可能还比较突出,但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程度却各有差异,特别是对某些流行的、适宜于广大群众参与的文艺形式,还有待于统一、规范动作要领,进一步提高技艺。因此,芜湖县群众文化辅导员大队组建后,首先抓了对他们的业务培训。

    针对全县广场舞蓬勃发展的新态势,为因势利导,把这项活动引向深入。培训班重点学习群众文化、文艺表演(广场舞)的理论与方法,以满足各镇、村、社区日益活跃的广场舞健身需要。

    目的是将自发、无序、分散的群众文化活动变为有组织、广泛性、高品位的群众文化活动。培训班专门请来了市文化馆馆长王岭和中国广场舞协会副主席周思萍为学员授课,分别讲授了群众文化知识和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实施的理论与方法、广场舞知识与技能。

    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利用一天半时间进行了广场舞现场教学活动。广场舞老师边示范、边指导、边点评,形象直观,效果非常好。

    文化辅导员们热情高涨,学得投入,通过两天群众文化业务知识和广场舞技能培训,文化辅导员与群众舞蹈爱好者们不仅很快熟悉了广场舞的知识和基本要领,而且进一步掌握了社会文化的特点以及群众文化、文艺表演(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和比赛的理论、方法与技能,能够承担某项或几项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等工作,收到了预期效果。本次培训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他们将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范围,让的人接受培训,使群众文化活动更加活跃、更加丰富、更加完美,真正做到经常化,融入到广大群众的生活之中,以促进社会和谐。

    2.怎样写志愿者志愿服务证明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应包含下列信息: (1)志愿者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志愿者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志愿者编号等; (2)志愿服务信息,主要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服务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和内容; (3)出具主体信息,包括出具主体的名称、联系方式、负责人、经办人等; (4)其他信息,包括证明编号、出具证明的日期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应加盖出具主体公章。如需补充证明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信息。

    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主体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的组织或单位; (2)需要出具证明的志愿者参加了该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3)客观真实地记录了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出具主体因合并、分立、解散或其他原因无法开具证明的,承接其工作的单位或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可以作为主体接续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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