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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用房情况说明

    1.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怎么填

    是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和小区其它业主签字或业委会签字同意的。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住宅能否用作办公,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看是否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规定,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都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2.住宅房屋当作经营用房进行经营性质如何认定

    不少当事事人本人咨询这方面的问题,现就此解释如下中: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二条 委托拆迁估价的,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对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的具体问题,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办法予以解决。

    由些可知房产产权性质是判断房屋是住宅还是商铺的标准。如果登记与实际不相符,要看地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现乌鲁木齐是就上述情况酌情给于认定成商铺的。

    3.经营场所证明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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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发布者:帅柯0595

    附件2: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兹有 ,地址在 ,共有场所面积 方米,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 所有,场所性质原属于 (填写“住宅”或“经营性用房”)。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e5a48de588b67a6431333433623762法使用权,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使用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名盖章:证明单位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说明:⑴“兹有”之后空白处填写企业的全称。⑵“证明单位”指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社区、村委会或政府主管部门。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兹有 ,地址在 ,共有场所面积 方米,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 所有,场所性质原属于 (填写“住宅”或“经营性用房”)。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使用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名盖章:证明单位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说明:⑴“兹有”之后空白处填写企业的全称。⑵“证明单位”指住所(经营场所)所

    4.住宅改经营用房的住宅是爸妈的房子可以吗,但是是我申请营业执照

    可以的,到街道搞个相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⒈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5.个体工商户申请书模板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静待花开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1.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e69da5e6ba907a686964616f3133343362376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5.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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