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
1.张家庄村的干部廉洁承诺
为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促进全村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发展。
郑重承诺:
加强组织建设,以强核心、强素质为目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行“ 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始终坚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村班子成员的基本准则。立足为民,搞好增收,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为农民群众集体经济增收下功夫。强化服务职能,发展社会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水利设施、村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到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计划生育达标率,经常性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听取群众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公开惠农政策,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加强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工作,加大宣传普及及科技文化、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及时有效地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不发生群体上访等,切实做好农村稳定工作。
2.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各讲内容
第一讲:为什么要制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
1.“三农”问题与社会转型
2.影响党群交往模式的三大变化
3.依法治理
第二讲: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害问题是什么
1.“41个不准”为乡村干部戴上廉政“紧箍咒”
2.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3.从三个层面治理两类腐败
第三讲:怎样有效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
1.“大宣教”工作格局
2.三类职责主体
3.实现三重转化
第四讲:学习《规定》的体会
1、怎样把反腐倡廉的权力交给人民
2、关于社会转型综合症
3、党性修养路线
3.2017年的党员廉洁承诺书怎么写
2017年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
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以身作则,带好队伍。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遇有重大决策经集体讨论,不搞个人说了算。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整治“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恤民情,切实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取信于民。
5.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坚持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宴请、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实事求是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7.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各部门、各单位凡发现以我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一律拒绝,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告知我本人和7a64e78988e69d833133336337323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承诺人(签名):xxx
20xx年x月xx日
4.保障村干部廉洁履职必须遵循哪些制度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为深入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娄烦县结合实际,采取“十项措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定》。
一是发放学习宣传资料。将《规定》宣传挂图,张贴在各乡镇、村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农村“两委”主干发放《规定》教育读本。二是开办主题宣传专栏。将《规定》全文在《今日娄烦》、娄烦阳光农廉网上登载,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各乡(镇)、村自办宣传专栏,广泛宣传《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三是纳入乡、村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将《规定》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四是开展集中培训。将《规定》纳入全县农村“领头雁”和 “三资”规范化管理培训内容,对新一届农村 “两委”主干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培训。五是举行知识考试。适时组织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农村“两委”主干,通过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对《规定》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知识测试。六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乡(镇)、各村“两委”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规定》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分析和查找自身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扎实加以整改。七是组织一次勤廉测评。各乡(镇)、村要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勤廉测评活动,综合评估工作实绩和廉洁履职情况,通过测评促使农村干部勤干事、干实事,廉洁干事不出事。八是选树一批典型。选择培养几个贯彻落实《规定》的示范点(乡、村),并组织各乡(镇)对示范点的学习贯彻《规定》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进行交流推广。九是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考核,把贯彻落实《规定》情况列为乡(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农村基层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十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个人廉政承诺书范本
仅供参考 第一篇 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郑重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不以权谋私,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
2、不参与也不用公款支付高档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参与公款出国旅游。 3、不接受也不送任何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严守廉政纪律。
4、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馈赠及各种隐行的馈赠活动。 5、不支持和参与任何形势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也禁止家人参与邪教活动。
6、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效能建设的有关“禁令”的规定。 承诺人: 日期: 第二篇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拓展资料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论政府职能转变的廉政含义 社会腐败之风,固然与某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及作风有关。然而,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愈反愈烈,这就与制度高度相关了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293页),实际上,当前的腐败主要是制度性腐败。
腐败现象的产生主要根源于制度缺陷,即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因此,科学地探索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分析其现实基础和社会根源,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从而采取相应的制度化对策,才能收到切实有效的成果。
参考资料廉政 百度百科。
6.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权威解读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已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5月24日颁布施行。
《规定》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法规,对于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同志14日就《规定》的有关情况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规定》,请您介绍一下起草这部法规的背景情况及起草的简要过程。答:我国现有31000多个乡镇,近60万个行政村,总计数百万农村基层干部,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力量。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关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也存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同时,从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来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都已经制定颁布,而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还尚未建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2010年10月2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制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对于落实中央要求部署,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中出现的各种不廉洁问题,保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建设同步推进,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2009年3月,中央纪委成立了起草组。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就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组织部、中办法规室、国务院法制办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有关涉农部门的意见,特别是深入听取了县、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并根据所提意见,对《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2011年1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该稿,决定呈报中央审议。4月1日,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修订送审稿。
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送审稿,并于5月23日印发。问:请问起草《规定》的基本思路有哪些?答:起草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为依据。
在起草的具体思路上,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重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独断专行,逃避监督;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规定》紧紧抓住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做到要求明确、监督到位、追究有力,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争行得通、管得住。
二是注意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尤其是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责任追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起草过程中,注意使《规定》的相关内容与上述法律法规相衔接,保证法制的协调统一。三是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规定》既重申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又注重吸收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突出制度的规范与创新。如在责任追究部分,既规定了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又规定了经济处罚、资格处罚。
四是充分考虑农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待遇偏低,工作条件艰苦,任务繁重;且我国农村的情况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对农村基层干部既不能放松要求,又应该实事求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关心爱护、培养提高。所以,《规定》只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作出了规范。
同时,《规定》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完善考评激励,落实待遇保障。问:请问《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答:修订后的《规定》共29条4300余字。
除总则外,《规定》分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和附则五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立法依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强调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总体要求。
第一章规定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19个不准”。第二章规定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
7.求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源文件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总 则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造就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
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第一章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条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二章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四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五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六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
8.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音像信息
名 称: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学习辅导讲座(中央党校教授音像光盘解读)
作 者: 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研究室主任、教授 陈冬生
单 位: 套
类 别: 党群 纪委— 音像
出版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
其它介绍: 2011年7月/2张VCD/时长120分钟
定 价: 200元 第一讲:为什么要制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
1.“三农”问题与社会转型
2.影响党群交往模式的三大变化
3.依法治理
第二讲: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害问题是什么
1.“41个不准”为乡村干部戴上廉政“紧箍咒”
2.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3.从三个层面治理两类腐败
第三讲:怎样有效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
1.“大宣教”工作格局
2.三类职责主体
3.实现三重转化
第四讲:学习《规定》的体会
1、怎样把反腐倡廉的权力交给人民
2、关于社会转型综合症
3、党性修养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