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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包与分包结清尾款情况说明

    1.总包与分包,业主与总包,之间到底怎么开发票

    分包商给总包商出具分包建筑安装业发票,总包商给业主出具建筑安装业总承包合同发票,总承包商开具建筑安装业发票时允许抵扣分包商出具的分包业务发票金额(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总承包合同建筑发票,是否会开那是税务机关的事情,需要进行相关的流程审批);

    代扣代缴的处理:1、按照总承包合同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2、分包劳务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可以单设应付账款过度科目,待工程结算完工后转让成本)

    3、计提税金按照总包合同计提

    4、缴纳:

    借:应缴税金--营业税等

    贷:应收账款--分包公司

    5、该部分工钱可以抵扣你公司缴纳的税金,当然了需要分包方开具建筑业发票给你公司(或者你公司代开),凭分包方开具的发票、分包合同到税务机关开具总工程发票(税务机关会按照分包的税务处理开具发票并抵扣税款)。

    2.总包与分包建安发票的开具方法及税务问题

    丫丫的,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去看这个问题和回答,累死我了。

    我先介绍下,本人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做的是税务会计,建安发票这块还算是比较的熟悉了。接下来我一个一个的给你回答。

    1、“税务说按1000万缴税,发票可以开2000万”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可能你当时听错税务局的回答了。

    如果当时你们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建安合同金额是1000万,然后结算金额是2000万,就有可能开出2000万的发票,不过绝对不可能只按1000万的金额进行纳税,而应按2000万的金额作为纳税依据。而A公司分包的金额跟你们公司无关,下面跟你解释。

    2、分包和总包哪个先开票这个问题是这样的。首先你要清楚的一点是,建安开票的流程:税务报备→开票→结算(报备则为税务备案:下同)。

    而总包要在分包之前进行税务报备,这样分包才能有上级项目编码,如果分包在总包之前进行税务报备,那么分包开出来的发票就不能在总包中进行抵扣。接下来是开票,开票是分包要在总包之前,这样的话才能在分包缴纳的税款在总包那抵扣。

    如果总包在分包之前开票的话,那总包都把税缴纳完了,就无所谓抵扣不抵扣了。3、税务局的回答简直就是扯淡。

    项目地的税务局给工程项目报备的时候是按外出经营管理许可证(我们熟称为:外管证)上的金额和合同的金额(当然外管证上的金额和合同金额肯定是一样的)进行报备的,这跟分包不分包没关系,而分包的金额由B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对于开工时要进行税务报备更是扯淡了(假如: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延期开工日期,税务局怎么解释?所以他们回答的一点道理都木有),只要我们的外管证没有过期就可以进行报备,如果他们还说无效,那你跟税务局的领导反映。

    不过对于外管证应在A公司开出之后一个月内到项目地进行报备,不然就要重办外管证了,这个问题一般在跨省的时候会出现这个问题。4、A完工了,则会与你公司进行结算,同时将结算金额减去已开票金额的差额,补建安发票给你们公司,跟你们公司未付款没有任何关系。

    而A公司没有进行开票,只要外管证没有过期便可在什么时候开票就在什么时候开票,当然外管证是可以延期的,只要你们公司出个证明就行了。所以什么滞纳金也是扯淡。

    补充的回答:上面说A公司分包给B公司的问题,对于建安项目分包的一般都是劳务,当然也有可能是工程分包。你说A公司分包300万给B公司,那么B公司就要开300万的发票给A公司,并要求A公司付款,A公司在开票给你们公司的时候,可以用这300万产生的税费进行抵扣,理由是这300万不是A公司做的工程,A公司不用承担分包的税费。

    这是A公司与B公司的关系,跟你们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最好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你公司给A公司工程做,你们要管这发票的问题。

    你们作为甲方,只要A公司去开发票就给你是了,管他是怎么开出来的,只要是正规的建安发票就行了。还有一点,就是你们作为甲方,付款之前必须要求建设单位给你们提供正规的建安发票,不然你们就推延付款了。

    不知道你明白了木有,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出来。一起分享下。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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