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项目情况说明
1.房地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怎么写
给你举个例子吧 福州北区板块06号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福州北区板块06号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概况 2、市场分析和需求预测 3、规划方案的优选 4、开发进度安排 5、项目投资估算 6、资金的筹集方案和筹资成本估算 7、风险分析 8、结论 一、项目概况 (一) 该地块位于福州市北郊新店镇的西南位置,福飞路东侧,地势平坦,自然环境尚好,周边以住宅小区为主,属原建新镇的核心区域,福飞路是福州北上的必经之道。
福飞路周边的房地产从2002年开始得到快速发展,在整体市场的带动下销售价格从原来的2000元上升至目前的3500元,市场呈供需两旺的开发格局,区域的认可度不断上升,随着秀山路、厦坊路的规划及施工未来与五四北利嘉路形成互通,该地块的价值将进一步提升。 (二) 经济技术指标 1、土地面积161853 m2,合242。
78亩(“m2”与“亩”关系:÷666。7) 容积率:2。
0(商业面积占计容面积的5%)(计容面积=土地面积*容积率) 建筑密度:24% 规划绿地率:30% 2、规划配套要求 ① 沿福飞路沿线建高层 ② 公共建筑面积4370 m2 ③ 商业集中布置在南面的规划路上 3、规划设计指标 ① 计容建筑面积:161853x2=323706 m2 ② 公建面积:4370 m2 ③ 阳台面积:(5%) (327706-4370)x5%=15967 m2。
2.土地利用规划说明书的基本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和战略目标、土地供需平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规划指标的分解、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现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规划》数据的说明 遵照国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文件精神,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以 年为规划基期, 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 年。按照编制《规划》的基础资料必须准确可靠,规划基期 类用地面积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面积确定,规划用地分类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二)关于土地适宜性的说明
(三)关于土地资源利用潜力的说明
四)关于土地供需平衡的说明
(五)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说明
(六)关于用地布局的说明
(七)关于规划供选方案的说明
3.社会调查,当今农村土地制度及土地使用情况说明,不少于800字
随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公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向已经明确。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在公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时明确表示,对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了任务要求。立足国情,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必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现有耕地基本稳定。承包经营权必须在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下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城镇化用地必须走节约集约之路。所有改革都必须以维护农民财产权利为核心。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济社会关联度高,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简言之,就是公有制必须坚持,用途管制必须坚持,农民利益必须维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认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公布,既让人们更全面认识土地国情,又强化了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紧迫感。紧迫感就在于由于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建设用地外延式扩张,非市场配置、价格扭曲造成土地粗放利用。一些地方以“地”谋发展,一定程度造成地方政府债务和潜在金融风险。土地利益分配不公积累了社会问题。对此必须积极有为,以改革解决土地领域的深层次问题。
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必须稳妥,因为土地制度事关我国最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土地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构成,土地又是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物质载体,这是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提。刘守英说,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已内生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改革必须评估其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影响。而当前土地问题十分复杂,既包含农业社会的土地问题,也存在转型社会和城市社会的土地问题,牵涉利益相关方太多。而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理论准备不够充分,需要考虑现实、政策与法律的平衡。所以只能由中央统一部署,进行周密的政策设计。要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坚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用途管制制度前提下,借助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征地制度,实现我国土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4.土地利用规划说明书的基本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和战略目标、土地供需平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规划指标的分解、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现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规划》数据的说明 遵照国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文件精神,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以 年为规划基期, 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 年。按照编制《规划》的基础资料必须准确可靠,规划基期 类用地面积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面积确定,规划用地分类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二)关于土地适宜性的说明
(三)关于土地资源利用潜力的说明
四)关于土地供需平衡的说明
(五)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说明
(六)关于用地布局的说明
(七)关于规划供选方案的说明
5.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的项目简介怎么写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简练并体现项目主要特点,确定后不要轻易更改)、具体建设地点位置、占地面积及土地归属等必要因素。
二、项目承办单位介绍、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主要业绩、资质水平,及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三、项目建设条件:提供建设地点的用于支撑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供排水、交通、供电、供汽、建材等,明确土地费用)。
四、建设内容及土建工程方案:主要建设内容有哪些,明确总建筑面积,楼房的建筑面积、规格、数量、结构、容积率,单户建筑面积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种类及具体建筑面积、规格。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于 。
六、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安排,开、竣工时间,施工时间段内项目进度如何安排。
七、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八、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或示意图,现有各建筑物和拟建建筑物布局),拟建建筑物建筑平面图等必要附件。
九、具体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如有需要及时联系补充资料。
6.土地开发成本的项目设置
企业开发的土地,因其设计要求不同,开发的层次、程度和内容都不相同,有的只是进行场地的清理平整,如原有建筑物、障碍物的拆除和土地的平整;有的除了场地平整外,还要进行地下各种管线的铺设、地面道路的建设等。因此,就各个具体的土地开发项目来说,它的开发支出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企业要根据所开发土地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土地开发项目的成本项目。对于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没有发生支出内容的成本项目,如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可不必设置。根据土地开发支出的一般情况,企业对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可设置如下几个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土地批租费;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费;
(4)开发间接费。
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等。但对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账并冲减有关成本。开发土地如通过批租方式取得的,应列入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是指土地开发项目前期工程发生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费,场地平整费等。基础设施费是指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基础设施费,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等设施费用。开发间接费指应由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开发项目如要负担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费,还应设置“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用以核算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的配套设施费。
土地开发过程管理制度措施
一级开发监管主要依靠有关法规和合同约定来约束,监管主要目的是控制成本、控制开发进度以及开发质量。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制度措施:
1.实行重大事项或重要环节审核制度,主要包括对征地方案、拆迁方案、大市政建设方案等审核。
2.定期报表制度,报表包括一级开发进度报表、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手续办理情况报表等。利用定期报表制度来检查进度、资金的使用、手续办理的情况等。
3.进度对比制度,通过对实际运作进度与一级开发单位投标承诺进度进行对比分析,监督开发进度。
4.参与制度,储备机构参与一级开发单位就项目拆迁、市政设计、施工等外包工作招标的评标工作。主要形式是充当招标过程监督代表,检查招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合理、合法性,确保有真正实力的公司中标。
5.备案制度,要求一级开发公司及时提交合同、支付款项凭证、手续办理批复等文件资料给储备机构备案。应该说明的是,备案并不意味着储备机构认可合同或支付费用合理合法,合同签订、费用支付最后要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
6.责任制度,对有收费标准的费用,按标准支付,储备机构均予以认可,对于超标支付或故意扩大成本的支出费用由一级开发单位承担。
开发土地的转让
一级开发后的建设土地,全部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全部采用招、拍、挂进行出让;属于非经营性用地的,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采用协议或划拨方式。
二级开发的建设用地的转让,要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要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