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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址房产分割情况说明

    1.怎么分割房产的几种情况呢

    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2.离婚后男女房产各一半可以原址分户吗

    可以。

    芒市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安部负责全国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地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 依法登记户口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第四条 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六条 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由户口管理岗位在职民警负责承办。公安机关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须经县级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协助从事户口登记事项受理、人像信息采集、户口档案整理、资料复印等辅助性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实行窗口首接责任制和民警终身责任制。

    扩展资料

    立户、分户登记

    第十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共同居住生活,成员间以亲属关系维系的,登记为家庭户。

    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成员间不存在亲属关系的,登记为集体户。

    家庭户一般由户内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者实际使用人为户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户主负责申报与本户有关的户口登记,并有义务督促户内其他成员及时申报各类户口登记事宜。

    第十一条 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可以凭以下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保障性住房购置证明;

    (四)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五)宅基地使用证。

    参考资料来源:芒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

    3.常见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

    常见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方法: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天下父母都盼着儿女婚姻生活能幸福美满,所以在结婚后把自己出资买的房子写上另一方的名字也是很常见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房产怎么划分呢?是不是房屋产权都归对方所有呢?且听小编为您详解。 在现实情况中,这种情况一般视为赠与夫妻双方。

    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否则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不会拥有全部房产,出资方的子女也有房产分割的权利。

    二、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父母辛苦一生,倾其所有为自己的子女购置一套房产,一般视为出资方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 而这种情况下的财产划分,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的房产分割方法与“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分割方法有相似之处,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目前我国的房价普遍高昂,普通的工薪阶级很难靠一己之力买到房子,所以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这种情况也是最容易产生财产分割纠纷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了房产怎么分割呢? 我国婚姻法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此种情形,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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