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站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1.对照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书 还存在哪些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一)未按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三)不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
(四)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整改不深入、不彻底,作风建设不力,党员干部多有顶风违纪现象;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指使、纵容本单位人员干扰、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或对检举投诉人、证明人打击报复;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2.对照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书存在哪些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的基本情况
1、责任追究案件数量趋势上升。近三年来,街道纪工委共查处案件16件,涉及责任追究案件12件,占案件总数的 75 %。其中,2013年责任追究案件 3件;2014年责任追究案件6件;2015年第一季度,责任追究案件3件。
2、责任追究案件质量不断提高。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街道纪工委进一步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涉案对象党纪处分的同时,不断加大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主要体现在问责对象的职级逐年上升,问责对象的面越来越广,问责对象的责任追究越来越严格。通过责任追究,我们对1名班子成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名班子成员诫勉谈话;3名村党员干部给予留党察看处分;2名部门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深化。
街道纪工委由初始切入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问责、约谈;到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到对失职渎职等错误行为动真格,给予相应责任追究。尤其是涉及到对街道班子成员的责任追究,纪工委积极协助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履行监督责任,让权力运行在制度的笼子里,在阳光下操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有的只把它当作一种形式和“软任务”,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无需花大力气,因此,在工作中往往重业务轻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或分管部门的问题存在“好人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现象。甚至有个别纪检干部怕工作受到影响,怕自己或家人被威胁报复,畏首畏尾,不敢追究。
2、工作措施不到位。一是分工落实不到位。有的村虽然按“负总责”、“负分管责任”的要求,层层分解目标责任任务,但没有具体抓好落实,从而使落实主体责任的力度越往基层越弱化。二是责任考核不到位。个别单位在贯彻执行责任制中,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的责任内容、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没有落实到位。三是监督检查不到位。纪工委对各单位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到位。
3、工作人员不到位。纪工委人手较少,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于案件查办工作,尤其是责任追究案件的调查增加了客观上的难度。
三、对策及建议
1、认识要到位。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证。各党支部加强全体党员的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贯彻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树立廉洁的思想,守住一份清贫,一份责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
2、措施要到位。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基础,是实施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确定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到岗、量化到人、明解责任主体、内容、要求、考核标准、责任追究方式和方法,防止出现责任盲区和职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3、责任追究要落实。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设责任制的核心。实施责任追究,要重点把把握三点:
一是建立健全行之效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责任的具体方法,逐步解决无人追究、追究不严等问题。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区分责任。要把领导干部应承担管理责任与违纪者的直接责任分开;把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分开;要把党员违反法规和廉政纪律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
三是要坚持原则,敢于处理问题。在查清问题,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不论是谁,只要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坚决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3.个人廉政承诺书范本
仅供参考 第一篇 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郑重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不以权谋私,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
2、不参与也不用公款支付高档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参与公款出国旅游。 3、不接受也不送任何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严守廉政纪律。
4、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馈赠及各种隐行的馈赠活动。 5、不支持和参与任何形势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也禁止家人参与邪教活动。
6、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效能建设的有关“禁令”的规定。 承诺人: 日期: 第二篇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拓展资料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论政府职能转变的廉政含义 社会腐败之风,固然与某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及作风有关。然而,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愈反愈烈,这就与制度高度相关了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293页),实际上,当前的腐败主要是制度性腐败。
腐败现象的产生主要根源于制度缺陷,即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因此,科学地探索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分析其现实基础和社会根源,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从而采取相应的制度化对策,才能收到切实有效的成果。
参考资料廉政 百度百科。
4.谁有廉政承诺书的格式
龙湾区公安分局政委 李永清 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做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在协助局长“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同时,注重落实对全体民警的教育、监督、奖惩并举,使有悖公安职业道德的事人人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 二、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三、不违规使用公用经费和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操作。 四、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五、不借本人及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及婚丧嫁娶等事敛财。 六、不利用职权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
七、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八、不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九、不违反规定配置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 十、不“跑官要官”。
十一、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十二、违反承诺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处理。
2005年6月30日。
5.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
一、党委(党组)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认真签定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党委(党组)自觉接受监督,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四、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班子议事日程,与党的建设、业务工作以及其它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五、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六、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有效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和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
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参与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制度、节假日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申报制度,发挥表率作用。
6.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保证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工作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指不设党委的单位党支部,下同)和单位领导班子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同级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单位党委、党支部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总经理(经理)、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l、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 2、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约方针,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二)单位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抓好实施。
5、对责任范围内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标准和程序选拔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按照有关法规,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 8、按照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搞好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责任追究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和实施监督;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责任内容规定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组织处理。
(二)单位党政领导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2、对上级组织和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纪处理的;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案件; 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编造、篡改有关数据或资料,骗取政治和经济利益的; 6、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不查处,或者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7、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8、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