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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的情况说明

    1.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写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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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发布者:沉眠流年的麦子

    情况说明xx国税局:我局所属xx公司年月日开具的购货方为xx公司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元,税额元,货物名称:),已经向我局正常申报纳税。特此证明。Xxx国税局(公章)年月日备注:此证明由你的主管国税局出具,应加盖其公章。你可以打印好,让他们审核后盖章。证 明 南明区国家税务局: 兹有 向我单位供应商品(提供劳务) ,单价 数量 ,总计金额 元(清单附后),我单位已付款。 特此证明付款方:(盖章)年月日开错情况说明 我公司开具给XXXXX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XX份,发票代码:XXXX,发票号码:XXXX,开票日期:XX年XX月XX日。金额XXX元,税额XXXX元,合计:XXXX元。该专用发票(单价、货物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企业名称、地址、金额)开具错误,具体错误项目如下: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此发票原开具的是样衣数量和金额的预开数,购货方要求此样衣合并在下次大货发票中一起开具。正确应该如下: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原发票数量金额合并在下次大货结算中一起开具。该专用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开票状态为异常是什么意思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税总发〔2017〕46号)规定,异常凭证,是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者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接受异常凭证的纳税人,如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交业务合同、银行凭证、运输仓储证明等有关说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一般应自接收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常凭证的核实。

    3.开错发票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1. 写一份书面的说明,内容主要写原发票错误的原因及过程,最后写申请开红字发票。然后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一份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就可以了。

    2. ******有限公司:

    贵司于**年**月**日给我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发票代码为***,发票号码为**,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

    由于贵司在给我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我司的地址及电话已经变更,故该张发票不符合税务局对进项税发票认证的要求,我司现拒收此发票。此份发票我司也未进行进项税认证。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4.怎样写一般纳税人抄税异常情况说明

    根据根据国税函[2003]962号文件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3]96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你可以和对方单位协商,将开错的发票收回,按照上面规定进行相关的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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