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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纳税情况说明

    1.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纳税情况说明 怎么写,你后面怎么写

    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税款预缴,是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分公司所在地所得税缴纳管理规定、分公司所得税预交依据、分公司当年所得税已预交数额、总公司分公司所得税分摊预交执行情况、预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等。

    2.企业纳税情况说明书

    网上下载一个企业纳税情况说明书的表格

    填写企业的缴税数据

    分税种写

    有要说明的情况,在表格备注栏写明就可以了

    或者请教专管员怎么写

    税务情况说明_模板

    税务情况说明

    **市***地税局:

    我公司系***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因项目施工原因目前***尚在建设之中,公司还未正式营业,也无正式在职人员。现在的财务人员为***公司员工,报税以及日常管理相关事宜均由其代办,薪资也在该公司领取,个税由其代扣代缴。故***公司目前尚未产生任何收入,无个税申报,在建***所属房屋为***有限公司未完工、未移交的开发产品,不用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有限公司缴纳。该项目计划在 年 月建成投入运营,预计个税申报时间为: 年 月。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是有分公司交纳,要写情况说明,怎么写啊

    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税款预缴,是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分公司所在地所得税缴纳管理规定、分公司所得税预交依据、分公司当年所得税已预交数额、总公司分公司所得税分摊预交执行情况、预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等。

    4.分公司零申报增值税说明

    1,属于非独立核算机构的分公司零申报增值税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按损益表的累计数字来填写。

    2,利润总额是本年(本季)的利润,利润总额是负值就填零,收入总额填所有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3,你的增值税是根据你的收入来的,要零申报收入一定是零,季度申报表中的收入是你这个季度总收入,也就是损益表中的收入累计。

    4,零申报增值税的情况说明如下: 我司于*年*月初创,一切都处于起步状态,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也处于建立成长期,相关公司制度也在慢慢运转,前期(也就是去年)属公司建设期,没发生什么业务,这些都在公司的预料之中,预计后续生产销售都会增长起来。特此说明。

    5.分公司交税

    这个情况你要参考是那种情况来判断:

    一,分公司是否财务独立核算(税法的定义为中国境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属于独立核算的话,分公司发生业务的,在分公司所属的税务机关履行纳税人义务.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话,由总公司履行纳税人义务.是否是独立核算的认证需要在主管机关备案确认. 主要是指的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你们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话,应当汇总计算并由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流转税(如营业税)部分的业务收入在实际业务发生地履行纳税人义务,比如在分公司发生的就在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金. 但是,如果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只要你们处理好以上的原则,是不会重复缴纳的!为了配合的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你们公司的财务最好及时把缴纳税金凭证的复印件留存在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财务资料里面,自己内部既好及时的核对,遇到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的时候也好准确的说明情况,避免因为资料不齐全出现处罚或者重复纳税.

    6.分公司如何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九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分公司纳税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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