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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偶像演讲稿名人

    1.《我的伟人偶像演讲稿》怎么写

    感悟青春

    偶然间,发现我们已步入了那道令老年人羡慕、中年人留恋、少年人向往的青春风景线。澎湃着青春的热血,洋溢着青春的热情。然而朋友,你是否探求、思索过,青春是什么呢?

    青春是一团火,笑容与彩霞飞映,汗水伴露珠潇洒,脉搏跳动着奔腾的节奏,智慧弹奏着优美的旋律!青春用它火一样的热忱,全身心地投入,获得动人的笑颜。

    青春是一条河,平静时,泉水叮咚响,绵绵诉说着青春的故事;激荡时,汹涌澎湃,激情放射出绚烂的光芒。

    青春是璀璨的夜空,犹如月色般美丽的抱负,也有数不清的幻想之星。只是青春的月亮比夜空的月亮更圆,青春的月亮比夜空的月亮更耀眼,青春的星星比夜空的星星更繁,青春的星星比夜空的星星更亮。

    青春是一条山路,它时而展现青春盎然的图景,时而滋长浸满血泪的毒草,它会为你指引一个光明的前景,也会设下陷阱使你堕落。但是,是水手何惧惊涛骇浪,是樵夫何怕荆棘深涧,只要我们把准前进的目标,头顶的阳光一定是灿烂的!

    然而,曾几何时,我们这些带着彩色的梦走进大学校园的莘莘学子们却拥着青春,在被赋予“本科大学生”之称的壮丽岁月里,高喊着:平平淡淡才是真。旦有人认为“与世无争,恬淡一生”便可无忧无虑的生存,颇有要把老庄的“无为”思想发扬光大之势。是什么使我们充满青春活力的校园生活减退了缤纷的色彩呢?又是什么使我们真实的熔浆凝固,不再有来自内心深处的热血沸腾?是因为我们没有走进梦想中的象牙塔?是因为我们未走出自我困惑的地带?还是因为我们的心真的不再年轻,确实把一切都看的平淡了呢?然而我要说不!都不是!主宰世界的是我们,放弃世界的仍然是我们。

    不再回头的不只是那古老的辰光,也不只是那些个夜晚的星群和月亮,还有我们流逝着的青春。所以请拒绝平淡,告别无为,让我们的青春在阳光下真正的飞扬起来,激荡起来!

    让我们在阳光明媚的日子,愉快地歌唱;在花开的日子里,遨游知识海洋,一起编织梦想;在飘雨的季节里,用心情的音符,谱写青春悦耳的篇章!任前方荆棘丛生我们将持之以恒。茫茫学海中,我们要做勇敢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青春的脚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岁月需要知识的滋养。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着成功的彼岸前行。

    不再为落叶伤感,为春雨掉泪;也不再满不在乎于地挥退夏日的艳阳,让残冬的雪来装饰自己的面纱;岁月可使皮肤起皱,而失去热情,就也可以使灵魂起皱,让生命失去激情。所以,我们要用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掌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的摇桨,青春的激扬乐章终将奏响

    2.我的偶像.我最崇拜的人.600字.作文我的偶像.我最崇拜的人.600字.作文

    我的偶像每当我把自己融进那和谐的音乐声里时,我发现,我有一种自豪感——因为我有一个偶像,令人敬佩的偶像,令人感动的偶像,令人回味的偶像.他就是权志龙.他是国当红偶像实力组合BIGBANG的队长,也是韩国乐坛数一数二的Idol.拥有世界级Rap水平和出色的作词作曲才能.因准确把握时尚的天赋使他成为时尚潮流的领军人,其穿着、造型、表演总能引起轰动.个性风格独具,拥有很高的人气和影响力.虽然是队长,但给人的感觉却像老小,嫩嫩的脸上总挂着无忧无虑的微笑.在私底下,总是调皮的与成员们嬉戏.练习的时候志龙却会认真起来,严肃地督促队员们和自己尽量做好每一件事.虽然在志龙的身上随时可以看到自然而散发出来的HIP-POP风,他和TOP代表的是亚洲顶级RAP水准,仿佛HIP-POP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绝对找不到一般80后少年的娇纵浮躁,这个男孩在任何时候都是谦虚礼貌平和的,尽管经过了太多的磨难也一直坚持下去.在BigBang的第一轮选拔中,志龙就确定为BigBang的正式成员,这全部都取决于他个人的才华.我们可以看到Bigbang大部分歌曲都由他亲自创作,并且好评如潮.让人不禁赞叹这小小的身体里仿佛蕴含着无尽的能量,永远带给人们无限惊喜.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人生.一幅幅画面出现在我眼前,或高兴,或悲伤,或快乐,或低落.不平凡的人生造就了这个有才华的人.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执着.无论人生怎样跌宕起伏,他的歌里,总是透着一种坚强.他追求着一种境界,无论前方是美景,是荒野,是小溪,是巨浪,是稻香,还是枯田,他都微笑的走过,坚强的面对,一如既往的只给后面的人留下背影.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精神.根本上,他能出名还是因为他的精神.他热爱着音乐,热爱着旋律,热爱着音符.他不在意别人的指点,戴着耳机,融进自己那个充满快乐的世界,用音符来诠释自己的热爱.他已不是一个歌手,他做好了每一件平凡的事,由此变得不平凡,他是一个英雄.他用他的声音感染着每一个人,他用他的声音传播者每一种信念,他用他的声音诠释着每一分热爱,还用他的声音展示着一个独特的英雄.他是一个真英雄!再把自己融进音乐中,发现自己身上又有了很多新东西.那是从志龙的歌中感悟到的人生和执着,还有那种无法命名的精神.。

    3.我的明星(偶像)作文

    从小,我们就有自己的心目中的偶像,当然每个人的偶像都不同,有的人喜欢帅气的,有的人喜欢明星的家庭背景。

    我喜欢的明星,我也不敢肯定大家对他都了解,但大家一定知道他的称号——“亚洲舞王”。 小学时,开始关注他,慢慢的开始喜欢他。

    先开始喜欢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可以用无懈可击来形容;但慢慢的,喜欢他的歌,喜欢她的舞蹈,喜欢他孝顺母亲的样子。他的背后有多少流言蜚语,他忍受了,在我感觉学习很累的时候,他说过一句使我很震惊的话:坚持比努力更可怕。

    真的,没尝试的人不了解,尝试过的人,不敢再试第二次。 上了初中后,许多人不喜欢他,在背后说他,但我坚信每个明星的成功都有汗水。

    都要努力。也是他让我知道如何孝顺父母。

    他写的书《逻辑课》感人肺腑,看完荡气回肠。这本书里可以看出他是多麽的爱自己的妈妈,他把妈妈教育他的一点一滴都记载在书里,让我们知道父母对我们的爱,这么多年来的坚信。

    喜欢他是因为他独一无二,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自从他进入演艺圈,他就是全能艺人,第一部电视剧《梁山伯与祝英台》饰演梁山伯,以后我们又可以在众多的电视剧中看到他,《篮球火》里的元大鹰是我们深深地把它记住。

    演电视的同时他也主持,也发行专辑,也跳舞,第一张专辑里的舞就让大多数人肯定他就是“亚洲新舞王‘,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人替代这个位置,他是无人能敌的。 独一无二的他在以后一定还会再创佳绩,引领亚洲。

    他就是“亚洲舞王”——罗志祥,记住这个名字。

    4.我的偶像演讲稿500字

    有一天,我看了一本伟人传记,主角就是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那以后爱迪生就成了我的偶像。

    爱迪生小时后被讥笑为“低能儿”,常常做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例如有一次:他把他朋友灌瓦斯,看能不能飞起来,可是他朋友不但没飞起来,还差点出人命,从那次之后,大人们都不准让自己的小孩跟爱迪生一起玩!

    长大后的他,还是不断的做他的实验,虽然不断失败,但;俗话说:“失败为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哪来的成功呢?因为爱迪生能记取失败的教训,从中学习,并再接再厉,所以有一次他完成了他第一项作品─“电报机”。之后爱迪生又不断的实验,于是又接二连三的完成他的作品,并成为世界伟大的发明家,其中伟大的发明就是─“电灯”。如果爱迪生没有发明电灯的话,夜晚还是一片黑暗。

    爱迪生的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不靠努力,就算有再好的天资、本钱,也会万事不成;如果能努力不懈、有恒心,将来一定会有成功的时候。

    因此;失败并不是没有成功的因素,最主要的因素是,人们不愿意面对失败、不愿意再接再厉。只要有勇气面对,世界上没有爬不起的失败;只要努力,终究会成功,因为世界上不会有不劳而获的事。

    5.关于偶像的名家作文

    人们往往崇拜自己不熟悉的人和远离自己的人,因为这会有一种神秘感。

    而神秘感一旦消失,崇拜的情绪就可能淡化。 据说,耶稣在外游历了很长时间后,返回家乡布道。

    起初,人们为他的学问和智慧而叹服。当大家仔细一瞧,发现眼前这个口若悬河的人,原来不过是本地一个木匠的儿子,诚服钦敬之心顿减,立即变得不恭不敬起来,耶稣还是刚才的耶稣,乡邻却已不是刚才的乡邻了。

    请以“偶像”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题目文体均不限。 不同的时代,人们崇拜的偶像不同。

    在我国,20世纪60年代的偶像是雷锋、焦裕禄,70年代的偶像是张铁生、红卫兵,80年代的偶像是军人、文学家,90年代的偶像是大款和明星,21世纪初是网络高手和明星。这偶像的变化反映出时代的发展变化,反映出不同时代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

    时下,校园内“追星族”不在少数。他们把自己心目中的“星”戴在身上夹在书本贴在墙上课桌上,把“星”的名字念在口中想在心里,为他欢乐为他愁。

    而在“追星族”中,我们发现有些学生给染上许多坏习惯,像抽烟酗酒染发戴首饰穿名裤,在新衣上挖洞,在新鞋上穿孔等等。有的“星”偷税漏税,有的“星”泛爱自杀吸毒玩同性恋,这些我们也学吗?这要我们正确认识、评价偶像。

    我们可以写成记叙文,如通过故事新编或寓言等形式;也可写成议论文,进行有理有据地分析。 偶像的来源不必一定是伟人、导师,他同样可以是普通人,这样容易写出新意。

    佳作示范 10月19日已到了,蓦然回首,鲁迅先生已经逝世67年。 从傍晚到子夜,静静地,一个人静坐窗前,任冷雨打着窗棂;灯下一盒吊兰淡淡地涂抹一壁翠色书柜;夜风荡起,身上微微泛起寒意。

    想起了鲁迅先生,泪水就滑落下来。“67年了,先生已经去了67年了……”夜雨淅沥,灯色愈照愈昏黄。

    几度误解,几度怀疑,几度逃避和疏远,终究还是回归了。现在我们谈先生的文字,或许会觉得它过于冷峭和沉重。

    的确,先生是缺乏梁实秋的闲适,林语堂的“性灵”,周作人的散淡,徐志摩的诗情画意。然而,如果那个时代只给我们留下了吟风弄月的感性文字,只留下一片悠然淡漠的文人趣味,那么我们又怎能体味到那个时代的黑暗?那个时代,在我们眼里恐怕只是一具时间的骸骨罢了。

    我崇拜先生,并不因为他是那个超凡入圣的“神”,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人。他当然会有错误,但他永远不怕改正错误。

    他在严酷的剖析外部世界的同时,以更为严酷,甚至可以说是近乎残忍的态度剖析内心世界;他怀着三闾大夫般的旷世忧愤,用一支如太史公一样的奇崛文笔去书写黑暗;他义无反顾的理性精神仿佛一盏高高吊起的孤灯,光芒穿越了时空,一直照亮今天。 作为21世纪的年轻一代,我们有什么理由让这样的一位伟人寂寞呢?然而事实上,先生是越来越寂寞了。

    记得曾有一位朋友问我:“你的偶像是谁?”从他闪烁的笑眼中,我看出他等待着我说出某位“星”的名字。然而当我平静地告诉他,我的偶像是鲁迅先生时,他竟满脸惊奇,狐疑地大笑起来。

    当时,我是气愤的,几天后,我再次回想这件事时,却不禁有些悲哀了。 难道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了?已经不值得我们去继承和发扬了?已经只是文学意义上的一笔而可以轻轻带过了?已经作为一份文化遗产而被束之高阁了? 当我们沉醉在商业的喧嚣中无法自拔时,一颗浮躁的心怎能容得下那痛苦的灵魂拷问和锋利的匕首投枪?看看老一辈学人,他们在文章中那么深切地怀念先生,他们不断以呐喊告诫我们:今生今世,年轻一代一定要读鲁迅!不读他,我们无法直面繁杂的人生;不读他,我们无法看到心灵深处的鄙陋;不读他,我们无法守住那片高洁的精神家园;不读他,我们无法具体而透彻地了解中国! 在这雨潇潇的夜里,静静地翻着先生的照片集,心里不禁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是的,只要先生的书在,就一定有人读;只要有人读,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就会绵亘不绝地传下去。先生一直在以一种父亲般的博大胸怀宽容着我们。

    他在等待,等待着我们走出浮躁的海面,等待着我们以后辈学子的身份,带着一颗不沾染世俗习气的心,去与他进行灵魂深处的对话。 简评:作者首先给人一个美丽深情的开头,接着从对照中树起一座伟大的鲁迅先生的雕像。

    恰值鲁迅先生逝世67年之际。这篇怀念性文章再度回顾了先生揭露黑暗的义无反顾的理性精神和严格剖析自我的高度人格,真挚地抒写了对先生的无限崇拜与怀念之情。

    作者并对现状发出质问,谆谆告诫“年轻一代一定要读鲁迅”。本文构思精巧,文采飞扬。

    6.关于“我的偶像是鲁迅”的作文,不少于600字,

    古今中外,名人荟萃,群星璀璨,他们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取得成就.以坚强的意志和高尚的人格,成为人们心中的偶像.而我的偶像就是鲁迅先生,因为他为我指路,为我指明一条通向成功的路.有人要问:鲁迅先生都逝世几十年了,他怎么会为你指路?我所说的鲁迅先生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精神,他的那种拿起笔与敌人抗争到底的精神;他的那种弃医从文,决心救国的精神.是这种精神鼓舞着我,震撼着我.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一个课间休息时,老师放了一段幻灯片给同学们看,幻灯片里,日本人正在枪毙几个为俄国人做侦探的中国人,有一大群围观者,也是中国人,那些热有着健壮的体格,可他们的精神却是麻木的,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是这样,那么,把医术学得再高又有什么用呢?正是这件事促使鲁迅开始了他一生最重要的转变:弃医从文.鲁迅后来回忆说:“从那一回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见要紧的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的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到毫无意义的示重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我虽然没有生活在黑暗社会里,也不能写出鲁迅先生那样的大作,但我喜欢写作,文学魅力一直吸引着我,随手写一写,记录下生活中的人和事,发泄心中的不愉快,来倾诉心中的不愉快,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鲁迅先生只是为我指路,但这条路需要我自己走,而这途中需要的就是不懈的努力和坚持.。

    7.小学三年级作文我的偶像课文单元里的名人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一位让自己崇拜的偶像。

    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的教师,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已育已的父母……而我的偶像是坚强不倔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地快乐与充实。

    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

    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的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一“脚”好看的毛笔字。

    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他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和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

    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回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活,中午回到家给猫狗做午饭。

    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画几幅画,拿着这些作品去各个小巷叫卖。有时候生意还不错,但有时候,连一幅都卖不出去。

    到了傍晚,他又会急匆匆地跑回家给猫狗做饭,有时家中已无食物,他就会把仅有的食物先给猫狗吃,自己饿肚子,晚饭过后,他还会和猫狗一起去散步,就这样他们过着既充实又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偶像,虽然他失去了双臂,但也拥有一颗无人能比的爱心和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我永远崇拜他,他也永远是我的偶像。

    1955年10月2 8日,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他用了15年时间,积累资产竟达1100亿美金。

    他的人生格言是:“我是王,我能赢!” 你们肯定会很好奇,我的偶像为什么是比尔·盖茨?是因为他赚了很多钱?还是因为他超人的智慧?说实话,这些都不是我崇拜他的原因。 我喜欢比尔·盖茨的远大理想,喜欢他永远自信的笑容。

    盖茨从小就喜欢看《世界图书百科全书》,这本书很厚,重量相当于他体重的三分之一。小盖茨经常几个小时连续地阅读这本大书,他常常陷入沉思,总是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些小小的文字中隐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他经常在幻想:人类的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呢?如果能造出一个只有魔盒那么大,却能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那该有多方便呀。

    这个奇妙的梦想,后来竟被他实现了,有了他的发明,现在,我们只要携带一块小小的芯片就可以阅览全世界。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四年级的一天,他对他的同学卡尔·爱德蒙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千篇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

    从这以后,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竟像大人般思考问题。他很早就感悟到生命来之不易,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

    这就是,追赶生命。” 比尔·盖茨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走过童稚,步入青春。

    对于青春的我们,也开有着自己喜欢的偶像。然而,我也不例外,我也有我的偶像。

    在一间幽暗的小屋里,一位头发蓬乱的老者正在谈奏着动人的乐曲。他饱经沧桑的脸上写着沉浸于音乐中的快乐。

    他就是—贝多芬。 双耳失聪,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何等不幸,而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

    一次演出结束时,台下掌声一片,可他却听不见。直到一个登台献花的女孩抱住他,他才回过神来。

    他说过,一个乐队只能演奏出他一分钟心里所想的音乐。这不是他狂妄,而是他的内心澎湃着对音乐的向往。

    贝多芬性情孤傲,勇于挑战权威。一次,他与歌德同行,迎面遇到一支贵族队伍。

    歌德急忙脱帽致敬,而贝多芬却不卑不亢地等着贵族们向他致敬。贝多芬对权贵的轻视更显示他人格的高贵,不禁让人叹服。

    贝多芬虽双耳失聪,却仍坚持创作。他为艺术而献身,把美妙的音符留在了后世。

    贝多芬在挫折中站了起来,以坚强的意志,创作的激情,谱写出惊人的杰作。贝 多芬是一个传奇,他用心灵感受世界,用生命谱写歌曲。

    贝多芬是一个巨人,是一位英雄,生。

    8.我的偶像作文600字鸣人

    爱因斯坦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可他的聪明才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据说,他以前并不是一个杰出的学生,甚至还被人认为是一个“笨家伙”。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呢?原因就在于他的一个成功公式:A=X+Y+Z(成功=勤奋+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

    以前,爱因斯坦特别特别笨,连话都讲不好,前言不搭后语,发应很迟钝,经常被老师呵斥,罚站。教师和校长都认为他永远成不了才。

    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出一张做得很不像样的木凳对大家说:“我想,世界上也许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了!”在哄堂大笑中爱因斯坦红着脸说:“我想,这种凳子是有的。”说着,他从课桌里拿出两个更加不像样的凳子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交给您的是第三次做的,虽然不太行,缺比这两个好得多!”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连他自己也很吃惊,老师更是目瞪口呆。

    爱因斯坦长大后,凭借着他的成功公式,使他从一个笨头笨脑的家伙变成了一个世界瞩目的科学巨人。 爱因斯坦除了在光电效应、相对论等方面作出伟大贡献外,他关于布朗运动的研究成果,对于大量无序因子的规律性把握,成为当今最热门的金融学的基础。

    他提出的激光受激辐射的概念,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他与玻尔进行的论战中提出的EPR佯谬,至今仍是理论物理和科学哲学界不断探讨的话题…… 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先泄了自己的气,只要能肯为目标付出艰辛的劳动,并配合正确的方法,一定会得到成功女神的酬劳。

    参考参考吧,采纳。

    9.【我的偶像是老妈作文】

    一提起“偶像”二字,想必大家跟我一样,能想起的,不外乎就是那些耀眼的、时尚的银幕巨星,或是一些作家、名人。

    但是,现在如果有人问我:“你的偶像是谁?”我一定会自豪地告诉你:“我的偶像,是养育了我15年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个平凡的家庭妇女,跟所有的妈妈一样,勤勤恳恳,本本分分,每天忙于家庭的琐事之中,照顾好家里每一个人是她工作。

    她不爱打扮,与别人的妈妈比起来,有些跟不上时代。但在我眼里妈妈就是我的偶像,她善良、温情、严慈、却又不失幽默。

    用心良苦的老妈“将适当的米倒时锅里,用淘洗一次,再倒掉,然后再过滤一两次就行了,记住,米不能淘洗太多次了,要不然米里营养就被洗掉了。”妈妈边说边娴熟地做了一次给我看。

    “把淘好的米倒进电饭锅,在锅里只留大约一节食指高度的水,插上电源就行了,记住了吗?”妈妈说完又不放心地问道。我点点头,她笑着对我说:“从明天起,你得学着做做饭。”

    我知道妈妈这是受到邻居时尚的兰阿姨的影响,兰阿姨家也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儿,兰阿姨在教育孩子方面可谓独出心裁,她提倡不溺爱孩子,不苛求孩子的学习成绩有多优秀,但在生活独立能力方面,她的要求非常严格,老妈原先对兰阿姨那一套是很不以为然的,前些天兰阿姨带着女儿来我家做客,见到正在厨房忙着做菜妈妈,她便让自己的女儿去帮忙,见到兰阿姨的女儿家务活干得那么好,妈妈却很心疼地对兰阿姨说:“孩子还小,只要把学习成绩搞好就行了,你怎么能让她干家务活呢?这不会耽误她学习吗?”兰阿姨笑着对妈妈说:“孩子渐渐大了,如果连煮个饭都不会,以后要是父母不在身边,可怎么生活啊!再说我这样做是要让她体会体会当父母的不容易呀,这可是书本上学不到的。”兰阿姨的话,对妈妈触动不小,这次她准是想让我也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我爽快地答应了。心里想着,反正我看妈妈做过,做饭应该不难,反正到时做得不好吃,妈妈一准又会把家务接手过去的。

    第二天,一大早,妈妈就把还在睡梦中的我,喊了起来。让我赶紧做饭去,这对平时就赖床的我来说,早起是件很痛苦的事,虽然我已使出了撒娇的必杀技,但却无法打动铁了心要锻炼我的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妈。

    没办法,我只好起床去做厨房做饭了。我照着妈妈的教的步骤先洗起米来。

    但每洗一次米,就有一些不听话的“小淘气”顺着水溜走了,等我洗完米,才发现米少了快一半。好不容易完成了洗米的程序后,我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工作——把洗好的米倒进电饭锅里,插上电源后,才想起忘给锅加水了,忙拔掉电源,给锅加水,可我早把妈妈教给我该加多少水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只是匆忙往锅里倒了一大勺水,便又盖好锅,插上电源,回屋写作业去了。

    等我写完作业,回到厨房时,发现饭已经煮好了,电饭锅的电源已经自动切断了。我高兴极了,忙揭开锅盖,想看看自己的劳动成果,一看,天哪,这是我煮的饭吗?这糊糊的一大团既不是粥又像饭。

    这可怎么办呢?妈妈马上就回来,到时准少不了一顿臭骂,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在我发愁时,洗完衣服的妈妈,一走进厨房,便见到那锅饭,她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那天晚上,妈妈本着勤检节约和让我体会体会粗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她没有重做晚饭,而是和我一起品尝了那锅糊得一塌糊涂的“饭”。

    而那次的深刻教训,不仅让我学会了做饭,还让我体会到了妈妈的辛劳。那次之后,我开始主动帮妈妈分担家务活。

    “武艺高超”的老妈妈妈虽然不怎么爱赶时髦,但却很爱追着看偶像剧,每个星期天的晚上她都和我一起追着看《笑傲江湖》,那天我们正看得入迷,客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蟑螂!随即我大声尖叫起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老妈抄起凳子旁的扫把,冲那蟑螂挥去,只听“啪”的一声,便把蟑螂处以极刑了。她回过头来对看得目瞪口呆的我得意地笑了笑说:“你老妈的身手不错吧?‘剑术’耍得一点也不比那令狐冲差吧!”我被老妈那可爱的动作逗得捧腹大笑起来。

    热心助人的老妈闲暇时,老妈最爱做做编织,她的手可巧了,用勾针随意地勾几下便能勾出精美的桌布来,邻居领了手工编织的活,遇到不会编的图案,就会找妈妈帮忙,妈妈从不推辞,总是有求必应,有好几次因为帮别人编东西,她自己领的手工活都没法准时交,邻居觉得过意不去,她却笑笑说:“没关系,这点小事不必放在心上。”妈妈平时特别“小气”舍不得在自己身上多花一分钱,但有一次邻居张大爷病了,筹不齐住医费,知道这个情况后,妈妈毫犹豫地把攒了好久的钱都拿了出来,给张大爷把住医费垫上。

    这就是我的妈妈,这是就我的偶像,一个平凡而可爱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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