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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书档案离职证明丢失

    1.那要是离职证明弄丢了怎么办

    到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和单位签订zhidao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也引发劳动者专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扩展资料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人事关系、社保、公属积金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证明

    2.想要迁出档案但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

    有个别公司或工厂,有些他自定的有个期限的规纪,如果时间过了多久,他们是不会开或再补开离职证明的;但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因为劳动法里面没有规定具体时间。

    建议您可以先向原单位说明,如果不行,再找人才中心请求帮忙在电话中说明(最好是出一份函件,说明要求开份离职证明的协助函),再不行就找劳动行政部门,请求他们进行介入,一般情况下,劳动部门会介入的,会要求原单位必须补办证明。

    但记住,因为无法在文章中看到您以前是不是行政或事业单位(或原来的国有企业),所以如果是的话,您还是要通过人事局进行协调是最好的。如果是一般的私营企业的话,就不必要找人事局了。因为他们不管这些的。

    如果劳动部门都无法帮忙,就到司法局去找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他们是免费的,让他们帮忙。(不要怕麻烦和花时间,因为原单位一旦拒绝补开证明,您在今后的时间里再找到其他的单位,万一要离职证明的话,您还是无法再就业,对不?)

    所以,建议您还是抓紧点办吧,希望能帮到您。

    3.离职证明搞丢了

    劳动者离职证明丢了,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在为其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通知书或者要求人事部门把原来的离职证明复印一份也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离职证明丢失要如何处理

    可以请原单位补一张。

    目前单位需要当事人出具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365653864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声明可以按照如下范文提出:

    声明书(范文)

    本人与X年X月X日在XXX单位离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离职手续,XXX单位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已不慎丢失。

    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年月日

    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刚毕业辞职后离职证明和报到证丢了,怎么提档案

    报到证丢失两年内可以补办,两年后只能开具遗失证明,证明与报到证是同等效力;

    具体办理办法是:登报遗失;毕业学校开具证明;同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需要档案,档案存放在什么地方的人才中心都行;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档案,可以由用人单位开具调档函,将毕业档案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指定的人才中心就行了。

    切记:档案不能离开人才,一旦从人才中心提出,就失去干部身份,不再会享受国家对大学毕业生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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