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情况说明

    1.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介绍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由张彬,付春生 主编,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本书共七章。参照美国联合委员会国际部《医院评审标准》和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等质量标准要求,分别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医疗质量应急预案与流程、常见急危重症抢救程序、急性中毒诊治规范及创伤急救诊治规范。

    2.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18项制度具体如下: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设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

    总结提炼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3.医疗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就医。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严格依据客观情况如实记载患者的实际情况,补正病历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标注,保存病历时安全妥当,对待病历严格负责。

    4.医疗质量综合目标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有哪些

    医疗质量综合目标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有: 1.激励作用激励就是激发和鼓励,也是激发动机的诱因。

    抓住这个特点,就能调动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各种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目标的实现。 2.量化作用这是一种由大小物理量来对目标作具体数值上的描述,如诊断质量标准、治疗质量标准、工作效率标准等。

    3.群体凝聚力作用医院质量目标是由技术质量目标、管理质量目标等各目标系统构成的,技术和管理质量目标又有若干个分目标组成一种多专业、多层次、多部门的协作体,因此医疗质量综合目标有多向量相加的作用。

    5.如何防范和处理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是目前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极易影响社会关系的稳定,同时对医疗机构也会产生不良影响(1、影响医疗机构的形象;2、影响业务工作秩序;3、影响业务管理职能;4、增加医院经济负担;5、导致防卫性医疗行为;6、扰乱医患关系)。

    所以如何更好地规范医疗行为,防范医患纠纷发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根据近年来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如下,肯定不够全面,仅供参考。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3、健全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并认真实施;4、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控;5、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 1、病人的知情权问题,要谨记病人有知情的权利,医师(方)有告知的义务。

    医师告知时的注意事项:a、有全面告知诊治信息和治疗风险;b、有通俗的语言告知;c、告知的内容必须真实;d、重要告知要用书面形式。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对医方的告知义务作了具体规定,要从严把握。

    2、病人的同意权问题。病人有一定的自主权;病人对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有同意权。

    同意权的三种处理形式:a、病人同意,并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签字;b、无法取得病人同意,家属或关系人签字;c、无法以上同意,由医院负责人批准实施。 3、病人名誉权和肖像权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作了规定。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擅自公开病人“隐私”病情,可以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医院向病人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因宣传需要使用内容肖像的,应当取得病人同意。

    4、重视病历的证据作用(医疗诉讼证据)。主要分类包括:a、病历;b、检查报告;c、有关记录;d、影像资料;e、有关实物;f、同意书;g、重要告知记录。

    (二)处理: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及时报告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现场证据的保管,包括病历、实物的封存等,特别是尸体的保存和告知尸检的义务。尸检是判断死因的重要科学手段。

    我们在审理几起医疗纠纷案件时,就是因为尸检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医疗鉴定无法进行,死因无法查清,只有依据证据规则进行责任分担。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