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放弃搬迁承诺书
1.原农村户口迁至城镇,13年回迁至原农村,当时在村上要求下写了放
购买的小产权房遭遇拆迁,该如何办?
小产权房,不是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者原属于当地村民的集体安置房、福利房。小产权房不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情形;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具体可以分为3种:(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不过只有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可以购买,非本村的市民不能购买;(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3)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
一、小产权房不同于大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同于大产权房。相比大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
二、小产权房产权的法律规定
实践中,部分小产权房购买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法院予以支持,但是小产权房始终存在产权问题。《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文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部下发的通知: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三、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存风险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另外一种情况,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然而,也不是说小产权房被征收拆迁,被征收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或者仅仅得到当初的购房款补偿。合法有效的小产权买卖合同受法律保障。上海市高院在某判决中,对于拆迁利益的分配会考虑购房人合理购房成本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当然这种地方性标准并不一定在全国适用,小产权房拆迁仍然面临一定的风险,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遇到这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原文来自: /
2.主动放弃拆迁补偿费的协议怎么写
什么事,要做得这么绝情?? 好了,说正事 协议?就是双方自愿达成合意的一个文件 它无定式,只要把双方(甲乙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表达自己意愿的人)、达成内容、达成合意的日期,写清楚就行,如果怕万一再就找个中间公正人(随便找一个就行,只要他是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行,如果有什么纠纷,只要出来说明双方当时签定协议是自愿的,法院就会认同有效)。
你会打借条吗?就那么简单,能够把真实意思写清楚就行,法院就能认同(心里没底的话,可以找公证作个公证,效力就更大了,一般变更不了) 如:我与乙方离婚,自愿将我所有财产()归与甲方所有,签字:** 或者:写成放弃财产所有权,该协议自愿真实。.当然再详细可以把房产地址、银行钱数标明。
等。
3.贫困户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房合同都签了,交房了,现在政府要收回怎么
拆迁是政府征收,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征收决定作出后征收范围内房屋产权被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所以产权证除证明被征收人合法身份外已经没有作用了。
你可以将产权证保留到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后再交给征收办。因为征收档案中需要房产证存档的所以要收回。
以岳阳为例子: 根据省扶贫办颁布的《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办法》(湘扶办发[2016]1号),搬迁对象的确认,首先要将县(市、区)政府正式确定的“十三五”期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寨的名称向社会公告,经过上述范围内的贫困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级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五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保证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
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
扩展资料搬迁安置房的产权如何界定,搬迁后农户的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变化: 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处理安置房产权相关问题。搬迁户在住房建设中投入了自筹资金,新房建成后,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统一收回,搬迁户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
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自己不出钱,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新宅基地和建房费用为农户自筹,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答。
4.自愿放弃拆迁款协议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
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第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