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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严禁换届承诺书

    1.换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内容是什么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承诺书

    2016年2月,中纪委、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明确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规定。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具体内容是: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换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有哪些内

    一、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一书一片做到“四必看”

    1、《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

    2、《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

    做到领导班子成员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两代表一委员”必看。

    三、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

    各级党委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与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本级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四、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做到“四必训”

    各地都要开展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专题培训,学习有关换届工作精神、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做到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人员必训,换届考察组成员必训,人大、政协和纪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人员必训,“两代表一委员”必训。

    扩展资料

    一、2016年4月中旬,中组部负责人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各级党委书记和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1、做到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

    2、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

    3、重点岗位干部必谈;

    4、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通过“四必谈”,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进一步扣紧压实责任。

    二、2016年4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关于集中学习中组部换届纪律教育“一片一书”实施方案》,要求把“一片一书”作为进行换届政治纪律学习教育的必备教材,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之一。换届前做到“四必看”:

    几大班子领导必看;

    1、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

    2、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

    3、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喀什网-“四必谈”、“四必看”换届纪律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孟津党建-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党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四凡四必”工作要求

    3.谈谈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九个必须换届组织原则的理解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严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我市昨日召开的换届工作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会议上,专门印发严肃换届纪律《告诫函》和《提醒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警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铭记严格遵守“九必须”组织原则,绝对不可逾越和触碰“九严禁”换届纪律的“高压线”。

    违反“九严禁”者 实行“九个一律”处理

    中央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严纪,明确提出“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组织原则挺在前面 严守“九必须”

    省委强调把组织原则挺在前面,要求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组织观念、严格组织程序、执行组织制度,严守“九必须”组织原则: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对组织观念不强、政治表现不好的干部,坚决不作为换届提名人选,并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作出组织处理。对违反组织程序决定的事项,坚决予以纠正或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反组织程序的个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委作出的决定的,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4.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九严禁”“十不准”纪律有哪些具体内容

    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九严禁 十不准”纪律

    【“九严禁”】

    一、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三、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四、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五、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六、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七、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八、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九、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不准”】

    一、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

    二、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三、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

    四、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五、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六、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七、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八、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九、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十、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5.如何增强贯彻落实换届纪律"九严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九严禁”换届纪律:①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②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③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④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⑤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⑥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⑦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⑧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⑨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把“九严禁”作为红线、底线、"高压线"不仅为换届工作纪律画出了硬杠杠,更是确保换届纪律风清气正的坚实保障。“九严禁”明确了换届工作中不能越的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各级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九严禁”要求,采取有力举措,严格依法抓好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明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等换届纪律,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规范程序,突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具有“铁一般有信仰、铁一般讲信念、铁一般守纪律、铁一般敢担当”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决不能违规操作,暗箱操作,更不能弄虚作假。

    同时,确保“九严禁”落到实处,还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平台和监督平台等多种务实有效的方式,深入宣传贯彻换届选举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尤其是加大“九严禁”的宣传力度,强化对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别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换届选举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举报平台,加强舆情实时监控,认真回应舆情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真正使“九严禁”成为换届工作中不敢碰、不能碰的底线、红线,高压力,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6.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九严禁”“十不准”纪律有哪些具体内容

    九严禁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5、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6、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7、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8、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9、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不准1.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2.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3.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4.不准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5.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6.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7.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义务,或给予当选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8.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 行拉票;9.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10.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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