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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说明

    1.个人所得税证明怎么写

    证明 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年**月**日-**年**月**日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特此证明。 **税务局(公章) **年**月**日 1、携带身份证、申请表到全市任一个地税服务大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窗口开具; 2、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3、查询当地地税局官网,注册账号,根据提示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证明怎么写

    证明

    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特此证明。

    **税务局(公章)

    **年**月**日

    扩展阅读:

    个人完税凭证需要

    (1)“换开完税凭证申请表”,需要盖公司公章

    (2)敲有银行受理章的扣款凭证

    这两样都要找公司的办税人员才能拿到

    不过开个人税单就比较方便,你拿自己的身份证(带上复印件,税务局会收掉),问下你以前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号(这个托个同事问一下应该比较方便吧),去公司登记所在的税务局就可以开了。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索取指引

    第一条 按照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向和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保证纳税人能够方便、快捷、准确知晓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保护其知情权,特发布本指引,个人所得税证明。

    第二条 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由扣缴义务人实行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本指引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索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本指引所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本指引所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税务机关。

    本指引未尽事宜按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向其开具完税证或缴款书。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个体工商户业主以及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取得经营所得的;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税款的次月,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中录入的“纳税人信息”身份证明一致的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同时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没有实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扣缴义务人员工花名册;

    2、税款所属期间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应包括扣缴税款明细)和税收缴款书;

    3、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为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外籍人员,在扣缴义务人完成当期明细申报后,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窗口可以申请取得外籍人员个人的税收缴款书。

    第八条 税务机关定期(一般为一年)向纳税人寄递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九条 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具有同等证明力。

    3.跪求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缴税情况以及相关数据资料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按理说,掌握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纳税人。

    而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 46.4%[2] ;应作 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 5% 左右 [3] 。 2 、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与过去社会公众不知税法、不懂税法相反,通过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广泛的宣传和培训,现在大部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已经了解或主动了解税法,但却主观存在隐瞒收入,故意偷逃税的意 识。

    3 、对隐形收入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收入分配渠道不规范,金融系统发展滞后,导致现实生活中个人收入的货币化程度较低,现金交易频繁,并产生大量的隐形收入、灰色收入。目前,在中国要想搞 清楚谁是真正的 “ 富人 ” 很不容易。

    一个常识是,现在浮在表面的有钱人,比如正被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私营企业主和演艺明星,充其量只是有钱人的冰山一角。 2000 年 7 月,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 调查总队在全国 10 个省市进行高收入群体的调查,结果发现,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占的比例最高。

    而过去人们对演艺界人士高收入的想象,并没有在调查中得到确认。很多自称 有钱的人实际上并不是很有钱;很多实际很有钱的人却从来不敢说自己有钱。

    这使得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纳税人监控的不在重点上。 4 、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 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差。

    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 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 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了大量的漏洞。

    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让其纳税,在征管手段比较落后的地区甚 至出现了失控的状态。 5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质量不高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早在 1995 年就制定并下发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办法》,对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

    但实际生活中,部分扣缴义务人或迫于领导的压力,或责任 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故意纵容、协助纳税人共同偷逃税,将该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不计或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还有的干脆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改为 5% 的比例 税率。 6 、个人所得税的处罚远远不能到位 个人所得税的处罚是和其违章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而其违章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偷逃税问题上,我国个人所得税偷逃税问题,早在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执行期间就曝露出来, 当时对各种 “ 名人 ” 、“ 权贵 ” 的偷逃税案件处罚不力,其负面的示范效应非常大。

    同时, 90 年代初开始暴力抗税事件也在全国范围内屡屡发生,加之法律对其的制裁也没有及时到位,使违法犯罪者更 加气焰嚣张。虽然近几年执法环境对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了一定改善,但整体个人所得税征管还是 “ 富人争相偷逃税、工资薪金万万税 ” 。

    再加之能够缴得起较高个人所得税的,一般都是有一定地位和 名望的,税务部门对他们偷逃税被查住的最多也是补税罚款,有的甚至任其发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事。 二、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 1 、历史原因:我国缺乏缴税的传统和文化 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的财政主要来源不是税收,而是国营企业上交的利润,它占财政总收入的 80% ~ 90% 。

    税收在财政中所占的比重仅在 10% 左右,个税所占比重则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公 民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而在国外, “ 纳税与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 ” 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税制规范及要求人人皆知。

    无论贫贱,只要够上条件,均需纳税。 2 、自然原因:没有人愿意把已经进入自己口袋里的钱再掏出来 人天然具有经济人本性,作为理性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只要纳税成本大于逃税成本,其理性行为必然促使其在交易活动中钻空子,投机取巧,以竭力偷逃税款。

    就像有人说的:人有破 坏制度而为自身牟利的天然冲动。世界上没有谁能想出更好的法子让政府不征税,同时也没有谁愿意主动缴税。

    只要有操作的空间,经济人本性就决定了纳税人有逃税的可能。转于 3 、社会原因:社会评价体系不重视依法纳税 现在个税偷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

    有人一方面为社会捐款捐物,另一方面又在大肆偷逃税。因为社会和个人似乎都认为捐赠比纳税更有价值和意义;另外社会不觉得偷税 可耻,别人也并不因此视你的诚信记录不好,不与你交往,或与你断绝交易。

    而在国外偷税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只要你有偷。

    4.2018年最新全国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百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度=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2018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版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权求修改个税起征点。

    2011年6月30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5.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举例:2018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1)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元) =12000-1100-5000=5900元 照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 925-380=545元,以后每月可节省545元,幅度下降近59%。

    2019年1月1日以后纳个税时,除减去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外,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出应纳税额。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

    扩展资料: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纳税所得额是第一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

    劳务报酬的计算: 劳务报酬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稿酬所得的计算: 稿酬谢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参考资料: 个人所得税-中国普法网。

    6.个人所得税a表怎么填

    根据《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说明可知,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4)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 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5、第5行“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

    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6、第6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7、第7行“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

    8.第8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对应的方式据实填写。 9、第9行“税率”及第10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8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查找填写。

    10、第11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11、第1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纳税人填写本行的,应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2、第13行“已预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在月(季)度申报中累计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3、第14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扩展资料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的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纳税人应在次月15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承包承租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7.跪求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缴税情况以及相关数据资料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按理说,掌握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纳税人。

    而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 46.4%[2] ;应作 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 5% 左右 [3] 。 2 、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与过去社会公众不知税法、不懂税法相反,通过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广泛的宣传和培训,现在大部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已经了解或主动了解税法,但却主观存在隐瞒收入,故意偷逃税的意 识。

    3 、对隐形收入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收入分配渠道不规范,金融系统发展滞后,导致现实生活中个人收入的货币化程度较低,现金交易频繁,并产生大量的隐形收入、灰色收入。目前,在中国要想搞 清楚谁是真正的 “ 富人 ” 很不容易。

    一个常识是,现在浮在表面的有钱人,比如正被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私营企业主和演艺明星,充其量只是有钱人的冰山一角。 2000 年 7 月,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 调查总队在全国 10 个省市进行高收入群体的调查,结果发现,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占的比例最高。

    而过去人们对演艺界人士高收入的想象,并没有在调查中得到确认。很多自称 有钱的人实际上并不是很有钱;很多实际很有钱的人却从来不敢说自己有钱。

    这使得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纳税人监控的不在重点上。 4 、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 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差。

    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 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 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了大量的漏洞。

    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让其纳税,在征管手段比较落后的地区甚 至出现了失控的状态。 5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质量不高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早在 1995 年就制定并下发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办法》,对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

    但实际生活中,部分扣缴义务人或迫于领导的压力,或责任 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故意纵容、协助纳税人共同偷逃税,将该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不计或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还有的干脆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改为 5% 的比例 税率。 6 、个人所得税的处罚远远不能到位 个人所得税的处罚是和其违章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而其违章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偷逃税问题上,我国个人所得税偷逃税问题,早在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执行期间就曝露出来, 当时对各种 “ 名人 ” 、“ 权贵 ” 的偷逃税案件处罚不力,其负面的示范效应非常大。

    同时, 90 年代初开始暴力抗税事件也在全国范围内屡屡发生,加之法律对其的制裁也没有及时到位,使违法犯罪者更 加气焰嚣张。虽然近几年执法环境对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了一定改善,但整体个人所得税征管还是 “ 富人争相偷逃税、工资薪金万万税 ” 。

    再加之能够缴得起较高个人所得税的,一般都是有一定地位和 名望的,税务部门对他们偷逃税被查住的最多也是补税罚款,有的甚至任其发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事。 二、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 1 、历史原因:我国缺乏缴税的传统和文化 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的财政主要来源不是税收,而是国营企业上交的利润,它占财政总收入的 80% ~ 90% 。

    税收在财政中所占的比重仅在 10% 左右,个税所占比重则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公 民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而在国外, “ 纳税与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 ” 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税制规范及要求人人皆知。

    无论贫贱,只要够上条件,均需纳税。 2 、自然原因:没有人愿意把已经进入自己口袋里的钱再掏出来 人天然具有经济人本性,作为理性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只要纳税成本大于逃税成本,其理性行为必然促使其在交易活动中钻空子,投机取巧,以竭力偷逃税款。

    就像有人说的:人有破 坏制度而为自身牟利的天然冲动。世界上没有谁能想出更好的法子让政府不征税,同时也没有谁愿意主动缴税。

    只要有操作的空间,经济人本性就决定了纳税人有逃税的可能。转于 3 、社会原因:社会评价体系不重视依法纳税 现在个税偷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

    有人一方面为社会捐款捐物,另一方面又在大肆偷逃税。因为社会和个人似乎都认为捐赠比纳税更有价值和意义;另外社会不觉得偷税 可耻,别人也并不因此视你的诚信记录不好,不与你交往,或与你断绝交易。

    而在国外偷税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只要你有偷。

    中国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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