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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法休年假情况说明

    1.未休年假原因情况说明怎么写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百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知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道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是职工的合法休息假日,可以版休,也可以不休,不休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三倍工资,这个不权需要什么原因呀,没休就应该给。

    2.哪些情况下不能休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 2、3、4、5项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3.什么情况下年假不能休

    详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未休年假如何证明

    年休假是员工的权利,员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年休假,如果不同意,或者说已经体过之类借口,这个证明不是员工来证明,而是用人单位来证明员工已经休过或者已经发过年休假工资给你,发生争议,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证明: 兹证明xx同志XXX年度在x街道办事处工作期间未休年假。 Xxx街道办事处xx年x月x日 《企业职工带新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体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新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播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体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别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技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属于工作时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申请年休的条件是工作满1年:只要是工作时间都算,没有区分是否是试用期。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0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办

    现实问题

    胡某在某广告公司工作两年,按照该公司规定,胡某享有6天的年休假,但是因为工作实在繁忙,胡某一直没空休假。后因有更好的公司接洽胡某,并许以更高的薪水,胡某遂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了胡某的辞职,但是表示胡某是自己不休年休假而且是主动辞职,所以公司不再折算成年休假工资支付给胡某,胡某感到很疑惑,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律师解答

    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以,除非胡某本人同意,对于因为工作而不能休的年休假,公司是应该支付给胡某年休假工资的。

    法条链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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