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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假币宣传总结

    1.求反假币事迹的文章

    反假币个人事迹材料 ***,女,1958年9月出生,1976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出纳主管。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该同志认真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立足本职,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组织开展爱护人民币和反假币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反假币工作规程,取得了较好效果。先后被评为市县级先进工作者,荣获省级“十佳”优秀储蓄员荣誉称号。

    一、加强学习,提高反假币工作能力作为一名负责出纳工作的责任人,该同志对自己高标准、眼要求。在反假币工作中,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了市、县人民银行举办的反假币培训班和联社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假币收缴、鉴定及没收程序指引》,反假币操作规程及《假币鉴别手册》等文件资料,将《条理》和《办法》中的内容熟记在心,较熟练地掌握了真假币的特征;同时,及时组织临柜人员开展学习活动,帮助大家学习《条理》和《办法》,积极宣传、落实有关的法规、制度;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及时掌握反假币新知识、新规定以及假币动向,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先后组织了有关的考试和人民币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了临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学习效果和实际工作中反假币能力。

    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反假氛围***联社辖27个基层信用社,该同志所在的营业部各项存款1.2亿元,有400余个开户单位和2000余储户,每天现金流量达600余万元,工作量大,人员紧张。该同志从事分管出纳工作以来,深感责任重大,为确保反假工作取得好的效果,采取由内到外的做法,首先抓好临柜宣传工作,教育临柜人员认识到直接从事现金存取业务,身处反假币第一线,应该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假币收缴工作,并积极组织临柜人员向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宣传,特别对那些对收缴假币配合不积极,在收到假币后,第一愿望便是“想办法花出去”,而不是缴给金融机构的客户,该同志就耐心讲解国家有关人民币的法律法规、爱护人民币知识、人民币基本特征、防伪特点等,取得了好的效果。

    2002年3月份,某个体私营业户到我社存款,在清点现金时,发现有一张百元假币,而客户却不同意上缴,该同志就耐心地向其解释国家关于使用和持有假币都是违法行为的规定,假币流向社会后的危害等,尽管当初客户对收缴假币极为不满,但通过该同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解释,最终消除了客户的不满情绪,取得了客户的支持和理解。3年来,该同志共收缴假币1.5万元,先后多次为客户上门服务,帮助鉴定真伪,在该同志的宣传影响下,3年来先后有12名客户主动到营业室上缴假币630元。

    在做好临柜宣传的同时,该同志还经常组织人员走出柜台,到集贸市场、村街等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真伪对比、图片、讲解、现场咨询等,向周围群众宣传人民币知识。该同志还针对近年来假币向农村流动的实际,经常深入偏远山区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2003年5月,她组织联社营业部部分同志到***县偏远****乡、****乡等山区乡镇开展反假币宣传,在集市开展宣传活动4次,为农户鉴别真假人民币100余人次。

    近年来,该同志先后组织对外宣传活动30余次,受众4万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反假币工作氛围。三、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规程联社营业部每年上下调拨资金达8亿元,全县27个基层单位每年现金流量达12亿元,提高临柜人员反假币工作能力显得尤其重要。

    3年来,该同志先后主持组织人民币知识和反假币培训活动6次,通过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全县信用社临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全系统临柜人员反假币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在此基础上,该同志积极探索改进临柜人员现金收付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了“收支两条线”办法,即不能由临柜人员将自己收进的现金直接支付出去,而是由后台人员复点整理后才能够对外支付,一方面最大限度防止了假币收进后又流向社会,另一方面分清了责任,给临柜人员增加了压力,增强了反假币意识和实际能力。

    同时,制定了反假币奖惩措施,在要求临柜人员将收付的现金必须经过手工和防伪点钞机复点相结合,对收缴的现金中有假币而未能发现,一经查出,给予相当于假币面额2倍的罚款,对年度临柜现金收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3年来,联社营业部上解人民银行现金达200余次4亿元,无一例假币现象,多次受到上级行的表扬。

    2.银行反假币自查报告怎样写

    反假货币自查报告为了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和冠字号码查询等行为,维护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分社在7月25日至28日对我分社的反假货币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自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e68a84e8a2ad7a643133333532623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0号)、《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发布)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9】125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 14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金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3】 197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加强冠字号码查询检查工作的通知》(银货金【2013】 161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银货金【2013】165号)。

    二、自查内容及自查结果 (一)假币收缴、鉴定工作情况 1、制度建设。我分社制定假币收缴、鉴定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每季度一次,对现金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反假货币理论和技能培训(以书面记录或图片资料为依据)。

    2、假币收缴。发现假币能够予以收缴,无将假币退还客户现象;收缴时,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对于假人民币纸币,当面加盖“假币”印章,印章加盖的颜色和位置正确;对于假外币纸币和假硬币,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印章,在专用袋上标明规定的细项;向持有人出具统一格式的《假币收缴凭证》,凭证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并告知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异常情况和提供相关线索。

    3、假币保管。收缴的假币实物单独管理,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账实相符;不存在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假币的现象;不存在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现象。

    4、假币解缴。按月将收缴的假币实物解缴至联社现金中心,由现金中心统一解缴至人民银行;解缴时,按照要求将新类型假币实物单独解缴。

    5、真伪鉴定。被授权鉴定机构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证书》;不存在拒绝持有人或收缴单位提出的鉴定申请现象;受理鉴定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收缴单位送达需要鉴定的货币;鉴定过程中,至少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并作出鉴定结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鉴定书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因故不能按时完成鉴定的,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6、现钞设备性能。点验钞机具、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维护或升级(以书面维护升级记录为依据),防伪性能符合要求;存取款一体机在具备冠字号码查询功能之前,关闭循环功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上报现钞处理设备管理情况。

    7、公示内容。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在营业场所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点验钞机具。

    (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本单位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以及利用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制定检索系统维护与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防止冠字号码数据信息丢失预案及防止记录数据丢失的措施。2、完成进度。

    在人民银行规定的目标框架下,制定本单位柜面渠道、取款机渠道、存取款一体机渠道冠字号码查询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冠字号码查询工作。 3、信息存储。

    冠字号码文件要素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内容:金融机构及网点名称、业务类型、机具编码、日期、时间、版别、币值、冠字号码文本、冠字号码图像等;冠字号码文件保存地点符合制度规定;冠字号码文件保存时长至少为3个月。 4、信息检索。

    按照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设立冠字号码检索业务登记簿,记录每笔检索业务办理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检索,检索人员熟练掌握检索方法;实现精确检索和模糊检索两项功能;做好检索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工作;符合检索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 5、投诉处置。

    (1)查询申请。不存在拒绝查询申请或羁申请的现象;不存在受理无效申请的现象(自取款业务之日起,超出20个工作日);查询人或代理查询人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或《人民币冠字号码再查询申请表》。

    (2)查询程序。在规定时间办结查询或再查询。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应提前告知查询人并说明原因;就查询结果或再查询结果填制《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通知书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在首次查询有异议时,应告知查询人再查询的权利。 在持有人持假币实物申请查询时,是否按。

    3.“爱护人民币,反假货币” 活动方案 急

    一年一度的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宣传周活动7月18日至7月24日在全国展开,这是自1996年以来在全国开展的第9个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

    根据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今年的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将继续面向城乡居民,在城市、乡村、集镇、农贸市场以及机场、码头、车站、旅客列车等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并进一步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国家反假货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反假货币的常识,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反假货币意识,提高识假防假能力,有效打击和遏制制贩假币犯罪活动。

    今年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内容一是法制宣传,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关于国家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以及对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人民币刑事处分的条款,教育群众知法守法。二是爱护人民币宣传。

    主要宣传爱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保持人民币整洁是维护人民币形象和信誉的具体体现;三是人民币防伪知识宣传。主要介绍人民币的基本防 7月18日,2004年“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宣传周”活动在全国拉开帷幕 伪特征、真假人民币识别的基本方法,以及发现假币后应当怎么办等等。

    本次宣传周在组织形式上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宣传口号,统一宣传材料。全国的宣传周活动由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宣传周活动,在当地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金融、公安、检察、法院、铁路、交通、工商、新闻和文化宣传等单位,共同做好本地区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

    从我国的国情看,我国80%的人口集中在农村,农村的商品劳务交易基本使用现金。同时,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金融知识都相对较低,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也相对薄弱,极易受骗上当。

    从对假币犯罪活动的分析看,参与制贩假币的犯罪分子和误收误用假币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村人口。有的是经不起不法之徒的唆使或经济利益的诱惑,走上制贩假币犯罪道路,据调查,有些地区的农民竟把制贩假币当作一条致富门路,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制做假币的“家庭作坊”和运输假币的“专业户”。

    有的农民群众则因为缺乏对假币的识别能力而误收假币,成为假币犯罪的受害者。由于法制观念薄弱,加之我们的宣传工作还跟不上,这些误收假币的受害者为了转嫁损失,甚至还会千方百计把误收的假币用出去,造成假币的恶性循环。

    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反假货币宣传力度,普及对假人民币识别知识。 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在宣传方式上力求通俗易懂、生动活泼。

    各地可以通过设点宣传、流动宣传、媒介宣传相结合,在城乡集贸市场、乡镇、农村设立宣传点,或利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广播站等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采取农民容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真、假币实物对比、图片展示、讲解、咨询、资料分发等,让农民了解识别假币的常识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也可以组织宣传小组、宣传员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坚决打击假币犯罪,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

    为扎扎实实地把本次宣传周活动开展好,宣传周期间,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促检查组,到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以推动宣传周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取得扎实的成效。

    反假币宣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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