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申报企业所得税情况说明
1.关于逾期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贵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前提是税务机关必须下达向贵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这里是指“可以”,并不是“必须”、“应当”。即使实施税收行政处罚,因您属于零申报,对税收的危害性甚小,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没有事前下达(送达给贵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就将贵公司列为非正常户程序不合法。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己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既没有实施责令限期改正,又没有派员实地调查,就将贵公司列为非正常户管理,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贵公司可以不接受处罚的,如果主管税务机关一定要处罚,贵公司可以采取税收法律救济手段,即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解决。
至于是否影响总公司上市,在我看来,应当是影响甚微,甚至没有影响,因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属于税务管理类处罚,不属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不缴少缴税款的行为处罚。因此,对于总公司的上市应当没有影响的。
2.怎么书写企业所得税延期缴纳申请书
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
一、税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时,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并制订出清缴欠款的计划,保证到期及时缴纳所欠税款,杜绝以延代欠,以延代免的情况。
二、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属第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按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于税款的支出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一)需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载明延期缴纳的税种、税额、税款所属时间和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以及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
(二)主管地税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发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纳税人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供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三)地税机关对《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要严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实地调查.经基层征收单位对准予延期的税额和期限签署意见,按照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时下达《延期缴纳税款审批通知书》。
3.你好
企业所得税只能在一个税局申报,已在国税申报了,就不在地税申报。你可以跟国税讲下,叫他们与地税协商下,叫地税撤掉你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不能罚款。
企业所得税逾期未申报罚款标准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来处理,一般性是在2000元以下,具体多少你要根据当地税局确定的数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根据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