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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0未成年人利益的承诺书

    1.未成年人能签承诺书吗

    首先10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任何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

    若是10岁以上18岁以下的话,如果与其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相符的话是有效力的。但具体是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龄,以及其签署的是何种承诺书,但大多数情况都是可变更可撤销的。

    有些承诺书还是法定无效的,即使是成年人签署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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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成年人权益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3.未成年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详细介绍

    一般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与他人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反之则归为无效。

    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如接受赠与等,无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法律依据:《合同法》第47第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

    撤消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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