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材料情况说明
1.依申请公开条例的理由是什么意思
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
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机构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填写《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符合要求的,由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3、答复。受理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要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公开权利人。公开决定书应当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间。
(1)应当全部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
(2)可以部分公开的,制作部分公开决定书,予以开。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应当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向公开权利人说明理由和依据;
(4)一时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党和国家秘密范围的,制作暂缓公开决定书并告知公开权利人;
(5)已主动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公开权利人;
(6)属于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但尚未公开的,应当及时公开。
4、延长时间
(1)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党组织可以将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期限延长30个工作日,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将延长的理由及延长后的期限告知公开权利人。
(2)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党组织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开权利人中止的理由。
5、个人或组织要求查阅已公开过的党务信息,各单位应当给予协助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的要求
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南极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
2、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当表述清楚、涵义明确;
3、明确写明申请的目的。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答复的党务信息
1、党组织已经主动向党员、组织和群众公开的党务信息;
2、党组织应当实行内部公开的党务信息;
3、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与执法执纪等有关的党务信息。
四、监督保障
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党(总)支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投诉电话、信箱,接受公众对各党组织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工作的投诉和监督,查处不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五、其它事项
1、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是指各党组织依据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而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党务信息的活动。
2、各党组织依据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公开其党务信息,适用本实施制度。
3、本制度所称的公开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向各党组织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权利的人,包括党员、群众和组织。
2.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能不能在网上公开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后,行政机关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越来越多。
对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注意区分信息公开与信访、业务咨询的不同 随着信息公开申请数量的增加,在实践中,出现部分申请人将信息公开与其他业务相混淆的情况。
最常见的是申请人以信息公开名义进行信访投诉或业务咨询。为此,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首先甄别判断,排除不属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事实上,信息公开与信访、业务咨询无论是概念还是处理方式、救济途径等均存在明显差别。信息公开是指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该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
该信息是已经生成的现有信息,行政机关无须重新加工、制作,公开的形式是提供复印件或其他适当形式。如认为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而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或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对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调查核实,并书面反馈信访人。
对信访处理不服的,信访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直至复核,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业务咨询则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了解、请教业务问题,询问、征求对业务的对策和建议。
行政机关如就业务咨询问题出具答复意见的,属于行政指导行为,对当事人不具强制力且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当事人不能因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注意做好依申请公开申请主体及内容审查工作 一是申请主体资格问题。
《条例》规定,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被告以政府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为由不予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原告对特殊需要事由作出说明”;“不能合理说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系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被告据此不予提供,且已经履行法定告知或说明理由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上述规定,为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是否属申请人“特殊需要”进行审查提供了依据。
但由于《条例》在申请人提交材料上并未规定“特殊需要”证明材料,因此,在实践中容易引起争议的,是申请人应就“特殊需要”作何种程度的举证问题。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看,行政机关在审查申请人申请是否与“特殊需要”相关上应相对宽松,只要申请人作出合理说明,行政机关应予受理。
同时,行政机关如以申请与“特殊需要”无关拒绝提供信息的,应有充分的事实理由,并应当履行告知和说明义务。 二是申请内容问题。
申请人申请内容应符合《条例》对政府信息的定义范围。除明显不属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形外,还有几类情形值得关注: 1.申请人申请信息如已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信息仍由本机构档案部门或工作人员保管或受理申请后才移交国家档案馆的,则适用《条例》规定。 2.正在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相关人员以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的,应告知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但已办结的行政程序案件相关人员申请查阅案卷的,则应按上述1项原则处理。 3.以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提供公开出版物或者需制作、搜集、汇总、分析、加工信息的,可不予提供。
这里的“搜集”,有“搜寻并重新聚集、整理制作”的含义。仅进行检索查询确定信息是否存在的过程,不应理解为“搜集”过程。
三、注意把握法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属信息公开的例外。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已标明密级或保密期限的事项,属国家秘密,不得公开。
我国《保密法》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及密级有明确规定。凡已依照法定权限及程序确定密级范围及保密期限的事项,均属国家秘密。
对申请公开此类事项的,不予公开。 2.未作事前定密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公开前应严格依照《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对审查认为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应当在保密审查结论注明认定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依据和理由,不予公开。对经本机关保密审查后不能确定信息能否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对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认为不能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但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如。
3.去工商局办个体营业执照审核中出现了异常,是因为没接到审核来的电
广州的??移出异常是要罚款3万元以下的,具体罚款多少以当地工商局决定为准!!
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
五、查看列入异常原因,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
六、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
七、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八、带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上面都有说明,不同异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
九、带上以上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十、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影响: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种不同原因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一、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二、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三、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四、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4.我去年申请的公租房已审核通过待待保障状态,怎么一年过了还没接到通
等待入住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