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0申报情况说明
1.一般纳税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税的说明如何写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程序和资格: (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前项规定的定量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定量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定量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新开业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注册资金在6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待实际生产经营满一年后,视实际情况按规定办理。 (二)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申请。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填表。
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报批。
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一般纳税人的年检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提供纳税资料,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依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每年一次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验和管理。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整改,并在六个月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领购专用发票: (1)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经营者,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2)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领购、开具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3)拖欠税款严重,不积极采取措施缴纳税款,经国家税务机关屡催无效的。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凡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以及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按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税款,不得领购专用发票,并缴清结存的专用发票: (1)有虚开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2)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 (3)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经营者超过规定期限仍然不能健全会计核算,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4)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5)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
2.如何0报税,0报税能持续多长时间
1、零申报进入申报系统,不填数字每个报表提交申报就可以了。
2、只要没有开发票都可以一直零申报,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3、长期零申报的企业在税务管理上是作为非正常户来管理,没有时间限制。
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通俗地讲,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必须注意只有没有经营收入的情况下,才可以零申报。
3.请问有没有人会写<<增值税零申报情况说明>>啊
以下是 我自行写出的报告,不知是否有用。或许您可以参考并修改。
报告
本公司名为:广州市****有限公司,位于:****(地址)。本公司以:****为主营业务。
由于现今市场竞争大,许多企业纷纷倒闭,且找不到更多相应的客户。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资金不断流失;因此造成三个月都没有收入。本公司会大力提高管理及拓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有相应的税收收入。
特此报告
广州市*****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3日
4.连续3个月申报为0国税将如何处罚
(一)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无论有无应纳税款,也无论是否享受减免税待遇,都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具体来讲,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的纳税人,如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应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如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为一个纳税期的,应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不仅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报送下列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或报送的报表不符合规定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说明: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或报送的报表不符合规定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三)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拒绝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一万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说明: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拒绝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四)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并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五)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但未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五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不进行纳税申报并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七)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并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八)、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假申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