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风险信息情况说明
1.税务局要填写风险核查情况反馈表,无风险怎么写情况说明
税务局要填写风险核查情况反馈百表,无风险按情况说明要求和内容如实填写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中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注册资金情况,一度般单位的章程中会有相关信息;
2、注册资金到位情况,需提供验资报告;知
3、单位对外借款及外部借款中相当于未到位资金部分情况;
4、对外借款利息支出情况,涉及未到位资金利息支出及涉税调整情况。
在对集团部分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状况管理道的税收实践中,梳理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等实际业务,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核实确认了9大类67个税务风险点专,其中企属业所得税风险点42个、增值税风险点10个、消费税风险点5个、营业税风险点3个、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风险点1个、印花税风险点1个、个人所得税风险点3个、房产税风险点1个和土地使用税风险点1个。
2.企业所得税风险预警通知书的,情况说明如何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下载: 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ؤ 2.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ؤ 3.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一月九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 第三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章 税源管理إ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三章 征收管理إ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第八条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征收率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或者税收协定规定的更低的税率。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 第十一条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给予非居民企业减免税优惠的,应按相关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办理。
对未经审批或者减免税申请未得到批准之前,扣缴义务人发生支付款项的,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 非居民企业可以适用的税收协定与本办法有不同规定的,可申请执行税收协定规定;非居民企业未提出执行税收协定规定申请的,按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非居民企业已按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税后,提出享受减免税或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应享受减免税或税收协定待遇的,对多缴纳的税款应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第十四条 因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暂停支付相当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1日之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
3.收到税务风险提示通知书,情况如下,应该如何写情况说明
1、对于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可通过公司产品销路、行业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以及产品质量来或其他主观原因,证明收入的下降符合事实;2、你认为人工自、租金等为固定不变,而税务机关却计算出较大的变动率,应该取证事实情况,还要核定彼此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3、自查是非常必百要的,就算税务机关没有提示,自身也必须弄清实际经营状况;总而言之,如果你确认公司经营行为没有弄虚作假,也不存在虚假的账务处理,没有提供度虚假的财务信息的话,那么,就应该着手印证你的正确,税务机关存在取数口径上的问题、问或者计算错误的问题、还是其他未能正确取得财务数据等相关问题。
最后,你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比税务机关人员要熟悉得答多,主动去依法作出合理解释吧。
4.企业所得税风险预警通知书的说明理由怎么写
首先,分析一下预警的由来。
是这样的,目前咱们国家税务系统推广纳税评估系统。发现税负偏低时,会预警。
预警总体分两种,一种是与具体事项或具体科目相关的,比如财务费偏高;另一种是总体税负
的比较。
其次,看一下预警的影响。
预警,总体属于没有落实的疑点或线索。
如果企业能提供合理解释,可以过关。但如果解释不合理,肯定面临进一步的检查。比如
现场稽查、评估等。
最后,说一下怎样写说明。
说明需要把握以下几点原则:
其一是以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经营环境为基础。绝不能虚构。
其二是解释要与预警内容相关。具有因果关系。
其三是发现找不出合理解释时,及时补税。知错就改。
建议和企业业务人员充分沟通,切忌会计自己闭门造车,努力寻找合理解释。
说实话,合理的解释每家企业是不一样的,没有包医百病的良药。需要对症下药。
如果再有疑问,可继续联系我。
5.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风险 个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风险:
1、工资薪金重复申报;
地税在对个税申报软件系统比对时,有发现同一人在不同单位有多份工资,这样,通过各单位工资的合计看是否超过个税起征点(目前是3500元),如果超过,则会向单位下发通知补缴。
这项措施从个税软件起用之日起,就进行了比对,所以,个人在单位申报代扣代缴个税时,一定要对此加以说明。
2、股利所得未扣缴股利分红所税个税;
按《个税》规定,股息、红利所得要扣缴20%税额,在风险核查时,所比对的就是未分配利润年初与年末的变化与扣除20%个税后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要说明原因。
二、个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个人所得是否全部纳入应征所得额范围;
即是否将本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包括现金、实物等形式支付的所有报酬都计入收入总额;是否包括了除工资、薪金之外的津贴、奖金、年终加薪以及与受雇相关的其它所得。
2、适用范围的年终奖金计算适用是否正确;
虽然将年终奖金纳入了应征范围,但计算方法不一样,会造成个税产生少缴的风险,这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是否需要平摊到全年各月,还是不需要分摊,在实务中要分别对待。
3、个税申报人数与实际支付所得的所有人员是否一致。
按 《个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应向地税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