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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镇双向承诺书

    1.社区双向承诺有哪些

    社区居委会向居民提出8项承诺:1、认真履行职责,实行挂牌服务,开展弹性工作,接受居民监督;2、对居民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件件答复。3、及时处理居民事务,凡符合条件,手续完备,一般情况下二天办完,不能办完的及时说明原因;4、拓宽再就业渠道,协助下岗职工再就业;5、公开公正公平办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手续;6、社区内不少于10个便民服务项目;7、关心烈军属、残 疾 人、孤老、特 困 户和重病人家庭生活,每逢节庆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些力所能及的困难;8、在重大节庆日期间,组织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组织文体骨干队伍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居民向社区居委会提出5项承诺:1、响应社区居委会号召,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中的各项活动;2、不参与“huang、、赌”及“fa轮功”等违法犯 罪活动,移风易俗,不搞封 建迷信活动;3、自觉实行计划 生育,落实节育措施,不计划外生育;4、爱护社区一草一木,维护社区公共设施;5、自觉遵守市民守则和“十不规范”,保持邻里和睦,争创“五好”文明家庭。

    2.什么是双承诺

    双承诺

    1、每年年初,村党支部、村委会结合各自职能,着眼于造福村民、服务群众,向党员和村民作出承诺;党员个人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能力,本着体现先进性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向党支部和群众作出承诺。

    2、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承诺事项,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并报乡镇党委审定。党员个人的承诺事项必须经村党支部审定。

    3、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承诺,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分别代表班子在全体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承诺。党员个人承诺,必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由本人进行承诺。

    4、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党员的承诺事项必须在村“双承诺”公示牌上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村党支部建立承诺事项登记销号制度,对村“两委会”和党员承诺进行统一管理。“两委会”的承诺事项完成后,先自查,再报乡党委审查同意后予以销号。党员个人的承诺事项完成后,经支部研究同意方可销号。村党支部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年终全面考核一次,督促承诺事项如期完成。

    6、党员个人的承诺事项经村党支部审定后填入《党员承诺手册》,发给党员本人。党员完成承诺,经支部研究同意予以销号,将销号意见填入《手册》,年终评议结束后,将评议格次填入《手册》。

    7、村党支部坚持每年年终对村“两委会”和党员履诺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党支部和党员格次及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签定信访办理事项双向责任书后该怎么办

    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 l、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单位)对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及上级党政机关(单位)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要自收到信访事项l 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要同信访人签定《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告知书)。

    对上级或信访工作机构交办而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向交办机关(单 位)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 2、《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告知书)一式多份,信访人、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单位)、交办和转办机关(单位)各执一份。

    3、信访人匿名或姓名、住址、单位不详的,不签《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不告知。 二、调查处理 承办机关(单位)应当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投诉请求及相关机关(单位)或人员的意见,调查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意见恰当,处理意见要落实,程序规范,期限明确,搞好回访。

    l、事实清楚。对信访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当事人。

    起因和发生的过程,造成的后果,有关机关(单位)是否做过处理等,要清楚明了。 2、处理意见恰当。

    处理意见必须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没有政策规定或政策规定不明确的信访事项,既要充分考虑历史背景,又要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

    3、处理意见要落实。因条件所限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处理意见的,必须有落实方案,明确落实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并得到信访人的同意。

    4、程序规范。受理、办理、审核、报送等工作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有关材料完整、手续齐全。

    5、期限明确。所承办的信访事项自承办机关(单位)与信访人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之日起,60日内办结。

    确需延期的要经批准,延期不得超过3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级机关(单位)或领导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办。 6、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并搞好回访。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要当面送交信访人并进行回访,在向信访人讲清基本事实、政策依据、处理意见 后,请信访人在《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签署回访意见。同时,要告知信访人如对处理意见不服,何时向何机关(单位)提出复查、复核请求。

    7、《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同时送交办机关(单位)、上级复查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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