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结算承诺书
1.劳务合同怎么写
劳务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完成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 经业主同意发包方将 的部分工程以劳务承包方式承包给承包方集体施工。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协议如下: 一、劳务承包的工程及内容 二、劳务承包工程的工期 自2010 年 月 日至2010 年 月 日(或业主批准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至业主批准竣工日期止)。 三、安全约定 1、承包方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承包方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管理,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监督与安全检查,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指令,委派专职安监人员负责工地安全监督检查。 3、承包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协商解决。 5、对于发包方的指令如危及安全,承包方有权拒绝执行。
6、发包方按照承包方承包结算额扣减10%作为安全风险抵押。发生承包方责任安全事故,扣罚安全风险抵押,并根据安全事故影响另行处罚承包方;承包方施工安全无事故,待工程完成后发包方将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给承包方。
7、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施工中出现问题由承包方代表与发包方协商解决,不得滋事、聚众闹事。否则,出现问题,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质量约定 1、劳务承包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2、发生质量事故,发包方除责令承包方返工处理并由承包方承担处理费用外,并按照给发包方造成的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负责向承包方进行有关劳务承包工程的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协助并监督承包方完成所承包工程的施工。 2、提供承包方施工所需的机械、周转材料,其中机械、周转材料承包给承包方使用、维修、保管。
3、提供承包方施工所需材料,其中钢材、水泥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消耗量一次交给承包方限额使用,并保管。 4、提供承包方施工期间生活用房。
5、负责对承包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进行劳务承包结算,按业主所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比例和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按时支付承包方劳务承包结算款,并按照全体人员花名表支付劳务报酬。 6、如承包方不能胜任所承包的工程施工,或承包方出现有损发包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包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二)承包方责任 1、按照本协议工期要求,安全、优质地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 2、服从发包方的统一指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检查、调整。
3、对发包方提供的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合理使用,非正常损坏,全额赔偿。 4、对发包方承包给使用的周转材料,限额使用的主要材料进行使用并保管,发生丢失、毁损,全额赔偿。
5、全体人员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人员的健康问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如发包方不认真履行协议,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劳务承包的结算与支付 1、承包工程为劳务承包,劳务费包括各种社会险费。 2、承包方劳务承包工程的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纸以实际发生量确定承包结算工程量,不以投标预算价和业主审定量进行结算。
3、发生工程量变更,必须由发包方的工号技术员现场签认,项目经理最终确认,方可增减其结算工程量。 4、每月25日,承包方向发包方报出劳务承包结算书,发包方确认后,按业主所支付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和时间按当月劳务承包结算额 的70%支付承包方劳务承包结算款,在此基础上计扣10%安全风险抵押。
承包工程完工,各种工器具交还完成,人员全部退场后支付劳务承包结算款至90%(含计扣风险抵押),全部结算完成后支付剩余劳务承包结算款。全部承包过程安全无事故,发包方将计扣的安全风险抵押无息支付给承包方。
七、其他 1、本协议为由承包方和发包方负责人签署,劳务承包方劳务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劳务承包方全体人员名单》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受侵害的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或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发包方与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规定的劳务承包内容履行完成,劳务承包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发包方: 承包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劳动协议书怎么写
劳动用工协议书
甲方: 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西汉高速路面XHM-01标项目部
乙方: 李付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方决定将摊铺机前台施工中的部分劳动用工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按月为乙方进行劳务结算;
3、除支付的工资,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开销;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劳动任务,工作任务如下:
摊铺机施工前台:
指挥沥青混合料运输车、扒摊铺机附近的沥青混合料、看护摊铺机两边的仪器、端沥青混合料并洒料、清理压路机的轮子、给路缘石刷沥青、清扫摊铺前的下承层、看护停放在工地的机械车辆、接缝处理等;
其他一些临工;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违规或不停从甲方安排进行工作;
3、如工程需要,乙方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进行指定工作内容以外的工作;
4、乙方指派固定的工队负责人填写“临时用工记录表”,用工当天晚上或次日必须由领工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签认,如次天仍未签认,则用工记录无效。每张“临时用工记录表”填满后由工队负责人交至经营部复核,经营部复核签认后,复印件交给工队负责人保存。
三、结算方式
1、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核算,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人员一般不超过22人,如增加工作内容可由双方协商增加人员;
2、甲方按照每人每10小时29元,由于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劳动的时期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乙方进行结算,结算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如有超过10小时的加班情况按照2.4元/小时支付加班费;每月的结算金额按照现场管理人员在本月内签认的并且经经营部复核的“临时用工记录表”的用工时间确定;
3、每月25日乙方持当月经经营部复核签认“临时用工记录表”到经营部进行结算,甲方每月底根据经营部核算的结算单给乙方进行支付;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在履行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
(2) 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 违反操作规程、给单位造成损失;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消极怠工、与其他部门不协作及工作态度不端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2) 甲方没有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五、乙方进场后自己要及时上人身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乙方自己没有及时上人身保险的情况下,因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对自己或甲方的人身、财产损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乙方在工作场所以外或非工作中引发的一切事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乙方自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