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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行政复议书范文

    工伤签定复议书咋写

    篇一: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住所地:XX县XX镇XX号。

    负责人:XXX,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 ,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08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08]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08]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XX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XX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

    2008年10月8日上午XXX受伤当时,XXX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XX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XXX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XX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

    XXX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XXX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XXX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XXX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XXX操作旋切机,XXX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XXX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XXX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XXX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XXX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XXX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XXX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XXX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 二OO 年 月 日。

    工伤鉴定证明出来我上诉怎么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由单位或受伤害职工、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作出相应的工伤认定决定,这是职工向单位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

    但单位为了少赔偿或不赔偿,会对已经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提出复议(重新进行工伤认定),希望推翻原认定。你收到的复议申请书是你单位向复议机关(法制办公室)提出复议的一个副本,说明你单位提出了复议,意图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法制办公室)改变原工伤认定。

    对你很不利。你要做的是:立即向该复议机关(法制办公室)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该复议程序,你在复议中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质证,要求复议机关维持原来对你有利的工伤认定决定,反驳单位对你不利的证据和复议请求。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求解答

    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1)申请人是个人的,需要记载基本情况,如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工伤行政复议请求,也就是申请人通过工伤行政复议所要求达到的目的。申请行政复议要有明确的复议请求,否则,

    行政复议机关

    不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工伤认定不服的,一般都是请求变更认定机构所作的不予受理决定或者最终的认定决定;对核定保险待遇不服的,一般是要求提高有关保险待遇。这些要求必须在申请书中具体写明。

    (4)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根据和理由。

    (5)申请的年、月、日。

    相关阅读: 多头就业导致工伤应当找谁埋单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更多] 工伤认定需啥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更多]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格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工伤鉴定证明出来我上诉怎么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由单位或受伤害职工、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作出相应的工伤认定决定,这是职工向单位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

    但单位为了少赔偿或不赔偿,会对已经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提出复议(重新进行工伤认定),希望推翻原认定。

    你收到的复议申请书是你单位向复议机关(法制办公室)提出复议的一个副本,说明你单位提出了复议,意图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法制办公室)改变原工伤认定。对你很不利。

    你要做的是:立即向该复议机关(法制办公室)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该复议程序,你在复议中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质证,要求复议机关维持原来对你有利的工伤认定决定,反驳单位对你不利的证据和复议请求。

    请问您有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范本吗?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 请 人:岳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建湘路******号

    负 责 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岳阳市得胜南路,

    负 责 人: ,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2008]516《工伤认定决定书》,向岳阳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2008]516《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国清不属工伤。

    事实及理由:******、******两人在2007年11月挂靠申请人的名下在岳化05厂接了个小工程,申请人并没有收取任何的管理费用。他们于该月的22日将没有技术含量的SBS车间变压站土建工程交由陈******施工队承包施工,签订《工程包工合同》。该《工程包工合同》约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概由施工方自己承担。李******不是******、******两人请来的民工,更不是申请人的职工,与******、******两人及申请人都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是由施工方陈******请来临时做事的民工。李******的受伤,应属雇员工伤,而非劳动法范畴的工伤。

    申请人认为,李******只是被临时受陈******的雇佣,为陈******工作,在工作中受伤应属雇员工伤,属人身损害赔偿范畴,并非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工伤。其受伤只能向雇佣者主张权利,与******、******并无关系,更与申请人无任何关系。到目前为此,申请人也从未收到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虽然在2009年6月24日在岳阳市仲裁委出庭时向该委提出过此事,但并未得到该委的说明。直到2009年9月17日该委向申请人送达《仲裁裁决书》后,我们到被申请人处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时才发现******、******两人在《岳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一栏内,冒充申请人名义签署“同意申报工伤认定”意见,并加盖伪造的申请人印章。并在毫无申请人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签收《工伤认定决定书》。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特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2008]516《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不属工伤的决定。

    此致

    岳阳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岳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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