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转私的情况说明中国
1.中国银行公转私用途最好写什么
公转私用的用途一般是用于支付员工的薪酬、佣金或者支付个体户贷款等。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1、收款清单和代发工资协议。
2、如果是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扩展资料:
第一,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力度(KYC)。当发现有人控制多个单位账户时,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开户前,就要重点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经办人的身份识别工作,辨别是否存在一人开立多个单位账户的情形。
第二,针对客户不同风险等级设定不同的网银转账限额。银行可以根据二八法则,把风险控管资源投入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客户“公转私”交易上。
对频繁发生且有合理理由怀疑的“公转私”交易,应采取强化身份识别措施,例如重新识别交易主体身份,并于下次交易发生时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材料,证实交易背景的真实与合理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2.公转私 哪些用途
公转私的用途有发工资、奖励等多种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e69da5e887aae79fa5e9819331333433623065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扩展资料: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一)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