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诚信情况说明
1.关于离职证明
1.我还是觉得既然谎话已经说出了,那就继续圆下去,因为你没自我检讨之前公司可能没有怀疑,而你检讨了这处,公司会对你以往表现的一切(包括语言和行为)都要打个问号,都要查一查,严重的会对你之后的工作表现也戴一个有色眼镜看.因为毕竟是你有过不诚实的不良记录,并且公司曾经被你成功欺骗过.
2.还是建议你先去原单位开一个真实的离职证明,然后找可靠的网络高手制作一张假的证明打印出来(最主要的是公章部分),然后将制作件或干脆将制作件的复印件交给公司
3.保险什么的都不是问题,自费到保险公司交上,然后继续编新的理由就可以了
2.厂里正干了私自离职对个人诚信有啥影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私自离职一说,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或者违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个人诚信无关,如果劳动者过于频繁换工作,可能会影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能力的评判,用人单位通常不喜欢经常离职的员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3.要离职,因为公司之前给解决了户口,公司要求赔钱,不赔钱就往档案
我做这个多了。
1、人事档案只能保存在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通俗的说一般就是在人才中心和大型国企,一般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及小公司是不可能有档案保管权的。
2、没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如果接受员工档案,需要和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由人才中心委托管理,而不能由单位自行管理。 3、如果发生档案调动,办理程序为: (1)新单位出具证明给其档案托管机构,由档案托管机构出具调档函,给原单位档案托管机构; (2)原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持证明和调档函提取档案或者邮寄到新的档案托管机构。
(3)如果新单位没有办理档案托管,你就不能调档。持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到原档案托管机构办理个人缴费存管业务,也就是自己掏钱了。
4、你说的是不是你现在的单位私自保管你的人事档案了。如果是这样,显然,如果他没有档案管理权,则是违法的,这样的单位,是很不正规的,我不建议你工作。
可以协商调出档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