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备案手续情况说明
1.办理公司人员的劳动合同备案
如何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
4、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三)其他情况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的复印件;
3、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或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按规定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护法权益,也能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
2.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 步骤都有哪些
一、文件依据 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劳社发〔2009〕71号 二、申报材料 1、新就业人员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需提供材料: ①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过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②《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单位信息表》)一式三份、《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人员信息表》(以下简称《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一式四份; ③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首页复印件(原有《失业证》的统一带2寸照片一张换《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证书》、原来已就业的提供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新毕业大中专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外省市调入的提供调入审批手续。
2、续签劳动合同备案需提供材料: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花名册》一式二份。 3、变更劳动合同备案需提供材料: 《劳动合同变更书》一式二份、《花名册》一式二份。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需提供材料: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六份、《花名册》一式二份和《劳动合同书》。 三、备案范围 在市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登记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在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登记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其中用人单位注册或登记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应到实际经营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 2009年7月31日前已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四、备案要求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变更劳动合同的,自签订、续订、变更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3、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以及单位性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提交材料齐全,随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3.劳动合同备案都需带哪些资料
一、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在A4纸上排列复印)。 5、初次备案的单位须办理立户手续(在本窗口办理)。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因此,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
不过,有的地方劳动局仍然要求劳动合同备案也是可以理解的。 扩展资料 填写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无试用期可不填。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工作地点、工作标准也需填写(工作标准若有具体描述可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填“按单位规定”)。
3、合同期限的填写(例:①合同期限为5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②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例:本合同自2007年1月1日生效)。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本合同自2007年1月1日至某项工作的完成时止)。 4、工时制度若是A标准工时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填B或C,但是需泰安市局先行审批。
5、合同生效日期及签订日期均需填写,生效日期不得在签订日期之前。 6、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劳动者也不得超过此年龄。
例如: 男 1960年3月1日生 从2012年1月1日 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到2020年2月28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4.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一、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方式是、
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
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样本;另外还有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用户开户申请表和用人单位登记表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是: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三、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和要求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三)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进行备案。 第十条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发生下列变化时,应当在发生变化后30日内进行变更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一)新招用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三)成建制划入或划出;
(四)劳动者退休;
(五)劳动者死亡;
(六)其他应当进行变更备案的情形。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办理新招用劳动者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鉴证后的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
(三)失业证、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大学生毕业分配报到证或者转业退伍安置证明等;
(四)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备案时,应当携带已备案的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
(二)到期的劳动合同及劳动者花名册;
(三)有关机关批准用人单位成建制划入或者划出的文件;
(四)劳动者退休证明;
(五)劳动者死亡证明;
(六)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动合同变更
5.劳动备案合同怎么写
劳务合同去劳动保障局备案到单位所在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一般需带着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备案后才能办理缴纳社保等手续。
一、备案依据:《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
二、备案条件: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申报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受理。承诺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到劳动局备案
需要备案。
一、准备材料。
1、《劳动就业记录综合表》。
2、企业组织代号卡、企业身份证及副本。
3、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在劳动合同中,同意采取“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制度,另外还需要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特殊工作时间的执行程序。
二、应用程序。各类用人单位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在地为依据对上述相关资料进行劳动记录信息申报。
三、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对用人单位的用户进行开放,确定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核对资料。
四、用人单位进入“劳动用工记录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提交劳动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审核,劳动合同备案程序完成。
扩展资料:
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数、雇员姓名、时间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劳动记录处理后的产品是我们工作生活中使用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用人单位的就业记录资料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代码、招用人员的人数、名称、性别和国籍号;以及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用人单位招用新职工或者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招用或者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1353361除或者解除之日起7日内对劳动合同进行登记。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代码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变更劳动记录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劳动记录之日起7日内办理劳动记录注销手续。
用人单位的登记登记地与实际营业地不一致的,由实际营业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用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