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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信信息保密承诺书

    1.保密承诺书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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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发布者:德信诚经济咨询

    保密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经济技术研究院保密工作有关要求,作为单位员工,本人对保密责任和义务作以下承诺:一、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7a64e4b893e5b19e31333433623133业保密规章制度,严格做到:1.认真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保密要求,不在互联网上处理、传输、存储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2.不利用非涉密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及移动存储设备等处理、传输、存储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3.不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以面谈、电话、通信等各种形式交流谈论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4.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复制、留存、销毁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5.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场所。6.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在公开发表的著作文章或对外公开的发布会及研讨会等活动中引用、透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7.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对外提供作为单位内部敏感事项管理的文件或信息。8.不在外事、社会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资料。9.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企业保密规定。二、对本岗位工作中涉及的密件、密电在收发、登记、分办、送批、传阅、保存、归档的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安全。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单位与员工各执一份;在岗情况下,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2.保密协议(范文)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需要保密的信息 1.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给甲方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都是保密信息。

    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 保密责任 2.1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a. 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b.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 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2.2据本协议规定, 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3. 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诺仅把所接收到的本协议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为域名注册和/或虚拟主机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

    3.3甲方保证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义。 3.4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 其他 4.1 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庭的管辖。

    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4.2 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 a.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 b. 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 c. 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e. 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4.3 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前者)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内没有能够改正。

    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甲乙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4.4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

    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有资格寻求针对违约的合法公平的补救措施。

    4.6本协议的条款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修改稿方为有效修改。 4.7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

    同时甲乙双方应同意: a.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 b.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4.8本协议包含了签约双方关于此类问题的相互理解和共识。

    4.9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影响。

    4.10本协议不说明签约双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3.谁有通信工程方面的安全交底承诺书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信息产业部: 我公司在获得****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信息产业部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三.自觉接受各级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信息产业部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四.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

    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业务;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字: 公章 二OO年月日。

    4.保密协议范本中的保密义务是怎样写的

    你还,一般来说保密协议义务有以下几项,你可以对比一下你公司给你的保密协议范本。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正确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员工不得为以下行为之一:

    6.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电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公司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7.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公司的竞争对手;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员工身份对外发布、提供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8.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利;

    9.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们、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5.保密协议范本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凌霄教育网 保密协议甲方:乙方:为维护国家与(以下简称甲方)的权益,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特与(以下简称乙方)订立本《保密协议》。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的工作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活动,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从事项目期间及项目结束以后保守甲方秘密的有关事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3623133方应承担该项目的保密义务范围包括(以下简称秘密事项):1.以书面、电子文件或其他形式记录、传播的与甲方有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企业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体系、技术应用情况、商业营运情况、政府指示、企业公文等。2.该项目涉及重大活动保供电场地、场馆的文件资料、施工方案、图纸。

    3.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数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文档、调查调研资料、概要设计文档、详细设计文档、施工过程资料、配置文件、验收文件、项目管理文档等。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秘密事项,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秘密事项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知悉及使用。

    2.乙方应与能接触秘密事项的乙方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且须对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内容的行为向甲方负责。7.双方同意,项目终止后,乙方仍对其在从事甲方项目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承。

    6.保密协议范本是什么

    保 密 协 议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 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a)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b)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c) 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d)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e)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

    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融资合作。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第四条 知识产权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

    7.保密承诺制度管理办法中规定,机关单位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范围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本人对**作以下保密承诺:

    1. 本人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的事项,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并遵守涉密人员脱密期的管理规定。

    2. 本人承认在研制、接触科研项目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信息,为国家和**所有。

    3. 本人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知道泄露国家秘密事项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本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的规定,为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在本人行为违反保密规定时,**有权马上终止本人接触国家秘密的资格,解除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上述保密承诺书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本人愿意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义务和因个人行为造成泄密后的一切法律责任。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6. 本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聘用单位、保密处各一份。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现住址:

    8.个人身份信息保密协议是什么有什么用处

    这个要看协议的具体内容:仅供参考: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

    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一、保密协议形式 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

    二、保密协议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

    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三)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五)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伞。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危险。(六)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唯一,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否则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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