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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洁从检承诺书

    1.个人廉政承诺书范本

    仅供参考 第一篇 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郑重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不以权谋私,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

    2、不参与也不用公款支付高档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参与公款出国旅游。 3、不接受也不送任何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严守廉政纪律。

    4、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馈赠及各种隐行的馈赠活动。 5、不支持和参与任何形势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也禁止家人参与邪教活动。

    6、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效能建设的有关“禁令”的规定。 承诺人: 日期: 第二篇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拓展资料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论政府职能转变的廉政含义 社会腐败之风,固然与某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及作风有关。然而,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愈反愈烈,这就与制度高度相关了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7a64e59b9ee7ad9431333365663532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293页),实际上,当前的腐败主要是制度性腐败。

    腐败现象的产生主要根源于制度缺陷,即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因此,科学地探索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分析其现实基础和社会根源,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从而采取相应的制度化对策,才能收到切实有效的成果。

    参考资料廉政 百度百科。

    2.2017年的党员廉洁承诺书怎么写

    2017年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

    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以身作则,带好队伍。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遇有重大决策经集体讨论,不搞个人说了算。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整治“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恤民情,切实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取信于民。

    5.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坚持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宴请、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实事求是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7.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各部门、各单位凡发现以我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一律拒绝,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告知我本人和7a64e78988e69d833133336337323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承诺人(签名):xxx

    20xx年x月xx日

    3.检察机关廉洁从检的全文内容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 (201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第137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和有关纪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第三条 严禁违反规定办案或者以案谋私、以权谋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办案中徇私情; (二)违反规定过问、干扰、插手其他检察人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 (三)违反规定探询其他检察人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 (四)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擅自安排犯罪嫌疑人与其亲友或案件相关人员会见; (五)接受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各种费用报销; (六)违反规定为所办案件的当事人介绍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七)违反规定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 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兼任律师、法律顾问、仲裁员等职务,以及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

    第五条 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扣押、冻结的款物,擅自变卖、拍卖、处理涉案物品,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变卖、拍卖涉案物品。

    第六条 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不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 (四)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五)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七)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八)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九)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七条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赞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担任本人任职的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第八条 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

    4.党员廉洁自律保证书是怎样的

    党员在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中,要坚持清正廉明、奉公守法,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 3、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 4、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和娱乐活动; 5、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 6、不淮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7、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8、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党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消费活动。

    5.求法院、廉洁自律保证书

    廉洁自律保证书

    政法干警要以身作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廉政,严格遵守以下廉洁自律条例: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班组了解群众的思想和情绪,为教职员工多办实

    事。

    三、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光明磊落,胸襟坦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不经商,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

    五、不在各类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所收各种名义款项一律上

    缴。

    六、带头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七、爱护学校公物,不动用公物办个人私事。

    八、加强团结,保持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不搞小团体或为小团体维权。

    九、认真行使审判权,坚决执行高院的“五个严禁”规定

    6.签订什么式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模板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委局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认真学习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三、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四、做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廉洁从政。

    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人、财、物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禁止个人独断。 五、严格执行上级各条禁令,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承诺人:。

    7.工作人员个人岗位廉洁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怎么填

    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填表时间:2011 年 5 月 16 日姓名 岗位名称价格收费管理科长主要职责主持价费科全面工作,依法管理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价格;会同相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负责对管理目录中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和提出调定价方案,组织研究对行政事业收费和商品、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成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潜在风险内容及风险等级1、应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不予上报进入核准程序;2、明知存在问题,或审查不严,而通过审查上报进入核准程序;3、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或为亲属牟取利益等,4、在法定或承诺的时限内不作为、慢作为,设置障碍,延长办理时间,谋求私利。等级为三级风险。

    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执政的能力。2、建立防控制度,发挥民主,健全定价委员会和成本监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制度,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

    廉政承诺加强学习,落实各项制度,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避免违反廉政行为的发生。科室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分管(或主要)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单位党委(党组)、一份公示、一份备案;县管领导干部另报一份县纪委党风室。

    廉洁从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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